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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只有一套房子能被强制执行吗

2024-04-08 来源:爱问旅游网

离婚只有一套房子能被强制执行。
对于唯一住房如果房屋标准明显高于当地人均标准的,可以采用置换等方式执行一部分。法院可依法强制拍卖拥有的商品房,提留必要的生活费及房屋租赁费用给欠款人,其余的拍卖款依法分配。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法律依据:申请强制执行必须有法律依据,即有法律文书或者法律规定作为支持,如判决书、裁定书等;
2、债务人有履行义务:申请强制执行的前提是债务人已经有了履行的义务,也就是说,债务人应当根据法律文书或者法律规定的要求向申请人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支付款项、履行合同等;
3、债务人未履行义务:申请强制执行的原因是债务人未履行义务,如拒不支付款项、违反合同等,应当向申请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申请人已经履行义务:申请强制执行的申请人必须已经履行自己的义务,如履行合同、交付货物等;
5、法定时效未到:申请强制执行的申请人必须在法定时效内提出申请,否则申请将被驳回。
以下是申请强制执行的情形:
1、判决、裁定、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债权人可以在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包括判决、裁定、调解书等;
2、有其他法律规定的:如合同、票据等。当债务人未按照合同或票据约定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有财产可供执行:债务人应当有足够的财产可以进行强制执行。如债务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则无法申请强制执行。
综上所述,为了避免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建议离婚前制定财产协议,明确双方财产的归属和分割原则,这样可以避免离婚后因为财产纠纷导致的诉讼和执行成本,减少离婚给双方带来的负面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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