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工程名称:设计单位:
消 防 设 计 专 篇
设计人员名单
姓 名 职 位 职 称 签 名
编制完成时间: 2016年12月
目 录
一、设计依据............................................................................................................................ 1 二、工程概况............................................................................................................................ 1 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2 四、总平面说明........................................................................................................................ 3 五、建筑与结构说明................................................................................................................ 4 六、防烟与排烟说明................................................................................................................ 5 七、给排水消防设计................................................................................................................ 7 八、电气消防设计.................................................................................................................. 10
九、装修材料及工艺说明......................................................................................................11
一、设计依据
(1) 佛山市城市规划局关于同意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文号:禅规卷[2014]2667号) (2)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4) 《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41—87)
(5)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2001年版) (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7)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140-2005 (8)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DB50108-2001
二、工程概况
xxxx工程位于xxxx。xxxx建筑的综合展厅(一)、综合展厅(二)、以及中庭区域内,本工程是xxxx一个永久性陈列展览,将佛山地区历史文化以展览手段展出,该建筑总用地面积为4355.16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489.37平方米,本次装修综合展厅(一)、综合展厅(二)、以及中庭区域的面积为820平方米。
建筑工程及构筑物情况如下: 建筑性质:多层公建(最高2层); 建设地点:用地红线西侧; 建筑占地面积:1666.42平方米
建筑总面积:2489.37平方米(含地下704.08平方米); 建筑层数:地上2层,地下1层; 建筑高度:10.02 m;
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二类,主体部分为二级,传统建筑部分为四级; 结构形式:主体部分为钢筋混凝土框架体系,二层局部为传统木结构; 合理使用年限:50年; 抗震设防烈度:7度; 屋面防水等级: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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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功能布局
主要为展厅,主体由南北2栋展厅组成,中间由连廊相互联系为一个整体。综合合展厅部分主要设置在北侧负一层及首层,普通展厅主要设置在南侧首层及二层,主入口门厅设置在综合展厅首层左侧处。南北两侧展厅均有室外连廊连接成为一体。 2.2建筑层高
建筑各层层高具体如下:北侧,地下一层5.2米,地上首层为4.5~8.04米;南侧,地上首层为4.2米,二层约为5.07米或5.37米;首层连廊为4.2米,二层连廊约为3.52米。室内外地坪高差0.8m。
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本项目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如表1所示。
表1 建筑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名称 用地红线面积 总建筑面积 地上建筑面积 地下建筑面积 建筑占地面积 层数(层) 建筑密度 建筑容积率 绿地率 单位 ㎡ ㎡ ㎡ ㎡ ㎡ - - - m³/d m³/d L/s 数量 4355.16 2503.97 1799.89 704.08 1662.84 地上2层,地下1层 38.18% 0.57 8.2% 8.25 m³ 8.25 m³ 室外消防栓系统:25 室内消火栓系统:10 备注 10 最高日生活用水量 11 生活排水量 12 消防用水量 2
四、总平面说明 4.1消防间距
