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XXXXXXXX煤化工项目(以下简称公司)的设备管理,提高设备管理水平,保障设备安全、经济、可靠、长周期运行,实现设备管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系统化,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稳步增长,依据国家的有关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中设备管理的对象是指用于煤化工生产、产品销售及及其它生产运营的机器、工艺设备、工业管道、动力设备、机修设备、起重运输设备、仪器仪表、通讯设备、工业建筑物和构筑物等。
第三条 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遵照国家有关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从技术、经济、组织等方面采取措施,针对实物形态管理和价值形态管理相结合,对设备从规划、设计、选型、制造、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综合管理,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优化设备资产配置,保证设备资产的安全完好和经济有效使用,为公司的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第四条 设备管理应当贯彻以下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二)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与更新、改造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
(三)坚持可持续发展,努力保护环境、节能降耗。 (四)坚持依靠技术进步、科技创新作为发展动力,努力推广应用现代设备管理理念和自然科学技术成果,实现设备管理科学、规范、高效、经济。
第五条 设备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要素,是企业生产的物质技术基础,设备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要制定年度设备管理目标,定期检查和考核。
第六条 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培养高素质、高层次的设备管理人员、维修人员和运行操作人员,大力推行全员设备管理。
第七条 要按照公司的有关要求健全设备管理机构与网络,设备管理要做到统筹规划,合理配置,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更新和改造,安全运行和保护环境,不断改善和提高本单位技术装备水平,满足设备长周期运行要求,努力实现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设备综合效能和安全可靠性最高、系统效益最大化的目标。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八条 设备管理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
法规,落实有关部署、安排。制定、修订公司的设备管理制度、规程、标准、规定,制定主要设备管理工作的考核指标和考核管理办法。
(二)组织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加强科学管理,做好设备管理骨干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组织设备技术考察,不断提高设备管理水平,促进装备技术进步。
(三)组织公司设备检查、达标升级和考核评比工作。 (四)组织公司重大特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帮助公司恢复生产并制定防范措施,参与事故处理。
(五)参与重要单机设备引进的技术审查和重大设备使用的前期技术工作。帮助解决重大设备技术问题,开展重大设备技术攻关。
(七)制定年度设备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设备更新管理,负责编制设备年度更新计划,按照公司下达的设备更新计划,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九)负责设备修理和修理费管理。组织编制并审查主要生产装置年度检修计划,确定主要生产装置检修计划(时间及进度)。负责公司年度设备修理费的审查,下达修理费年度使用计划,检查修理费使用情况。
(十)按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固定资产的报废、调拨。 (十一)开展调查研究,抓好设备科学管理和基础资料
管理,总结交流设备管理工作经验,组织学习和推广应用现代设备管理方法和先进技术。
(十二)组织建立设备技术档案。组织完善设备维护、检修、检验技术规程,定期进行设备技术状况分析,编制设备管理统计报表,及时进行设备管理工作总结。
(十三)负责组织实施关键设备的特护工作。 (十四)负责设备润滑、防腐、密封、防冻防凝、保温、保冷、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管理。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十五)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及工业管道的管理工作,组织编制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附件、工业管道的检查、检验、修理、检定计划和方案的审核并组织实施。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的验收及办理使用许可证的工作。
(十六)负责起重机械、电梯、厂(场)内机动车辆使用、维护、修理与检验的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组织主要设备的检修和装置(系统)检修的质量检查、技术鉴定和验收工作。参与基建、技措、安措等项目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和竣工验收工作。
