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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建设情况汇报

2020-02-20 来源:爱问旅游网


安化县水利建设情况汇报

一、 安化县基本情况

安化县总面积4950平方公里,人口约98万,其中80%以上为农业人口。是全省的暴雨中心和有名的干旱走廊,山洪地质灾害频发。有集雨面积大于10平方公里的河流163条,水能资源丰富,建有柘溪电站、东坪电站、株溪口电站及其他水电站248处,装机327台23250千瓦,年均发电量6340万度;有上型号水库138座,其中中型水库4座,小Ⅰ型水库25座,小Ⅱ型水库109座;有干渠760千米,设计灌溉面积35万多亩;有山塘16534处,河坝5120处,电灌站391处;有乡级集镇供水厂50个,设计供水26万人。 二、 十一五期间水利建设情况

十一五期间,在国家政策的积极扶持和上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单位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安化县的水利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为农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基础保障。

(一)、防灾减灾能力有效提高。安化县是湖南的三大暴雨中心之一,山洪灾害频繁,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新农村建设的成果。安化县委、县政府一直把安全度汛摆到服务“三农”重中之重的位臵。十一五期间,共多方争取资金???万元,先后完成了廖家坪、红岩两座中型水库,大将、又一、大丰山等??座小Ⅰ型水库、 ??座小Ⅱ型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采取“部门联库、捆绑资金”等

措施,由100多个县直部门累计投入近300万元对76座水库进

行开槽设闸、应急处险,另有18座小Ⅰ型水库的工程计划已获

得水利部审批通过,同时在县城南区及重点建制镇修建城市防洪堤20多千米,小城镇的防洪能力得到增强。长期困扰我县防汛安全的病险水库隐患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

(二)、农村饮水条件有效改善。安化县山高坡陡,涵养水能力差,降水时空分布不匀,群众饮水环境较差,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健康和新农村建设的水平。县委、县政府和水利部门一直把改善城乡居民饮水条件作为已任来抓,将其列入为民办的八件实事之一,全面推动农村人饮解困、饮水安全等项目实施。在十一五期间,共投入资金???万元,先后新建和高标准改建镇级集中供水工程30多处,新建村级集中供水工程800多处,建设简易供水工程4000多处,启动红岩水库向县城供水等大型供水项目,使全县??多万人饮水得到保障。

(三)、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取得突破。安化县是山洪地质灾害的多发区和易发区,全县共有灾害村132个、灾害点47处,受威胁群众1.4万人。十一五期间,我县在全国率先建成了较为完善的山洪地质灾害预警和防汛视频会商系统,包括37处雨量、水位监测站,23套乡镇太阳能无线广播预警主

站,70套村级预警分站,120个村级报警设施和市指挥部对接的视频会商系统,直接预警对象达15万人,同时完成前乡片防

汛抗旱指挥部的全面改造升级,极大提高我县山洪监测预警的能力。我县已连续六年没有发生山洪地质灾害死亡事件。

(四)、水土保持、中小河流治理整体推进。安化县的溪河众多、水系复杂,十一五期间,我县先后开展东坪镇柳溪、中砥溪、仙溪镇的大桥溪、龙溪、泉塘溪,梅城镇的大将、鹿角、道观、岩溪,乐安溪等12条小流域的综合治理,修筑各类小型水利水保工程4000多座(处),共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0多平方公里。在2010年顺利启动滔溪、仙溪、乐安的中小河流治理(试点)项目,目前滔溪镇区河堤和滔溪、仙溪重点农田保护区建设已基本完成,乐安镇区防洪堤建设正如火如荼,梅城、马路、奎溪等地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将在2011年相继启动。

(五)小水电、生态水利良性发展。安化县拥有丰富的水能资源,河流水能理论蕴藏量达74.2万千瓦,可开发水能资源为43.7万千瓦,年电能可达19.5亿千瓦时,其中可开发的农村水电为29.1万千瓦。在十一五期间,我县累计投入资金5300万元,新建农村水电站有11处,装机容量1.34万千瓦,2009年底已竣工投产发电的共有6处,装机容量4930千瓦,2010年在建或准备开工的有9处、装机容量18700千瓦。到目前为止,全县已建成农村水电站68处、总装机容量3.8万千瓦,多年平均发电量8800万千瓦时,每年可实现产值2200万元。同时在十一五期间完成了廖家坪、将