xxxxx工程为多层公共建筑,东侧与工艺美术商店(2层)及藏珍阁(2层)互相毗邻,与两栋建筑之间距离分别为7.77米及14.27米;北侧为祖庙入口广场;西侧与孔庙(1层)相邻,两栋建筑之间距离为15.0米;南侧为市政道路,拟建建筑主体部分与周边建筑物之间防火间距均大于6米, 拟建建筑传统木结构与周边建筑物之间防火间距均大于10米。 4.2消防车道
xxxx工程建筑物长度为64.5米,沿建筑物南北西三面均为宽度不小于4.5米的城市道路或广场,均可作为消防车道。 4.3消防控制中心
消防控制中心设置北侧主入口门厅左侧首层,有直达室外的出口。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泵房设置南侧普通展厅左侧首层,其出口直通安全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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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建筑与结构说明
拟建建筑主体结构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二层连廊、部分展厅和休憩亭为传统木结构。
5.1建筑防火分区
本工程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0 设定防火分区。
非传统建筑地下室部分:共设置2个防火分区。防火分区一为综合展厅,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防火分区面积为347.2平方米,防火分区二为展厅七、杂物间及水循环设备房,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防火分区面积为433.26平方米。防火分区之间设置防火墙、特级防火卷帘或甲级防火门,耐火极限>3h。
非传统建筑地上部分:首层为一个防火分区,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防火分区面积为1180.94平方米,小于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
传统建筑地上部分:二层为一个防火分区,防火分区面积为372.08平方米,小于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900平方米。
表2 建筑防火分区编号及面积一览表
防火分区编号 防火分区一 防火分区二 防火分区三 防火分区四
5.2消防安全疏散
建筑物高度高度为10.02m,地下一层,地上二层;负一层为综合展厅及中廊部分,首层、二层为综合展厅及普通展厅。
建筑物疏散人数最多的楼层为首层,该层疏散人数为1000人,疏散宽度为40.1m,按每100人的疏散宽度为0.65m计算,满足规范要求。
防火分区面积 347.2㎡ 433.26㎡ 1180.94㎡ 372.08㎡ 位置 北侧地下室(钢筋混凝土结构) 北侧地下室(钢筋混凝土结构) 首层(钢筋混凝土结构) 南侧二层及连廊(木结构) 4
六、防烟与排烟说明
6.1按照规范的要求:
(1)对不符合自然排烟条件的地下室及地上内走道设机械排烟系统。
(2)展厅七(净高9米)、地上有窗房间全部采用自然排烟,可开启外窗面积如下表所示: 房间 面积(㎡) 可开启外窗占地面面积规范要求(%) 结论 面积(㎡) 百分比(%) 展厅七 展厅一 展厅二 展厅三 展厅四 储物间五 储物间六 201 42 44 223 271 53 46 14.98 10.22 2.88 8.64 5.48 15.54 14 7.5 24.3 6.5 3.9 2.0 29.4 30.4 2~5 2~5 2~5 2~5 2~5 2~5 2~5 满足 满足 满足 满足 满足 满足 满足 6.2地下室的防排烟系统设计
综合展厅一设置排烟系统,排烟量按每平方米不小于60m³/h计算,选取风量为20000m³/h的轴流风机,置于室外平台下。
6.3以下部位空调、通风管道需装设防火阀,动作温度为70 C: (1) 各楼层的新风管、排风管与管井的连接处; (2) 穿越防火分区的隔墙和楼板处;
(3) 穿过空调机房的及重要的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隔墙与楼板处; (4) 穿越变形缝处的两侧。 6.4通风空调系统的防火技术措施 (1)通风管道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
(2)管道和设备的保温、消声材料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 (3)穿越空调、通风设备机房及重要房间的送回风管均设防火阀
(4)所有与机房连接的送、回风管、与竖井连接的风管以及穿过防火分区,防火隔墙及变形缝处的风管均设防火阀。
(5)所有管道与空调、通风设备联接处采用不燃软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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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防排烟系统的自动控制
消防防排烟系统由消防控制中心监控,防排烟系统对消防监控的要求如下:
(1) 在消防控制中心的显示屏幕或模拟图上,显示火灾位置,各防排烟风机的运行状态及排烟口的开闭状态;
(2)火灾时,开启着火区域的排烟、防烟风机,关闭空调系统的防火阀和空调通风系统设备。
(3)火灾时,可在消防控制中心或就近切断通风及空调的正常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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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给排水消防设计
7.1 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xxxx处,为xxx工程。
本工程地上两层,建筑高度10.02米,总建筑面积2503.97㎡。建筑定性为多层展览建筑,建筑耐火等级一级。 7.2设计范围
本工程的消防系统由本院设计,包括以下系统: 7.2.1消火栓给水系统 7.2.2建筑灭火器配置 7.3消防用水量
消防用水量详见表2-1。
消防用水量及一次灭火用水量
表2-1 序号 消防系统名称 室外消火栓系统 室内消火栓系统 消防用水量 火灾延续时一次火灾 间 2h 用水量 180立方 备注 1 25 L/s 2 10 L/s 2h 72立方 要求消防水池储按同时作用3 合计 系统的最大 用水量
7.4消火栓给水系统 7.4.1消防水源