(十八)负责监督检查设备的合理使用和维护保养,组织对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和隐患。
(十九)负责公司电气设备的运行管理和继电保护的定
值管理。
(二十)负责公司DCS、联锁保护系统、在线分析仪表及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等仪表系统的管理工作。
(二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设备方面的培训工作。 第三章 设备的前期管理
第九条 设备前期管理是设备全过程管理中规划、设计、选型、制造、购置、安装、投运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设备综合管理的重要内容,为使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率最高,必须重视设备的前期管理。
第十条 设备规划是企业生产经营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主要依据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方向、生产设备的运行可靠性、设备技术成果应用、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要求、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来确定。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企业设备规划,并纳入企业总体发展规划。
第十一条 设备管理部门要负责更新设备的设计审查,参与基建、技措等重大项目的设计方案论证和设计审查。在设备选型中应遵循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的原则,对设备的可靠性、适用性、安全性提出要求,并督促落实。坚持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原则,禁止选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
第十二条 设备购置时要坚持质量第一、比质比价和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的原则。按照公司有关设备采购管理的规定组织采购。要做好重要设备监造工作,严格进厂设备的质
量验收。进口设备应有必备的维修配件并按规定进行商检。自制设备要控制生产过程,保证制造质量。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或参与主要设备的选型、签订技术协议及设备购置和 进厂验收。
第十三条 工程建设单位对设备的安装施工要制定严格的施工方案,认真落实质量保证体系,安装队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设备安装必须执行相关规定和标准,并按规定进行调试,达到投用和完好要求。竣工交接必须资料齐全,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设备管理部门参与或负责工程竣工验收、设备调试、竣工资料的移交。
第十四条 设备投产前,公司应组织技术人员和有经验的操作人员全面掌握设备的性能和使用维护方法,制定试运行方案和安全措施,并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设备操作、维护技术培训,使其了解和掌握设备的安全技术性能。
第十五条 公司要建立设备前期管理责任制,有关部门应对其在设备前期各阶段所承担的工作负相应责任。 第四章 设备的使用维护
第十六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设备的使用、维护管理制度,制定严格的设备操作和维护规程,严格执行巡回检查、维护保养和润滑等各项设备管理制度。建立设备隐患发现、分析、报告、处理等闭环管理机制。
第十七条 设备操作和维护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系统的理论和实践培训,严格持证上岗。设备管理部门要监督检查关键设备、重点岗位操作人员的培训情况。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经具有培训资质的单位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颁发相应资质的操作证。
第十八条 设备操作人员是设备运行和日常维护保养的责任者。必须遵守设备操作、维护制度和规程,认真控制操作指标,严禁设备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
第十九条 设备维修人员对所维修的设备进行认真的巡回检查。在维修中应严格执行设备维护检修规程。
第二十条 公司要加强设备故障和事故管理,建立设备故障记录,制定主要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
第二十一条 开展“大型机组关键设备特级维护”活动,成立“五位一体”(机械、电气、仪表、操作、管理)的特护小组,各专业应分别建立台账,做好记录,掌握设备运行特性和规律,减少故障和降低事后维修成本,提高设备安全性和经济性。
第二十二条 公司要制定并严格实行备用设备管理维护制度,坚持定期对备用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完好备用状态。
第二十三条 公司要加强关键设备、需要监控运行和运
行年限较长设备的管理,定期开展技术性能和安全可靠 性评估,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确保设备运行的安全可靠,降低设备运行风险。
第二十四条 重视并做好设备的防腐蚀工作。制定设备防腐蚀工作制度,建立设备防腐蚀专业技术岗位。要采用工艺技术防腐、材料防腐、腐蚀监测等综合技术措施,预防设备腐蚀。
第二十五条 应认真执行设备润滑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专业管理人员,严格执行设备润滑的“五定”、“三级过滤”。
