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不是一定就有罪,只要被称为犯罪嫌疑人那么就代表着案件还没有做出最后的判决,只要没有证据能够证明犯罪的事实,那么就可以不用承担刑事的责任,这都是根据案件的情况来处理。犯罪嫌疑人又称嫌疑犯、嫌犯、疑犯,是指对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在检察机关正式向法院对其提起公诉以前的称谓。犯罪嫌疑人和罪犯不同,依无罪推定的原则,除非经审判机构判决确认其有罪,否则犯罪嫌疑人是无罪的。
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的条件有哪些?
犯罪,从构成要件上进行分析,都具备四个方面的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客体。
《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量标准》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一) 证据所证明的事实不构成犯罪的;
(二) 仅有犯罪嫌疑人的有罪供述,而无其他证据印证的;
(三) 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和无罪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重大矛盾且难以排除的;
(四) 共同犯罪案件中,同案犯的供述存在重大矛盾,且无其他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共同犯罪行为的;
(五) 没有直接证据,而间接证据不能相互印证的;
(六) 证明犯罪的证据中,对于采取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犯罪嫌疑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依法予以排除后,其余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有犯罪事实的;
(七) 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犯罪主观方面要件的;
(八) 虽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但无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该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九) 其他不能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情形。
综合上面所说的,犯罪嫌疑人只能代表着当事人可能有犯罪的事实,具体还没有实际的证据来进行证明,因此被称为犯罪嫌疑人是不一定有罪的,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不同的案件所处理的方式就会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量标准》
第二十三条
对于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后,因证据不能达到提起公诉或者作出有罪判决的标准,或者出现不应当追求刑事责任的新的事实、证据,或者法律、司法解释有新规定而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因犯罪嫌疑人有立功表现、真诚认罪悔罪并积极赔偿损失而取得被害人谅解,被依法从宽处理,而撤销案件、决定不起诉或者判决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属于错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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