军两处小水电代燃料工程,使???户,???万名群众实现了以电代柴,每年减少???万立方米的木材消耗,共保护林地????万亩。

二、存在的问题

十一五期间,尽管我县水利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从时代发展的角度来分析,特别是从当前我县抗涝抗灾的需要和农业经济发展的形势需要来看,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六)、农田水利设施整体落后,功能退化。目前,我县许多蓄水、灌溉工程已运行了二、三十年,特别是各大中小水库和灌区渠系均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受到当时技术条件等诸多因素制约,建设标准普遍偏低,质量不高,配套不全,经多年运行,工程多处出现了老化;此外,各乡镇村级的小型农田水渠灌溉工程也有相当程度的损毁、老化,由于没有充裕经费进行维修,致使相当数量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发挥不出应有的效益,造成水资源浪费严重。同样因为建设成本过高,节水技术推广滞后,喷灌、滴灌、管道灌溉等先进灌溉技术控制面积很小。

(七)、防洪标准过低,应对山洪地质灾害能力薄弱。在十一五期间,我县以东坪城区为重点,对资江堤防进行了续建和扩建,基本保证了2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但在大部分乡镇、集镇和乡村河道,一方面原有河道治理工程和堤防

建设标准低,没有形成整体的防洪保护圈,防洪标准已降低至不足10年一遇;另一方面河道两岸原有少量护坡大多老化、损坏严重,部分地段基本依靠自然地形或者松散堆积物护坡挡洪,已基本无防洪能力。而对于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和易发点的治理,目前还处在论证、规划的起步阶段。

(八)、水利工程建设投入不足,融资渠道不宽。自从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后,群众投工投劳进行水利建设的势头不足,主要靠政府财政的投资模式后劲乏力。按测算,维持我县现有水管单位、水利工程正常运行(不包括新建水利工程项目在内),每年至少需要正常的维修养护经费???万元。特别是从2001年以来,受数次洪涝灾害的影响,我县的许多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直接加重了现有水利工程设施的维修难度,需要投入的水利维修建设的资金进一步加大。然而,据统计,2006年至2010年我县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方面总的投入资金是????万元,平均每年投入的资金才????万元,远远满足不了我县当前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和维护的需要。

(九)水利工程存在重建设而轻管理的现象。当前我县大部分水利工程在管理方面还是沿用着过去落后的管理体制,这当中存在着诸多问题,突出表现在责、权、利不明确,理论上说水利工程是“人人有份”,实际上“人人无责”,形成所有者管不了、使用者又不管的局面。

三、对安化水利改革发展的建议

推动我县水利改革发展,使之能切实满足当期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必须立足当前我县农业发展和农田水利建设的实情,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湖南省委两个“一号文件”精神,具体要积极采取以下几方面的工作措施:

(十)、加强对水利改革发展的组织和领导。水利的改革与发展,是一项事关全局的系统性工程,因此必须要加强对我县水利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建议市县两级成立领导水利发展改革的专门机构,以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调配和水土保持、山洪地质灾害防御等水利行业规划为首要依据,统筹涉农资金、项目的规划、审批和实施;以河道管理条例、防洪度汛方案、水土保持规费收取为前臵条件,严格涉水工程建设的立项、审批和实施;以防洪保安、水资源管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为评判标准,深化对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村)的目标管理考核。

(十一)、采取多种投资渠道,着力解决水利建设中资金不足的问题。国家、省、市要进一步加大对山区贫困县水利建设的财政投支持力度,在水库除险加固、农村安全饮水、中小河流治理、四水治理等大型水利工程建设上给予更多的项目支持;同时通过适当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确保有相当比例的资金用于改善山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如山塘清淤、渠

道配套等群众急需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县级财政要逐步加大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投入。每年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划拨10%专项用于水利工程建设;要积极推进新《水土保持法》等“三法两条例”的执行,延长防洪保安经费收取年限至2020年,提高水保经费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同时对全县防汛抗旱、农村安全饮水、水库除险加固等民生水利工作,依据标准落实配套资金,对水利普查、水利争资立项前期工作,按照一定的比例安排前期经费。鼓励群众通过各种方式投入水利工程建设,鼓励企业、单位、金融机构为水利工程建设投资、融资,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用地、用电、税收实行政策优惠。

各乡镇应与县水利部门积极配合,本着先急后缓的原则,对现有小型水利设施,特别是堤防、渠道等基础性设施拟定出分期分批改造计划,根据工程的规模和质量,乡镇财政予以一定的补助。同时各乡镇应继续鼓励和引导好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工投劳。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做好筹资投劳工作,把“一事一议”政策用足、用活、用好,对跨村的水利工程,可发扬团结治水的传统,由乡镇党委政府组织协调,统筹解决。

(十二)加快水管体制改革,建立责权明晰的管理体制。要根据国务院、省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切实解决我县当前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中所存在的职能不清、

权责不明和机制不活、管理粗放等突出的问题。要全力推进水管单位的体制改革。按照国务院、省委两个“一号文件”的总体要求,尽快解决基层水管单位的全额财政拨款待遇,妥善推进阶梯水价体系建设;全力支持水利系统队伍建设和基层水管单位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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