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龙镇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快大龙镇城镇建设发展,完善基础设施功能、美化环境, 甲方拟对大龙老街进行“白改黑”和人行道拓展等改造。鉴于乙方位于大龙老街下街街道边房屋对此次改造工程有影响,甲、乙双方决定对乙方房屋进行拆迁,经协商。就相关拆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被拆迁房屋(含附属设施)位于大龙镇老街下街杨天明房
子旁。_________结构,《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___,《房屋产权证》编号__________.
二、 被拆迁房屋及附属设施由乙方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
起______天内自行拆除,并将拆除的旧料移往异地,甲方不支付任何补偿费用。乙方在拆除过程中自行负责安全责任。
三、 乙方现有宅基地由甲方帮助乙方挖平至老街前面齐杨天
明门面房阶沿,进深10米以内(即杨天明木房阶沿)。在挖方过程中若需放炮等,由乙方负责协调周边关系并处理好各种矛盾并对杨天明房子安全负责。
四、 甲方挖平宅基地后,乙方必须及时建房,与老街改造工程
同步跟进。
五、 甲方负责为乙方协调处理该处房屋拆旧新建的规划及用
地手续,办理该两证费用为两佰元(有乙方负责交付),
乙方房屋建好后,甲方协助处理《土地使用证》及《房屋产权证》(类别和原类别相同)其办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 乙方在建房时必须预留出人行道用地面积,必须符合规划
要求且必须经建设部门放线后方可动工。
七、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国土、规划、建设部门各执一
份。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