252立方 存1+2的水量,有效容积252立方 本工程周边仅有一路市政水源,无法满足本工程室外消防的要求。因此在本工程首层设置储存有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全部用水量的消防水池及消防加压泵房。本工程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合用一套管网,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均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
本建筑首层设有为本建筑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服务的消防水池及消防泵房。消防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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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容积 252 m³。
消防泵房内设有一套室内消火栓系统的全自动气压消防供水设备。 全自动气压消防供水设备参数:
主泵:XBD5.2/35-125SBL (共两台,一用一备)
单台参数:流量Q= 35 L/s,扬程P= 0.52 MPa,电机功率N= 37 kW 稳压泵:40SBW6-12×6 (共两台,一用一备)
单台参数:流量Q= 1.67 L/s,扬程P= 0.72 MPa,电机功率N= 3.0 kW 配套气压罐:SQL1000,PN=1.6 MPa
消防供水设备由消防水泵出水干管上的压力开关和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开启,也可由消防控制室和泵房手动启动。 7.4.2 室外消火栓系统
室外消火栓系统用水量25L/s,火灾延续时间2小时。
本工程周围40m范围内设有不少于2个室外消火栓。 7.4.3室内消火栓系统
(1) 室内消火栓系统用水量10L/s,火灾延续时间2小时。 (2) 室内消火栓给水管网成环状布置,竖向不分区。
消防泵房内设有全自动气压消防供水设备,水泵的流量和扬程可以满足本工程室内消火栓系统要求。
本建筑屋面最高处设有为本工程服务的有效容积为 18 m³消防水箱。可以满足本工程的消防初期消防用水要求。
(3)为保障供水安全可靠,消防管在首层成环状布置。
(4)室内消火栓设置在走道、楼梯附近等明显易于取用的地点,消火栓的间距保证每个防火分区同层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任何部位。水枪充实水柱可达到13 m。 (5) 消火栓箱采用带灭火器的组合式消防柜。
消火栓内配备DN65口径消火栓1个,Ф19水枪1支,25m长衬胶水带1卷及5kg干粉灭火器4具。
(6) 本工程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共用管网,室内消火栓系统不设置消防水泵接合器。 (7) 室内消火栓系统采用内外喷塑镀锌钢管,管道公称压力1.6MPa。管径DN80及以下采用丝扣连接,管径DN80以上采用卡箍(沟槽式)连接。
室内消火栓系统室外及室内埋地部分采用球墨铸铁管,橡胶圈柔性接口承插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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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自锚),管道公称压力1.6MPa。 7.4.4建筑灭火器配置
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要求,按Q=0.9 s/u计算灭火级别。 本工程按严重危险级配置灭火器,主要火灾种类为A类,电气设备用房为带电类。 每个消防箱配置4具5kg磷酸铵盐干粉手提式灭火器(MF/ABC5)。A类火灾场所最大保护距离大于15米处增加独立的手提式灭火器存放箱,每处配置2具5kg磷酸铵盐干粉手提式灭火器(MF/ABC5);B、C、E类场所按A类配置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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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电气消防设计
8.1电源:
从临近单体的变电所引两路380V电源,分别作为本工程的主备电源。二路电源应
来自不同变电所或同一变电所的不同母线段。消防设备、应急照明、安防系统、展厅等均按二级负荷供电,两路电源在末级配电箱自动切换。 8.2消防用电设备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其配电设备设明显标。
8.3消防线路采用WDZN-YJY-0.6/1.0kV低烟无卤耐火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垂直干线在竖井内沿桥架明敷,所有的支线穿镀锌钢管暗敷时,保护层厚度不小于30mm。明敷时(包括在天花吊顶内),电缆桥架及镀锌钢管(或金属线槽)外应涂防火涂料保护。
8.4应急照明: 8.4.1疏散照明:
所有楼梯间、疏散走道、公共场所、设备用房等设疏散照明。疏散照明的电源采用
双电源末端切换供电。设有疏散照明及疏散指示灯的区域,其地面照度不低于下表。沿疏散走道和在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应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志,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其指示表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 13495的有关规定。一般场所应急照明灯具由应急照明配电箱应急回路供电,所有疏散应急灯具除由应急回路供电外,均自带蓄电池。 8.4.2备用照明:
在配电房、消防控制室、消防风机房等设与正常照度相同的备用照明。 应急照明最少持续供电时间及最低照度见下表:
房间或场所 一般疏散区域(疏散照明) 人员密集场所(疏散照明) 竖向疏散区域(疏散照明) 消防控制室(备用照明) 对应照度值(lx) ≥1 ≥3 ≥5 不低于正常照度 应急供电时间(min) ≥30 ≥30 ≥30 ≥180 10