第二十六条 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应配备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员主管故障诊断和状态监测工作,配备开展状态监测工作的仪器,积极开展设备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及时准确掌握设备运行状态,积累完善的状态监测历史数据,总结探索设备故障停机规律,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和处理。
第二十七条 加强仪表自动化管理工作。仪表自动化设备包括测量、检测、控制、计量、在线分析仪表、数据采集系统、过程控制计算机、执行器及由其组成的自动化系统和安全保护报警联锁系统等。要建立仪表自动化管理、使用、维护、检修的责任制和规程,并严格执行,提高使用和维护检修质量,以及仪表的完好率、使用率和控制率,要重视仪表自动化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以适应仪表自动化技术进步
和设备更新换代快的特点。 第五章 动力管理
第二十八条 动力(水、电、汽、风、氮)是生产的重要公用工程,动力的优质可靠供应,是安全、平衡、长周期生产的重要保证。公司要明确动力生产、供应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做到生产有计划、质量有指标、消耗有定额、节约有措施。
第二十九条 公司有关部门要加强动力设备管理,配合其他部门认真做好公用工程的综合平衡,保证水、电、汽、风、氮系统的安全平衡长周期运行和供应。
第三十条 公司要优化动力系统的运行方式,制定事故状态下的特殊运行方式和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证生产安全和重点部位的动力供应。
第三十一条 加强热电生产管理:
(一)建立健全专业管理体系,按照“统一指标、统一标准、统一考核、统一奖励”的原则,组织开展专业竞赛,不断提高技术经济指标和经济效益水平。
(二)参照公司及行业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开展电能质量、化学、绝缘、电测、热工、环保、节能、继电保护、金属监督等电力生产技术和技术监督工作。
(三)建立科学完善的可靠性管理网络和评价、指导、分析、预测系统,保证电力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四)加强燃料管理,保证燃料质量,降低消耗和成本。 第三十二条 加强电气设备和运行管理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电力工业的技术法规和制度,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规程。
(二)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的管理,应以安全供、用电为中心,经济运行为重点。
(三)公司应制定、完善电气“三三二五”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四)公司应按照“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制定有关运行、调度、操作等各项规程、并严格执行。
(五)按照国家电力行业和公司的有关标准、规程,做好电气设备的维护、检修和预防性试验。
(六)重视并做好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和维护,严格保护定值管理,保证电力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七)做好防爆电气设备、接地与接零装置,电气安全用具管理,做好防过电压、防污闪、防小动物、防火等项管理工作。
(八)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设备。
第三十三条 公司有关部门应加强蒸汽的产、供、用管理,保证蒸汽品质,合理使用蒸汽,做好尾汽、冷凝水的回用和余热利用。
第三十四条 公司有关部门应加强工业风和仪表用风的
管理,严格控制仪表风的露点、油尘含量等指标,确保供风质量、压力。制定并严格执行空分装置安全运行制度,保证正常供氮、供氧。
第六章 设备修理和修理费管理
第三十五条 设备修理是恢复设备技术性能的基本手段,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公司应制定具体的设备修理管理制度和规定。
第三十六条 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根据设备运行状况,结合生产安排,编制设备检修计划。设备修理计划主要分为年度修理计划、装置停工检修计划和月度维修计划。公司年度修理计划、装置停工检修计划按要求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并按公司批准的时间安排进行停工检修。
第三十七条 设备检修要执行日常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坚持定期检测、按需修理的预防性维修方针,推广状态监测检修,既要防止设备失修,又要避免过剩维修。
第三十八条 设备管理部门是设备修理和修理费使用的统一归口管理部门,应认真按年度修理费指标,统一平衡,合理使用,严格按权限审批修理费。
公司财务部门配合设备管理部门按修理费预算计划做好修理费的控制工作。加强对修理费的核算和统计,按设备管理部门确认的修理费用结算审核单及时入账,并按月向设备管理部门提供修理费的实际支付明细表及使用情况的分
析。
第三十九条 加强设备和装置检修全过程的管理,认真做好设备修理前的检查、修理过程的监督和修理后的验收,缩短修理时间,降低修理成本。
第四十条 加强检修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设备修理的质保体系。设备修理要严格执行检修计划,遵守检修规程,执行检修技术标准,采用新的修复技术,努力提高修理质量。使用单位可根据情况实施中间质量检查。主要设备大修和主要检修工程要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第四十一条 公司要对负责大检修的单位进行资质认证及年度审验。特种设备的承修单位须有相应资质,修理内容应与资质相符,不准超资质、超级别进行修理,确保修理的合法性。
第四十二条 设备的外委修理要列入公司修理计划,按照规定程序审批才能对外委托修理。大型设备和装置检修等外委修理应实施招标制度。
第四十三条 检修结束后,设备管理部门要开展检修项目的统计工作,组织编写检修技术总结,做好检修技术资料的归档。对重大检修项目,要进行技术经济分析。
