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开挖及回填工程施工合同
承包单位(甲方):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劳务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自愿互利、权益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目标:
1、质量目标:确保合格
2、工期目标:详见项目部的施工进度计划; 3、安全目标:杜绝重伤及死亡事故;
4、文明施工目标:争创“省级文明工地”;
1.4劳务承包期限: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完工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应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1.5工程质量等级: 合格 ;依据竣工时国家及甘肃省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进行评定。
1.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回填土除天然砂石料以外所有费用)、包机械工具、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
第二条、承包内容及范围、
1.1工程内容: 高新大厦工程施工图、变更及会审纪要等中所含的土方工程。
1.2劳务承包范围
1、土方开挖:按设计图纸和基础施工要求开挖,土方开挖及运输,包括办理城市土石方工程施工的相关手续,即办理垃圾排放证、夜间施工许可证及城管、环保、环卫等手续
2、土方回填:
①按本工程设计施工回填土深度范围组织土方回填工程施工(包括天
然砂夹石、灰土的运输;灰土拌合、夯实碾压、平整等) ②地下室、车道内回填灰土并碾压,回填标高按图纸规定。 ③施工现场道路修整及施工区域的清理等内容。 第三条、合同文件适用标准
3.1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和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3.2适用标准及规范:
3.2.1现行国家及工程当地有关标准、规范; 第四条 甲方责任
4.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设立项目经理、工程技术、质量安全、财务、材料、经管、动力、资料、行政等职能部门,实施工程项目的全面组织与管理;
4.2负责制订项目管理目标、实施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4.3负责负责向乙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及质量施工交底。 4.4提供给施工临时设施、施工用水、用电、生活用水用电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4.5提供可进行土方开挖及回填施工的工作面;
4.6负责现场施工调度和管理及质量、安全监督,审核乙方的工程量核算;
4.7随时检查乙方施工设备的运行、材料保管使用情况,检查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及持证上岗情况。乙方违反规定或工作达不到要求的标准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返修,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乙方责任
5.1对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劳务向甲方负责,全部施工任务必须组织自有力量完成,严禁转包或再分包本合同约定的施工劳务;
5.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与业主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检查与监督。与现场其他单位搞好协调配合; 5.3合同签订后3天内,负责完成施工劳务的有关技术措施的编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根据甲方总进度计划编制分项进度计划及机械设备进场计划),并送甲方及监理、建设单位审批后严格实施;
5.4乙方负责组织施工人员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进场进行施工; 5.5对土方施工队伍进行安全教育、交底及现场管理; 5.6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满足甲方关于企业形象宣传的有关要求,自备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施工防护用品。
5.7遵守国家法律和地方行政、治安法规和劳动纪律,必须具备在本县施工的一切合法手续和有效证件。
5.8精心施工,服从甲方的调度和管理。现场应配备施工管理人员负责现场协调。
5.9准时签收甲方传达的各类文件、变更、技术交底、奖罚通知等资料,不得拒收;
5.10乙方驻工地负责人: 第六条 工程结算
6.1结算方式:甲方将本项目土方开挖及土方回填工程承包给乙方,土方开挖以实际测量开挖体积计算,回填土方体积均以碾压密实后实际体积计算为准,本项目采用 固定综合单价包干 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6.2劳务费综合单价:回填土按 7.50元/m3最终结算单价计算。土方开挖按 5.00元/m3最终结算单价计算,结算时不再做任何调整。
6.3 劳务费支付 每月支付实际工程量对应工程款的 %;完成全部承包内容后支付 %;余额 %在 月内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 质量与验收
7.1乙方完成约定之劳务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发出的指令进行劳务作业,加强内部检查工作,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和委派人员以及各级质监部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7.2乙方按照国家工程建设的施工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甲方交底说明为依据,精心组织施工,全部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要求。
A、土方开挖:乙方负责基坑整平、修整变坡、坑底标高控制, 不得超挖和多挖,不得损坏基坑护壁,部分地段机械无法进入的人工配合开挖等一切质量要求。
B:回填土:
1)回填土中不得含有建渣、废弃物、有机物等杂物。 2)乙方遵照甲方的施工技术方案并组织施工。严格工程施工过程监控,做好工序交接和隐蔽验收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改正,消除质量潜在隐患。
3)工程具备隐蔽验收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
4)因乙方漠视工程质量,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追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5)无论第三方(建设或监理方)是否进行验收,当第三方要求对已经隐蔽过的工程进行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和开挖,并在检验后无条件重新覆盖或修复。
7.3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乙方必须经验收、记录后,方可继续下一工序施工。 第八条 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8.1甲方负责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进行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
生产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8.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8.3应明确乙方与甲方只是分承包关系,乙方施工中或施工完毕后所出现的劳务纠纷概与甲方无关。乙方职工在施工现场患病、负伤、死亡所属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出现劳务纠纷,甲方有权直接支付劳务工资,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8.4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给工人购买工伤保险、意外伤害险等,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责任和所发生的费用。
8.5乙方人员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行为,乙方应加强自身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因乙方自身因素造成的安全事件,责任及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6文明施工标准:要求自卸汽车出施工现场大门时应将车身清扫干净,保持城市道路清洁,并配合甲方做好企业形象宣传,达到“省级文明工地”标准。
第九条 现场管理
9.1甲乙双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关于进度计划等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甲乙双方现场负责人要建立联系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一协调施工步调;
9.2甲乙双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设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
9.3乙方施工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出入施工现场应佩戴标志,禁止非施工人员出入现场和住宿区。
9.4 工地现场严禁打架、斗殴、赌博、酗酒等违法事件,如有发生对当 事人罚款200-500元,情节严重者交当地公交机关处理,造成一切后果由责任方负责。
9.5乙方所有进场人员不得偷盗现场任何物品,一经发现按其价值100倍处罚,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9.6 施工现场严禁偷盗和损坏公物,违者每发现一次对当事人以偷盗物价十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9.7 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等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进场人员应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方能进行施工操作。同时应爱护一切安全设施和生产机具,做到正确使用,不得拆改,每发现一次处以300元以上罚款,并且限期整改。
9.8 所有进场机械劳务操作人员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进场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安全共保签字,由两人互签证明。
第十条 施工机械
10.1甲方或乙方对自己负责提供的施工机具如不能保证施工需要,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与仲裁
11.1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每逾期一天,偿付甲方 元人民币的逾期违约金;
11.2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解除合同。如出现单方变更解除合同,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11.3本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
时,可向建设施工合同管理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按以下第 (1) 种方式解决
(1)向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它
12.1乙方服从甲方管理,执行甲方的管理办法,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3.1合同生效日期: 自双方签定之日起。
13.2合同终止日期:工程全部完工,工程款支付完毕。 第十四条 附则
14.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甲 方: (章) 乙 方: (章)
代表人:
日 期:
代表人: 期:
(章) (章)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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