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屋继承公证后的过户方式:一般需申请人依法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身份证明、财产权属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产公证书等材料,提出过户登记申请。登记机关经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应准予过户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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