第四十四条 公司设备采购部门应合理储备配件,有计划地组织采购,及时满足设备维修需要。检修单位要在保证设备检修质量的前提下,做好修旧利废和改制代用工作。
第四十五条 加强设备修理费管理
(一) 修理费管理的指导原则:坚持设备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确保设备长周期运行的原则;坚持科学、规范、经济的检修,努力降低成本的原则;坚持对修理费使用进行严格管理合理使用的原则。
(二) 修理费支付范围:公司所属资产的修理、维护和检测所发生的费用。
(三) 修理费用管理与监督:公司修理费年度使用计划应按规定公司有关部门,经审批下达后,严格按计划列支,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七章 设备更新改造
第四十六条 设备更新是指采用新设备替代技术性能落后、安全状况差和经济效益差的原有设备。
设备改造是运用新技术对原有设备进行技术改造,以改善或提高设备的性能、效率、减少消耗及污染。
第四十七条 设备更新改造的原则:
(一) 设备更新应当紧密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产品开发和技术发展规划,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
(二) 设备更新应着重采用技术更新的方式,改善和提高企业技术装备素质,达到优质高产、高效低耗、安全环保的综合效果。
(三) 设备更新应当认真进行技术经济论证,采用科学
的决策方法,选择最优方案,确保获得良好的设备投资效益。
(四) 设备改造应充分考虑生产的必要性、技术的先进性和可行性、经济的合理性。
第四十八条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设备可以进行更新: (一) 使用年限已满,丧失使用效能,无修复价值的; (二) 因生产条件改变、已丧失原有使用价值的; (三) 使用年限未满,但缺乏配件无法修复使用的; (四) 固定资产毁损,无修复使用价值的;
(五) 经论证,大修理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生产要求的;
(六) 大修理后,虽能恢复精度和技术性能,但更新更经济合理的;
(七) 因技术落后淘汰的;
(八) 经国家技术质量监督部门、环保部门鉴定,不符合安全环保要求且修复后也无法达到要求的;
(九) 机动车辆符合国家有关报废规定的; (十) 其他符合更新要求的。
第四十九条 公司必须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设备更新,为正常生产和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公司年度设备更新计划应由设备管理部门汇总后按规定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列入公司年度和分批投资计划统一管理。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更新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财务部门按照公司正式下达的设
备更新计划,落实资金,更新费用结算一律按审批权限经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支付。设备管理部门要按照公司下达的设备更新改造计划,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严格规范资本性支出和费用性支出。 第八章 设备资产管理
第五十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第五十一条 凡由基建或技措技改资金投入形成的,以及上级批准无偿调入的资产,在交工验收后,按实际形成固定资产的状况和类别,由建设部门向使用部门移交,并由设备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会同财务部门组织逐项验收,建立固定资产台账。
第五十二条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能力查定,掌握在用固定资产的技术经济状况,负责在用固定资产的检维修管理,组织闲置、报废固定资产的技术鉴定,根据生产需要,负责提出企业内部固定资产的调剂、调拨与报废处置的意见,配合财务部门做好固定资产的清查与盘点,确保账物相符。企业财务部门负责计提、冲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负责固定资产的保险以及原值、折旧、净值、残值等财务核
算和分析。
第五十三条 为确保资产处置行为的合法性、规范性,最大限度保护资产所有者权益,对固定资产进行盘亏(盈)、毁损、报废、核销、调拨、转让、抵押、质押、清产拍卖、重组、捐赠及经营租赁等处置行为,要执行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根据固定资产产权和处置对象、资产额度、处置条件、处置时间、技术鉴定结果,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
第五十四条 长期停用的固定资产检修后应予以封存。 第五十五条 固定资产报废须经使用单位申请,设备管理部门组织技术鉴定,财务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主管领导批准。按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行账务处理。
第五十六条 闲置固定资产要重新使用,必须经过全面的技术检验,符合技术要求,并经设备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五十七条 为盘活设备存量资产,公司应制定设备的借调、转让、闲置、租赁、封存和报废等具体管理办法。
加强闲置设备调剂利用工作,定期发布闲置设备信息,鼓励企业将低效使用资产规范有序地向高效使用单位转移。 第九章 设备综合管理
第五十八条 公司员工是设备管理的主体,负责设备管理的全过程,全体员工共同参与设备管理。
第五十九条 根据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程度,实行设备分级管理。可视管理情况按关键设备、主要设备、一般设备进行分级。可将在生产中起关键作用、技术含量高、价格昂贵的设备列为关键设备。要明确设备分级后的管理权限,落实管理职责,避免管理失控。
第六十条 为便于管理和统计,按设备的特点和用途,进行设备分类。
