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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输血管理规范

2021-11-03 来源:爱问旅游网


临床输血管理规范

为确保临床急救用血的基本需要,根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献血法》,制定我院临床输血管理规范。

一、输血申请

1.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内容填写齐全、无误,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血库备血。

2.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总值班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3.输血前应进行输血前的检查。包括血常规(含血型)、肝功(转氨酶)、乙肝两对半、丙肝、梅毒、HIV检测。

4.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5.输血申请要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出血量在600ml以下者原则上不予输血,为维持血容量可输晶体液或胶体液代用品。用血申请量超过600ml的需科室二线医师签字批准;超过1000ml的要由科主任签字批准;临床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2000毫升时要履行报批手续,填写《临床用血申报表》,由科室主任签名后报医务科批准。急诊用血事后应当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二、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

1.确定输血后,护士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正确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采集血液时不准直接从输液管或正在输液的一侧肢体采集血液,以免血液稀释,降低抗体滴度引起配血错误。采集血液后注意拔下针头后再将血液注入试管,以防溶血。

2.血液采集后,由急诊、病区医护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血库,双方进行逐项核对,合格后血库保存备用。

三、交叉配血

1.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d之内采集的,超过3d必须重新采集。

2.血库工作人员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D)血型(急诊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Rh(D)检查可除外),正确无误后方可进行交叉配血。

3. 凡遇有下列情况必须按《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有关规定作抗体筛选试验: 交叉配血不合时; 对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接收多次输血者。

四、取血

1.配血合格后,由科室医护人员到血库取血。

2.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

型、供血者姓名、血型、血液量、采血日期、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3.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发出: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血袋有破损、漏血;

(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4.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五、输血

1.输血前由两名护士或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

无破损渗漏,血液外观质量是否异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2.输血时,负责输血的医护人员带病历到患者床旁,再次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3.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储血。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

4.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5.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失血量、贫血程度、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严重的输血不良反应应立即报告医院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6.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保留输血器及血袋,封存送检,并做以下核对检查:

(1)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

(2)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与供血者血样、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样、血袋中血样,重测ABO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选及交叉配血试验(包括盐水相和非盐水相试验);

(3)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

(4)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血浆结合珠蛋白测定、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并检测相关抗体效价,如发现特殊抗体,应作进一步鉴定;

(5)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

(6)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

(7)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h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7.输血完毕,值班医生对有输血反应的应逐项填写患者输血反应回报单,并返还输血科保存。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血袋交回血库冷藏保管24小时后方可按规定销毁处理。

六、输血须知

1.凡含有血细胞的成分制品,一般患者需提前1d预约,急诊患者可随时申请,同时送血标本进行输血前相关检查。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按输血程序申请。

2.配血申请单和血标本标签上各项目填写应齐全无误,对于有输血史和妊娠史的要特别注明,字迹必须清楚易认,否则血库应拒收。

3.输血超过3天,再次输血时应更换血标本方可配血,并常规采用不完全抗体配血,无禁忌后才能输血。

4.取血时,取血者和发血者应共同核对有关资料,取血者必须系医护人员。

5.血液领出后,原则上不得退回,除非有特殊原因,但出库时间不得超过30min。血液一经开启封口,则不能退换和保存。

6.手术预约日期改变、遇有输血反应或患者抢救无效死亡,均应及时通知血库,以便更改预约日期和统计输血反应。

7.整个输血过程完成后,血袋须交回血库冷藏保存24小时,如有输血反应,须同时填写输血不良反应表并及时将输血情况反馈血库,以便追踪输血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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