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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违建的房子,现在要被拆除,有没有赔偿?

2021-05-17 来源:爱问旅游网

违建房遇到房屋拆迁的有没有拆迁补偿要看情况。一般来说,违建指的是没有经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同意,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许可等,也就是普通民众没有去相关部门办理建房手续就建设的房屋,现实案例中,违建的原因各种各样,不管是什么原因被认定的违建,最终的拆迁补偿相对来说都是很低的,为了尽可能的提高自己的拆迁补偿款,被拆迁人一定要抓好谈判的这一环节,通过谈判合理的提高补偿,也应该注意,如果房子被认定违建,一般拆迁方都会以拆违名义加快拆迁速度,所以被拆迁人尽可能的在桌上解决问题,如果不能,那么就要合理利用自己享有权利,通过相关规定对作出拆除决定、强拆等行为申请行政诉讼、复议,为自己创造有利条件。对于没有证件的房屋,或者本身就是违建,不管强拆是否合法,被拆迁人的人身安全是不可侵犯的,就算是司法强拆,也是需要给被拆迁人预留时间,让被拆迁人转移房屋内的财产,总之,拆迁方不能因为房屋是违建就破坏房屋之外的财产,更不能不顾被拆迁人的人身安全,我们再次提醒被拆迁人,应该特别关注违建认定的主体、限期通告、催告等,如果在强拆过程中,没有按照规定程序,那么就存在违法行为,被拆迁人可诉讼、复议维护权利。虽然相关条例中已经规定,对认定违建的建筑和超出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都不予补偿,由于现实违建案件的原因复杂,很多地方政府都是对被拆迁人进行一定补偿和安置,退一步说,就算被拆迁人失去对违建的补偿,那么也应该因拆迁造成被拆迁人失去土地的补偿。

违建房屋可以划分为两种其情况:

一是没有批准登记也不符合城市规划的,按照相关规定拆除违建房屋,

二是没有相关部门的审批,不违反城市规划的,这类情况一般被拆迁人可以向有关部门缴纳处罚金,后补齐手续即可,所以被拆迁人要知道自己是因为什么没有获得相关证件,后续尽可能的为房屋补齐相关证件。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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