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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2023-05-04 来源:爱问旅游网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镇(区)建管站,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为贯彻落实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当前及春节期间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局决定开展2021年春节前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月29日-1月31日。

二、检查范围

全县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地。

三、检查人员

1、检查人员分为北片和南片两组;

四、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1)在建工程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情况,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整改等情况。

(2)建筑企业按照新《安全生产法》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等情况。

2、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重点是以下行为的打击和整治情况:

(1)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为,不办理施工许可、安全监督手续的行为。

(2)施工单位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不编制、不执行专项施工方案的行为,不依照强制性标准规范施工的行为。

(3)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信号工、架子工、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施工活动的行为。

(4)施工单位不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现场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3、“危大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是基坑支护、土方开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危大工程专项整治情况。

(1)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情况。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的程

序是否符合规定,方案内容是否齐全有效,相关单位和人员是否按照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2)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施工单位在危大工程实施前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并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是否按照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3)建设、监理单位履责情况。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在安全报监时提供危大工程清单,监理单位是否将危大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是否对进场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审批;是否按规定审核专项方案,是否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是否参加危大工程验收等。

4、大型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运行、使用管理、维修保养情况,设备的产权登记、使用登记证办理情况。

5、施工现场执行临时用电技术规范标准、强化现场用电管理、落实用电安全责任情况。重点检查职工宿舍、临时用房、设备配电及临时照明线路等部位的安全使用、管理情况。

6、施工单位及项目部编制冬季施工方案以及安全生产施工措施落实情况。

7、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情况。重点检查扬尘防治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现场围档封闭、主干道硬化、裸土覆盖、建筑垃圾清理、自动化冲洗设备、无线视频监控系统等落实情况。

五、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要进一步统一思

想,提高认识,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部署,精心安排,确保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及在建项目实际情况,组织好本单位、本项目的自查自纠工作,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台帐,按照“五定”原则整改到位,对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直至排除安全隐患。

(三)各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四)对检查中下发整改或停工通知书的工程,相关责任单位必须限期整改到位,并报县建管局安全监督站进行复查。对限期整改不到位,未申请复查或复查不合格的,将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通报批评,并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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