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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槽开挖安全措施

2020-01-07 来源:爱问旅游网
沟槽开挖安全措施

a)沟槽开挖前,施工单位应对施工区域内原有的地下管线和设施负责、各种架空电线、电缆等逐一向施工人员进行现场交底,并设置标色旗标明地下管线的走向,以提示施工人员引起重视。

b)对施工区域内原有地下管线、设施和架空线的保护措施的技术处理方案应列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交底时,应同时向施工人员交底防护措施和技术处理方案,并有交底记录签字,重要管线应委托产权单位实行监护,并在监护人员的监护下进行施工。

c)所有地下管线,在明确位置后,左右各1.5m范围内严禁用机械开挖,确保地下管线和设施的安全。

d)沟槽开挖前,开挖区沿线出入口应,道路沿线设置安全围护、警示牌,红灯,并有专职安全员负责检查,确保围护、警示牌、红灯的正常使用。围护采用黄、黑相间的钢管用轧头固定。

e)深沟槽开挖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放足边坡,开挖出的土方不得沿沟槽两侧堆放,应根据不同的土壤条件和开挖深度设置适当的安全距离,防止土方堆放对沟槽增加土压力发生塌方事故。

f)深沟槽开挖前,技术部门应制定施工方案,详细预测危险部位,做好预测预防所需材料准备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施工期间的监护工作台,必要时应采用有效措施防止意外

事故的。

g)上、下深基础采用搭设钢梯,应增加扶手和安全网,栏杆高度不低于1.2m。

h)缩小作业面,防止基坑事故影响整个工作面施工,基坑开挖到位原及时报监理验槽,并迅速组织砼垫层施工,控制基底暴露时间不超过1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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