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公司财务管理的通知
根据我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经我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 现将我公司财务管理办法通知如下:
一、 所有银行卡以及密码器等财务工具分贝由财务会计和出纳分开保管,在支付款项时需二人共同对公账户或网银支付,银行卡只收不付.
二、 以上财务工具逐一登记,由监交人监督办理移交事项,所有支付密码由会计重新设置。
三、 在公司日常财务支出时按出纳制表签字、总经理批准签字的顺序办理,方可支付款项。
以上管理规定暂行办法自2013年10月29日起执行,如需变更另议
移交人:
接收人:
监交人:
丰宇集团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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