配电室(备用照明) 消防风机房、消防电梯机房(备用照明) 8.5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不低于正常照度 不低于正常照度 ≥180 ≥180 为为防止电气火灾,本工程设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在每层电源总进线处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0mA的电气火灾控制器,系统监测漏电电流和温升信号,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准确报出故障点地址,监视故障点变化,本系统只报警,不切断供电电源。系统主机设于首层消防控制室。 8.6消防电源监控系统
为对消防设备的电源进行监控,设置SmartPM5100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通过检测消防设备电源的电流、电压值、开关量,从而判断电源设备是否有断路、短路、过压、欠压、过流、以及缺相、错相、过载等故障并报警、记录的监控系统。充分考虑了监控的可靠性、实时性并具有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自动化和不间断的特性。能在第一时间快速的反映出被监控设备的电源状况,并集中显示,从而有效避免了火灾发生时,消防设备由于电源故障而无法正常工作的危机情况,最大限度的保障了消防联动系统的安全性。
监控主机专用于消防设备电源监控并独立安装,不能兼用其他功能的监控,不与其他系统共用设备,以保证本系统的稳定安全,用电源由消防电源提供AC220V;
探测器安装在被监测消防设备供电电源附近的专用柜(箱)内。特殊情况下,可安装在所监测的消防设备供电电源的配电箱内,采用导轨式安装方式。
系统主机设在首层消防控制室。 8.7其它防火措施
8.7.1做总等电位及局部等电位联接.
8.7.2所有电气管线穿越墙、楼板预留洞均采用防火堵料封堵。 8.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8.8.1消防控制室设于首层,设独立对外的出口。火灾自动报警采用集中报警系统,系统设有自动和手动两种触发装置。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火灾应急广播控制装置、消防电源监控器、防火门监控器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具有与集成管理系统的通信接口,系统中各类设备之间的接口和通讯协议的兼容性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组件兼容性要求》GB22134 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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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2.选用智能型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和联动控制装置,回路采用总线制连接方式。任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所连接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总数和地址总数,均不应超过3200点,其中每一总线回路连接设备的总数不宜超过200点,且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10%的余量;任一台消防联动控制器地址总数或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所控制的各类模块总数不应超过1600点,每一联动总线回路连接设备的总数不宜超过100点,且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10%的余量。系统总线上应设置总线隔离器,每只总结短路隔离器保护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消防设备的总数不应超过32点;总线穿越防火分区时,应在穿越处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 8.8.3火灾探测器的设置:
(1)按平面图确定探测的安装位置时,应按现场的实际情况,遵循下列原则,适当调整探测器的位置和数量:
当房间内被书架、文件柜、高大设备及建筑间隔等分隔时,其顶部与顶棚或梁的间距(h), 小于房间的净高(H)的5%时(即h<0.05H),在每个被隔开的部分,至少加装一只探测器,增加的探测器与该房原有的探测器,仍属同一探测区。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0.5m;探测器周围0.5的范围内,不应有遮挡物;探测器至空调通风系统送风口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1.5m,至多孔送风顶棚的孔口,水平间距不小于0.5m。
(2)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必须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 8.8.4 消火栓按钮、手动报警按钮的设置:
本工程在消火栓处设置消火栓按钮、带地址手动报警按钮。同时,主要通道及出入口处设带地址手动报警按钮,在同一防火分区的任何位置到最邻近的一个手动报警按钮的距离不大于30m。 8.8.5区域显示器的设置:
本工程每层均设置一个区域显示器。 8.8.6火灾警报器的设置:
(1)本工程在消火栓处设置火灾声光警报器。火灾警报器声压组不应小于60dB; 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其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各避难层应每隔20米设置一个消防专用电话分机或电话插孔。
(2)火灾声警报器单次发出火灾警报时间宜为8s~20s,同时设有消防应急广播时,火灾声警报应与消防应急广播交替循环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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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7消防专用电话的设置:
