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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于刑事处罚的犯罪有哪些

2023-08-03 来源:爱问旅游网

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这是我国刑法免予刑事处罚的法律依据。根据刑法总则,规定,免予刑事处罚主要需具备如下条件:

1、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5、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6、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一、残疾人犯法会坐牢吗?

残疾人犯法可能会坐牢,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什么是酌情处理

酌情处理是指法官或者行政部门在法律事实要件明确之下,依据法律规定,对案件事实或者法律适用问题酌情作出裁判的权力。我国限制公权力保障人民权利,司法和执法行政人员的酌情处理也要在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内实施。

酌情减轻免除处罚适用条件如下:

1、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

2、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防卫过当、避险过当、自首后又有重大立功表现、胁从犯、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减轻处罚;

3、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盲人、又聋又哑的人犯罪、自首的,

4、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七条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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