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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2024-03-11 来源:爱问旅游网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1、教学留存档案是指学校在教学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2、教学档案的范围等等:

(1)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终身教育的政策性、指导性教学文件及有关规定;

(2)学校制订的教学文件和教学规章制度; ;

(3)教学基本建设的规划设计各种规划和计划、师资培训计划和实施情况、教育资源(含体育设施及仪器设备等)统计材料; (4)学校、系(部)和教研室的学期(或学年)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

(5)校历、教学进程表、总课表、教师聘书及课程表、学期授课计划、课程教学总结等;

(6)课程设计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7)学生花名册、学籍变动情况、学生成绩、学生总分统计分析、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等材料;

(8)教学研究计划、行业(或区域)经济教育调研报告与资料、教学改革实施方案及总结、典型经验材料和社会教育刊物、学报、简报等; ;

(9)使用教材目录、自编教材(或讲义)、教学参考资料、入选全国或全省统编教材印本、实验(实习)指导书、习题集、试题库(试卷库)、试卷分析以及各种林宏吉裂稃资料等; ;

(10)教师业务档案,包括教职员工基本情况登记表、教案及教学其他工作小结、教师考核资料、教学工作和工作量统计表、论文论著及成果、进修(培训)登记及考核材料等; 3、教学档案管理机构由教务处负责。

4、教学档案按当年度分类管理、编目造册及归档;

5、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及时收集和整理各种教学教学研究文档。 6、教学档案管理人员应按学期按目录对教学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并立卷。

7、教学季基夫人员适切应对档案妥善保管、防止档案霉烂、人为损坏、或流失等。

8、档案室应有防火、防盗等设施。

9、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室以及所保存的教学档案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管理记录。

10、借阅教学档案,须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填写《教学档案借阅登记表》,说明借阅的事由和借、还日期。借阅人员对借出的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折页、涂改、画线、圈点、剪贴。 11、查阅教学档案资料,须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并由档案管理人员下架、开卷。

12、阅览和查阅过程中,造成档案损坏,损失等情况,应立即报告档案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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