(1)消防专用电话网络应为独立的消防通信系统。消防通信系统应具有报警录音功能。
(2)消防控制室设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消防控制室设外线电话直接与消防部门联系(119)。
(3)在消防电梯机房及其他与消防联动控制有关的机房设置消防专用电话分机,多线制消防专用电话系统中的每个分机应与总机单独连接。 (4)在消火栓处均设置电话插孔。 8.8.8模块的设置:
每个报警区域内的模块宜相对集中设置在本报警区域内的金属模块箱中。模块严禁设置在配电(控制)柜(箱)内。本报警区域内的模块不应控制其他报警区域的设备。未集中设置的模块附近应有尺寸不小于100mm×100mm的标识。
8.8.9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所有火灾报警、故障报警部位、显示保护对象的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所在位置的平面图或模拟图。联动控制装置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产品供应商配套提供。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按设定的控制逻辑向各相关的受控设备发出联动控制信号,并接受相关设备的联动反馈信号。备受控设备接口的特性参数应与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的联动控制信号相匹配。消防水泵、防烟和排烟凤机的控制设备,除应采用联动控制方式外,还应在消防控制室设置孚动直接控制装置。启动电流较大的消防设备宜分时启动。需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的消防设备,其联动触发信号应采用两个姐立的报警触发装置报警信号的\"与\"逻辑组合。 8.8.10主要的联动控制:
(1)消火栓系统的控制:消火栓系统设有联动控制和手动控制两种控制方式。 联动控制方式:消火栓系统出水管上设置的低压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设置的流量开关,或报警阀压力开关等信号作为触发信号,直接控制启动消火栓泵,不受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自动或手动状态影响。消火栓按钮的动作信号作为报警信号及启动消火栓泵的联动触发信号,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消火栓泵的启动。
手动控制方式:应将消火栓泵控制箱的启动、停止按钮用专用线路直接连接至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直接手动控制消火栓泵的启动、停止。
消火栓泵的动作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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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防排烟风机及排烟阀的控制:
a.防烟系统的联动控制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由加压送风口所在防火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或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作为送风门开启和加压送风机启动的联动触发信号,并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相关层前室等需要加压送风场所的加压送风口开启和加压送风机启动。
b.排烟系统的联动控制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由同一防烟分区内的两只独主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作为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开启的联动触发信号,并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的开启,同时停止该防烟分区的空气调节系统。
由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开启的动作信号,作为排烟风机启动的联动触发信号,并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排烟风机的启动。
c.防烟系统、排烟系统的手动控制方式,能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拉制器上手动控制送风口、排烟口、排烟窗、排烟阀的开启或关闭及防烟风机、排烟风机等设备的启动或停止,防烟、排烟风机的启动、停止按钮采用专用线路直接连接至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并直接于动控制防烟、排烟风机的启动、停止。
d.送风口、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开启和关阔的动作信号,防烟、排锢风机启动和停止及电动前火阀关闭的动作信号,均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e.排烟风机入口处的总管上设置的280℃排烟防火阀在关闭后直接联动控制风机停止,排烟防火阀及风机的动作信号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3)防火门监控系统
a.在消防控制室内设置防火门监控器,在弱电竖井内设置监控分机,在防火门侧设置监控模块。
b.应由常开防火门所在防火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或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作为常开防火门关闭的联动触发信号,联动触发信号应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并应由防火门监控器联动控制常开防火门关闭。
