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住他人公租房的行为一般属于违法。使用公租房的承租人在租赁期内转租、擅自调换、改变住房用途或闲置6个月以上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有权要求其退回公租房。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房子租给别人发生了火灾归谁负责
房子租给别人发生火灾,一般情形下房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是租房协议上写有电路、水路等由承租人管理,损坏由他负责修理等约定的,则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承租人可以将房子转租给别人吗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该条是否说明承租人就无权转租呢?法律如此规定其本意是为了保护出租人的利益的情况下,赋予出租人享有解除合同选择权。为了防止承租人在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利用租赁物转租渔利,搅乱市场价格;也为了防止承租人利用租赁物进行非法活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订立租赁合同转移的是租赁物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承租人取得租赁物的目的也是为了使用、收益,所以在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承租人依租赁合同取得租赁物后,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出租人不得进行不当干涉。所以承租人进行转租,是取得收益的一种方法,也是在租赁合同目的范围内应有的权利,不应该加以否定。所以应当认为出租人与承租人在未对租赁物是否可以转租时,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转租,并不属于无权处分,而是正当行使收益权,转租合同应为有效合同,仅出租人才享有解除其与承租人租赁合同权利。只有出租人与承租人已经明确约定承租期内承租人不能转租时,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转租,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本质上为恶意,属违约行为,才属于无权处分行为,出租人不予追认,转租合同才为无效合同。
房子租给别人发生火灾谁负责
房子租给别人发生火灾,一般情形下房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是租房协议上写有电路、水路等由承租人管理,损坏由他负责修理等约定的,则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房子租给别人发生火灾由谁负责
房子租给别人发生火灾,一般情形下房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是租房协议上写有电路、水路等由承租人管理,损坏由他负责修理等约定的,则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房子租给别人发生火灾一般归谁负责
房子租给别人发生火灾,一般情形下房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是租房协议上写有电路、水路等由承租人管理,损坏由他负责修理等约定的,则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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