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不亮可以找该市的电力公司路灯管理处。
跟电力公司路灯管理处取得联系后告知路灯的具体地址,随后管理处会派人来维修。
路灯管理部门负责的范围如下:
1、路灯管理部门主要担负着路灯设备运行维护、检修等工作。
2、新建改建过程中的道路路灯设施,应由建设单位负责建设期间内的养护管理,直至工程完工且验收合格后交由路灯管理部门管理。
3、市民若是发现社区或道路路灯不亮的情况,应拨打电力公司统一报修电话联系。
4、对于“有路无灯”情况,反映人应与道路产权部门联系,由产权部门申请立项,实施配套建设。
5、路灯设备损坏类故障,市民及相关单位可向电力服务热线报修或咨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关于修改的决定》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工作。城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有关机构,负责本城市规划区内道路照明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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