c. 疏散通道上各防火门的开启、关闭及故障状态信号应反馈至防火门监控器。 d.监控分机每回出线监控的防火门数量不能超过32个,常开门防火门不超过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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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e.由监控分机至监控模块现场应采用手拉手的接线方式。 (4)防火卷帘的控制:
防火卷帘的升降应由防火卷帘控制器控制。
a. 疏散通道上设置的防火卷帘的联动控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联功控制方式:防火分区内任两只独立的感烟火灾探测器或任一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的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应联动控制防火卷帘下降至距楼板1.8m 处:任一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的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应联动控制防火卷帘下降到楼板闹;在卷帘的任-侧距卷帘纵深O.5m~5m 内设置不少于2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的感温火灾探测器。
手动控制方式:应由防火卷帘两侧设置的手动控制按钮控制防火卷帘的升降。 b. 非疏散通道上设置的防火卷帘的联动控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联动控制方式,应由防火卷帘所在防火分区内任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作为防火卷帘下降的联动触发信号,并应联动控制防火卷帘自:接下降到楼板面。
手动控制方式,应由防火卷帘两侧设置的于动控制按钮控制防火卷帘的升降,并应能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上子功控制防火卷帘的降落。
c. 防火卷帘下降至距楼板面1.8m 处、下降到楼板面的动作信号和防火卷帘控制器直接连接的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5)电梯的控制:
火灾时由消防控制室控制电梯迫降至首层或转换层并开门,并反馈信号。限制非消防电梯的使用。
(6)火灾警报
采用广播及声光报警器警报,火灾应急广播系统由公共广播系统兼任。每个报警区域内均匀设置火灾警报器,其声压级不应小于60dB;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其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火灾声警报器设置带有语音提示功能,同时设置语音同步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能同时启动和停止所有火灾声光警报器工作。火灾确认后,启动建筑内的所有火灾声光警报器并同时向全楼进行广播。火灾声警报应与消防应急广播交替循环播放。声警报器先鸣报8~20s;间隔2~3s播放应急广播10~30s;再间隔2~3s依次循环直至疏散结束。根据需要可在疏散期间手动停止。
(7)消防应急广播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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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应急广播广播控制主机设置在首层消防控制室。
应急广播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设置的扬声器,在其播放范围内最远点的播放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 dB。
扬声器布置详见公共广播相关图纸,但扬声器要满足以下要求:扬声器设置在走道和大厅等公共场所。应急广播采用100V定压传输,所有扬声器频率响应至少应为:125-15,000Hz。每个扬声器的额定功率不应小于3W,其数量应能保证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直线距离不大于25m,走道末端距最近的扬声器距离不应大于12.5m。壁挂式扬声器的底边局地面高度应大于2.2m。
火灾应急广播与公共广播合用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公共广播主机容量应保证全部广播同时开启。
b.火灾时应能在消防控制室将扬声器和公共广播扩音机强制转入火灾应急广播状态。
c.消防控制室应能手动或按预设控制逻辑联动控制选择广播分区、启动或停止应急广播系统,并应能监听消防应急广播。在通过传声器进行应急广播时,应自动对广播内容进行录音。消防控制室内应能显示消防应急广播的广播分区的工作状态。
(8)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玩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a.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消防应急照明配电箱实现。
b.当确认火灾后,由发生火灾的报警区域开始,顺序启动全楼疏散通道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系统全部投入应急状态的启动时间不应大于5s。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手动控制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主电工作状态和应急工作状态的转换;
b.受消防联动控制器控制的系统应能将系统的故障状态和应急工作状态信息传输给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c.不受消防联动控制器控制的系统应能将系统的故障状态和应急工作状态信息传输给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9)非消防电源及应急照明和应急疏散的控制:
