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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是否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021-08-07 来源:爱问旅游网

生育津贴是一种专属于人身利益的补贴,不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生育津贴是指依据国家法律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的生活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不包括生育津贴。因此,生育津贴不受夫妻共同财产的约束。

法律分析

不。生育津贴是一种专属于人身利益的补贴,不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生育津贴是指依据国家法律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的生活费用。我国民法典明确表示,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的财产,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生育津贴不受夫妻共同财产的约束。

一、夫妻共同财产包括用掉的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用掉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用掉的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也包括在其中。

二、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吗?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婚前财产是指在办理结婚登记前取得的财产,归产权人个人所有,不因结婚而改变财产的归属。

结语

生育津贴是一种专属于人身利益的补贴,不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用掉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生育津贴不受夫妻共同财产的约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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