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停止发放养老金,发放丧葬补助费和退还个人账户余额给继承人;失踪超过6个月停止发放养老金,宣告死亡后退还个人账户余额给继承人;死亡后30天内办理手续;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可继承;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致残可领取病残津贴。
法律分析
1、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其死亡的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金,同时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费500元,并将个人账户中除政府补贴外的资金余额,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政府补贴余额用于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待遇。
2、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失踪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停止发放其养老金。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将个人账户中除政府补贴外的资金余额,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3、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死亡,其直系亲属或直系亲属的委托人应在其死亡之日起30日内到所属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4、按《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5、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拓展延伸
养老保险金受益人继承规定
根据我国《养老保险法》的规定,养老保险金的受益人继承是以法定继承为基础的。一般情况下,养老保险金的受益人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如果被保险人没有配偶、子女、父母或者以上亲属均不存在的情况下,养老保险金将归还给被保险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保险人在缴费期限届满前去世,其养老保险金将根据个人账户累计缴费金额进行退还。具体的受益人继承规定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保险合同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在需要时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或保险机构以获取具体信息。
结语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养老保险金的受益人继承是以法定继承为基础的。一般情况下,养老保险金的受益人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如果被保险人没有配偶、子女、父母或者以上亲属均不存在的情况下,养老保险金将归还给被保险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具体的受益人继承规定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保险合同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在需要时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或保险机构以获取具体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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