火灾确认后,由消防控制室根据情况,手动或自动切断火灾区域及相关区域的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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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电源,接收反馈信号。当需要切断正常照明时,宜在消火栓系统动作前切断。
当火灾确认后,由发生火灾的报警区域开始,顺序开启全楼疏散通道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并接受各种反馈信号。系统全部投入应急状态的启动时间不应大于5s。
(10)消防通信系统:
a.消防专用电话网络应为独立的消防通信系统。消防通信系统应具有报警录音功能。
b.消防控制室设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消防控制室以专线电话直接与消防部门联系(119)。
c.多线制消防专用电话系统中的每个电话分机与总机单独连接。
d.变配电所、防排烟机房、及其他与消防联动控制有关的场所设置消防专用电话分机。
8.8.11系统供电: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主供电源为双回路~220V供电消防电源,此外还有直流备用电源,直流备电由厂家成套提供。
应急广播主供电源为双回路~220V供电消防电源,此外还有直流备用电源,直流备电由厂家成套提供。蓄电池组的容量应保证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在火灾状态同时工作负荷条件下连续工作3h以上。 8.8.12布线要求:
a.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网络不与其他系统的传输网络合用。 b.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选择不同颜色的导线,以区别不同的功能。
c. 干线采用铝合金槽式桥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控制硬线与其他线间用隔板隔开。其余回路总线、电源支线、电话线、广播线均穿管,地下三层因有人防区,采用热镀锌焊接钢管,其它层采用紧固型热镀锌电线管,有吊顶的在吊顶内敷设,其余地方暗敷,且保护层厚度不小于30mm。~220V电源线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线路分桥架和线管敷设。
d. 所有明敷金属管或金属封闭线槽、槽盒均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耐火时间大于1小时。
e. 敷设时,导线的总面积不应超过管面积的40%,线槽截面积的20%,桥架截面积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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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从室外引至室内线路必须加信号浪涌保护器。室外设备应有一定的防雷措施。 8.8.13接地要求:
本工程采用联合接地,接地电阻小于1Ω,并用专用接地干线(线芯截面≥25mm²)由消防控制室接地板引至接地体。由消防控制室接地板引至各消防电子设备的专用接地线应选用铜芯绝缘导线,其线芯截面面积不应小于4mm²。 8.8.14与其它智能化子系统的接口方式及联动关系
a. 火灾确认后,动公共/应急广播系统强制切入消防应急广播功能,进行全楼广播。
b.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提供开放协议接口联动智能应急疏散照明控制系统,点亮应急照明灯,动态调整标志灯具的疏散指示方向和工作状态,为逃生人员指出最佳逃生路径。
c.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提供OPC接口,联动公共/应急广播、智能应急疏散照明控制系统、安全防范系统、智能照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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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装修材料及工艺说明
9.1用到的所有金属构件都要进行防锈处理,有防火要求的要按相关规范进行防火处理。
9.2装修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9.3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无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9.4装修前对基层进行了处理并达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3)的要求。
9.5墙面采用的保温、隔音材料类型、品种、规格及设施工艺达到设计要求。 9.6所有有木结构基层均采用防火、防腐、防潮处理。
另外,本工程没有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不存在具有特殊火灾危险性的消防设计和需要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问题。 9.7、施工技术说明及要求
本工程设计的施工技术说明及要求详见室内施工图中《设计说明及一般施工细则要求》,特殊工艺或节点应当严格按照施工蓝图要求施工。
9.8、主要装饰材料及其燃烧性能见下表
装修材料分类 装修部位 材料名称 燃烧性能等级 A级 A级 A级 A级 B1级 B1级 备注 大面积使用 大面积使用 全区域使用 全区域使用 大面积使用,且经阻燃处理 大面积使用,且经阻燃处理 天花材料 负一楼综合展厅轻钢龙骨底架、U型铝天(一)、展厅7 花、硅酸钙板 综合展厅(二) 轻钢龙骨底架、U型铝天花 综合展厅(二)、负地砖 (一) 地面材料 一楼综合展厅展厅7 石材 轻钢龙骨,难燃胶合板底负一楼综合展厅架、乳胶漆 墙面材料 (一)、综合展厅轻钢龙骨,难燃胶合板底(二)、展厅7 架、难燃墙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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