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1、带班人员范围:矿长(经理)、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技术矿长、机电矿长。
2、带班次数:矿长(经理)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次,副矿长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15次。
3、带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下井带班工作计划的安排,特殊情况不能带班的,必须提前向矿长(经理)请假调班,确保每班至少有一名领导带班。
4、带班人员入井时间:六点班5:30前、二点班13:30前、夜班21:30前,分别在副井口人车巷乘车,并与当班职工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5、带班人员在井下进行交接班,同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升井后在调度室认真填写矿级领导带班记录。
6、每月月底前由调度室对带班人员的带班日期、班次进行安排,并发给每一个带班领导,以便在带班期间安排好日常事务工作。
郑州登电阳城煤业有限公司
2011年3月1日
附件3:
矿级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
1、必须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
2、带班入井领导必须将本班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填记在交接班记录薄中。
3、带班入井领导必须对井下潜在隐患、未处理问题以及合理化建议交待下一班,并填写在交接班记录中。
4、同时在带班记录上如实填写本班的安全生产现场情况。
5、必须坚持8小时工作制,全程满点,与职工同上同下,坚守现场,靠前指挥,保证作业现场24小时有干部。
6、下井提前半小时在现场交接班,接班不来,交班不走,责任划分以交接班签字为准。
7、认真执行带班下井制度,圆满完成带班工作任务的给予100元/班的补助。
8、无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每次罚款50元。 9、无全程满点跟班的,每次罚款100元。
10、无认真填写跟班下井记录和交接班记录的,每次罚款50元。
郑州登电阳城煤业有限公司
201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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