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环境管理责任制
一、总经理职责
1、总经理是企业环境管理第一责任人,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政策、标准,定期召开企业环境管理会议;
2、建立健全企业环境管理机构及管理网络,明确各类机构和人员的环境管理职责;
3、建立健全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为企业环境管理落实必要的资源,审查批准年度企业环境管理预算方案;
4、审查批准公司环境管理的基本制度,并督促执行;
5、负责现场处理企业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听取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调查分析报告,组织实施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6、负责主持企业年度环境管理的总结或评审,决定企业环境管理工作的年度计划;
7、决定企业副总经理级在环境管理方面的奖励和处分。
二、环境管理总负责人职责
8、全面领导企业的环境管理日常工作,对企业环境管理承担直接的领导责任;
9、提出企业环境管理的基本制度和改进建议,报总经理审查批准;
10、提出企业环境管理的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方案,报总经理审查批准;
11、按照标准要求建立、实施和维护企业的环境管理体系,制定污染物处理设施的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12、及时掌握并分析企业污染物排放动态情况,针对存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13、负责组织编制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及“三同时”计划;
14、负责现场指挥处理内部环境污染事件,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15、组织并领导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活动;
16、向企业领导人报告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及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
17、提出企业其他负责人在环境管理方面的奖励和处分建议,报总经理决定;决定企业中层干部、环境监督员及其他员工在环境管理方面的奖励和处分。
18、负责处理企业与周边居民、组织有关污染纠纷。
三、环境管理员职责
19、协助拟定企业环境管理工作的年度计划、基本制度;
20、负责定期或不定期(不超过三天)检查企业产生污染物的生产设施和污染物防治设施运转情况,并作出记录;
21、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监测企业排污口、厂界噪声,掌握企业污染物排放量和排放浓度,并作出记录;
22、协助编制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及“三同时”计划,并予以督促实施;
23、对固体废物委托处置单位进行管理,应当要求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处置单位提供资质证明;
24、负责企业排污申报和环境统计工作,向环保部门报告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污染物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报告每月不少于一次;
25、对污染物收集、监测、处理岗位的员工履行职责情况实施监督;
26、协助企业开展清洁生产、节能减排工作,及时收集有关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的信息,并向环境管理总监提出合理化建议;
27、组织编写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并组织相应的演练;
28、协助环境管理总监处理突发性污染事件并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
29、负责组织对企业员工环境保护的教育培训;
30、提出对企业中层干部及其他员工在环境管理方面的奖励和处分的建议。
四、污染物监测、处理岗位职责
31、按照规程操作并管理(含保养)污染物防治设施,并进行记录,定期报告环境监督员;
32、按照操作规程处理和监测水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或达标纳管,记录水质数据和化学药剂使用情况,并定期报告环境监督员;严禁伪造分析数据;
33、污染物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排除故障或报告维修部门和环境监督员;
34、对各部门、车间的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清运情况进行现场巡查;
35、定期(不超过三天)对厂界环境状况(含噪声)进行巡查,并作出记录报告环境监督员。
五、生产部门(含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车间、工场、分公司)职责
36、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督促各生产部门严格执行企业环境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环保操作规程;
37、按照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和标准、方案,维护保养生产设备,降低单位设备的产污量和能耗,实现清洁生产;
38、对生产排放水按清污分流进行分类,控制污水产生量和水污染物的浓度,定期对
本部门的污水管网和废水池沉淀物进行清理;
39、按照操作规程使用、管理(保养)锅炉脱硫除尘设备、吸收塔等废气收集或处理设施,石灰使用记录定期报告环境监督员;
40、对本部门的废物进行收集和分类堆放并按规定交接,交接记录报告环境监督员;
41、对本部门的危险物品(含危险废物)不应放置于露天,防止雨淋和洒落、扬尘,污水泄漏二次污染等;
42、定期或不定期(不超过三天)检查企业产生污染物的生产设施情况,作出检查记录并报告环境监督员;
43、负责生产部门的环境应急准备和响应管理;
44、生产不正常时,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污染预防措施,并报告环境管理总监或环境监督员,按照环境管理总监的命令,实施临时性停产、限产措施;
45、保证生产场地和设施设备清洁卫生、现场秩序良好,观察能源供给是否正常,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或报告。
六、行政后勤部门(含主管行政的副总经理、办公室)职责
46、主管行政的副总经理负责行政后勤部门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组织企业办公和生活垃圾的清理处置,制定后勤岗位的环境卫生职责;
47、负责管理食堂、职工生活区的环境卫生,组织人员每天清扫厂内通道及绿化带内的固体废弃物,做好绿化卫生工作;
48、负责制定厂区环境规划、职工环境保护的培训计划,协助环境监督员开展环境保护的教育培训工作;
49、负责收集废旧电池、废旧日光灯管、废打印机复印机墨盒等办公类危险废物,并定期清理;
50、负责统一回收各车间、部门生产和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纸、废纸箱、废设备、废零件等,经审批后外卖或处置;
51、负责与环卫部门签订协议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置,有关固体废物处置情况通报环境管理总监。
七、技术、试验、检验部门(含分管技术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职责
52、分管技术的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负责保障企业污染物处理的技术支持,确保污染物处理设施稳定正常运行;
53、负责本部门的废物(含残渣、残液)收集并按规定交接,交接记录交企业环境监督员;
54、按操作规程使用、管理、保养本部门的废气收集设施;
55、技术部门拟定企业清洁生产、节能减排方案,研究减少使用水、煤炭、染化料、
化学品等能源物料的技术方法或替代方法,减少工业污水、废气、废物产生量;
56、协助编制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及“三同时”计划;
57、企业发生突发性污染事件时,提供应急咨询和建议。
八、财务部门(含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职责
58、协助环境管理总监编制企业环境管理预算方案,并监督实施,确保企业治污资金的落实;
59、制定排污费交款年度计划,按时缴纳排污费,环保贷款做到专款专用,并按国家规定,每年在更新改造资金中提取 %的费用于治污。
九、采购、储存部门职责
60、优先选购符合环保要求的大宗原料、辅料(如染化料、助剂等),尽量采购洁净煤或低硫煤,含硫率应小于1%,并向环境管理总监交书面说明材料;
61、采购、储存企业环保的大宗原料、辅料(如燃煤、染料、石灰、化学药剂等),应当将检测报告或记录交环境监督员;
62、负责管理废品仓库,应加盖,并有防雨、防泄漏、防飞扬等设施;
63、负责对易燃、易爆物及有毒有害化学品采购、运输、入库、标识、储存的管理,预防环境紧急及潜在事故的发生。
十、设备、机电部门职责
64、在企业新、改、扩建工程中必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规定;
65、按规定检查各类设备及管道、阀门是否正常,有否“跑、冒、滴、漏”现象;
66、及时维修发生故障的污染物处理设施和生产设施,并将维修记录报告环境监督员或环境管理总监。
67、负责公司各类放射源管理,并按国家环保规定使用、存放和处置,管理情况定期报告环境管理总监。
十一、其他员工职责
68、任何员工都有权制止一切违反环保法律制度的行为,向企业领导、环境管理总监和环境监督员报告;
69、企业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时,必须听从环境管理总监和环境监督员的现场指挥;
70、门卫对废物(包括煤渣、包装物等)出厂按审批规定实行登记监督,定期(不超过三天)报告环境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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