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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一方父母给的钱是共同财产吗

2020-12-16 来源:爱问旅游网

杭州离婚财产分割律师:婚内一方父母给的钱,离婚时,这笔钱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吗?

杭州离婚财产分割律师:不一定。

如果父母明确说明只赠与夫或妻一方,那只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父母表示赠与夫妻双方或者给钱的时候没有做出说明,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认定为时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赠与行为发生后,一般不能够任意请求撤销。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特殊情况的话,父母不能追回赠与的财产,离婚时,需要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注意了!注意了!注意了!以上,只是说,如果能认定为赠与的情况下,怎么判定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李晓娟律师的办案经验,有办法可以不认定为赠与,认定为借款,父母是可以追回呢。

有父母的转账记录,有子女签字的借条,在实务判例中,很多法院会对借款进行认定。所以,如果父母想拿回钱款,不妨走借款试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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