第六十一条 要建立健全设备技术管理档案,做到“一台一档”,档案内容应涵盖设备技术文件、全过程管理动态;设备迁移、调拨时,其档案随设备移交;档案管理人员变更时,主管领导必须认真组织按项交接。
第六十二条 开展设备管理达标升级、各专业劳动竞赛活动。定期进行检查评比、总结表彰。
第六十三条 公司应根据煤化工行业发展要求,制定重大设备发展规划,积极开展国内外的科技交流与合作,统筹重大设备先进技术和管理理念的引进和消化;对公司难以解决的重大技术问题,组织国内专业院所、设计部门、设备制造单位、使用单位共同开展技术攻关;组织研究开发和应用高精尖设备技术。
第六十四条 要结合公司发展和安全生产要求,加强设备技术研究和开发,积极推广应用国内外先进设备技术成果,改进落后的管理方法,鼓励技术创新。要合理应用新技
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设备技术问题和生产发展中将遇到的设备技术难题,大力推进设备技术进步。
第六十五条 积极开展设备信息化管理,不断开拓设备管理计算机应用,加速建立设备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努力提高设备信息化管理水平。
第六十六条 有计划培养设备管理与维修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专业技术和管理知识的继续工程教育。
第六十七条 公司应制定设备管理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并下发执行。
第十章 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和环保、节能
第六十八条 公司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设备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严格执行专业化安全管理要求,加强设备安全管理,努力实现设备本质安全,减少和避免设备事故的发生。
第六十九条 应根据设备的结构、性能和运行特点,制定和执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维护保养规程和检修规程。
第七十条 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七十一条 生产、储存、运输易燃危险品的场所使用的设备,必须具备相应防爆性能,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
第七十二条 对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应定期检测,不准擅自拆除或闲置,并确保工作可靠。联锁自保设施应完好投用,特殊情况下拆除(恢复)时必须严格按程序审批,确保生产安全。
第七十三条 设备事故管理
(一) 设备事故: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动力、电气、电信、仪器(表)、容器、运输设备、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造成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称为设备事故。
(二) 设备事故的分级:设备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等四级,具体分级标准按《XXXXXXXX煤化工项目事故管理规定》执行。
(三) 事故报告:按《XXXXXXXX煤化工项目事故管理规定》的要求写出事故报告。事故报告同时报安全环保部门和生产管理部门。
(四) 事故调查和处理:设备事故的调查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查清原因,根据设备损坏程度、事故性质和经济损失等情况,对责任人员严肃处理,并将事故记录存入设备档案。
第七十四条 坚持科学发展观,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规的各项要求,积极做好高污染设备的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鼓励采用新型环保装备,积极实施HSE
管理。
第七十五条 积极探索设备低耗高效运行的有效方法与途径,淘汰高耗低效的老旧设备,积极推广应用节能技术对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努力达到设备和工艺的最佳匹配,实现各类设备和系统的经济运行。 第十一章 检查与考核
第七十六条 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设备大检查,开展设备管理工作“达标升级”活动。公司必须建立定期的设备检查细则和日常设备检查细则,设备检查可以与岗位责任制检查或安全检查同时进行。
第七十七条 奖励与处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 (一)对在设备管理与维修中运用新技术、新装备成绩优异的,在设备技术改造中技术领先、成效显著的,以及在设备管理与维修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二)在完成公司年度设备管理目标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三)在“达标升级”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对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处罚:
(一)设备管理混乱,设备失修严重,影响生产和安全
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
(四)严重影响公司设备管理目标实现的单位和责任人。
(五)因管理不善,违章指挥或者违反制度、规程造成严重设备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的责任人。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七十八条 本管理制度由XXXXXXXX煤化工项目负责解释。
第七十九条 本管理制度自印发之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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