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新婚姻法房产归属问题的规定都有哪些

新婚姻法房产归属问题的规定都有哪些

2024-05-13 来源:爱问旅游网

新《婚姻法》对于房产的归属问题并没有特别规定,对此《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作出了规定:1.《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2.《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3.《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第2款,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