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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主路主街及主要出市口道路重点部位集中

2020-09-21 来源:爱问旅游网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主路主街及主要出市口道路重点

部位集中整治活动的意见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石政发[2007]47号 【发布部门】石家庄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10.11 【实施日期】2007.10.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主路主街及主要出市口道路重点部位集中整治活动的意见

(石政发〔2007〕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城乡环境建设“八个一”工作和“双争共建”活动开展以来,在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市民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认可和支持。为落实省委主要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总体推进,重点突破”的思路,市政府决定,自10月11日至12月31日,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市区主路主街及主要出市口道路重点部位开展一次集中整治活动,全面提升主路主街及主要出市口道路净化、绿化、硬化、亮化、美化水平,确保元旦前主路主街及主要出市口道路景观得到明显改观,确保城乡环境建设“八个一”工作和“双争共建”活动取得显著效果。为此,提出如下意见。 1 / 2

一、整治范围

本次集中整治重点是市区四横六纵一环十二个出市口(四横:槐安路、裕华路、中山路、和平路;六纵:友谊大街、维明街、中华大街、建设大街、体育大街、建华大街;一环:二环路;十二个出市口:107国道北段、307国道东段、308国道南段、石闫路、石获南路、石获北路、石铜路、107国道南段、炼油厂路、植物园路、中山西路和通往省接待中心道路及通往动物园路)。 二、整治任务

(一)加快“拆违”工作。按照“以拆促治、拆出形象、整出效果”的要求,对上述整治范围内的违法建筑、超期临建及简陋建筑进行集中拆除,拆除后及时清理建筑渣土,对腾出场地统一绿化、硬化和美化,做到“即拆、即清、即整、即绿、即美”。(二)规整园林绿化。对和平东路棉一桥至平安大街北侧便道空地、华药东街以东北侧便道空地,中山西路地道桥引桥上空地、大谈地道桥至西二环两侧便道空地,槐安路谈固西街至谈固南街段南北两侧空地,建华大街和平路至跃进路西侧便道空地进行高标准绿化,新增绿地11万平方米。对新华西路泰华街至西二环两侧便道、汇通路欧韵公园围墙外侧及体育大街南二环至308国道生长不良的6000平方米绿地进行改造提升。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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