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者): 身份证号: 乙方(租屋者): 身份证号:
甲方将私有住宅房屋,出租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租赁地址: 二、租赁时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每月 元(大写: )。 四、付款方式: 付,每 到期后提前 天交付下 房租。 五、乙方向甲方交纳房屋、设施押金: 元,如房屋及设施无损坏情况,押金退租房及款清(交回最后一次水电费收据)时退还乙方。押金期间不计利息。
六、屋内设施:详见《补充附件清单》
七、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时间为 个月,如中途任何一方违约,则违约金 元归守约方所有。合同期满前,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如需续租,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房合同。
八、租赁期内的安全、水、电、物业、采暖及因租房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支付。
九、乙方保证所租赁的房屋权作为 房使用。 十、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十一、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在屋内进行非常活动及违法行为,乙方如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乙方应独立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十二、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或组织非常活动,损坏公共利益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
4.拖欠租金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5.拖欠水电等因租房产生的费用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十三、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归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不归还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三倍的违约金。
十四、甲方应保证房屋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
十五、合同发生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约定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但补充条款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房屋租赁管理规定。
十八、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备用联系电话: 住址: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备用联系电话: 住址: 年 月 日
市房屋租赁合同
补充附件清单
设施名称
数 量 出租方: 承租方:
年 月 日
收 款 凭 证
今收到 同志,房屋租金人民币
房屋座落于
事宜
收款人: 日 期:
房屋设施押金
今收到 同志,房屋设施押金人民币
房屋座落于
事宜
收款人: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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