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
原告:张××,男,19××年××月××日生,××省××市××镇××村××街××号,系××市××汽车车身修理店业主。
被告:××市××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 住所地:××市××镇××路 请求事项:
1 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先支付车厢款计人民币64171元。 2依法判决被告从2006年7月1日至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7.47%的标准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滞纳金(暂计至2008年6月30日)计人民币9587.15元;
3 本案所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经常有业务往来。被告多次向原告订做汽车车厢,原告按照被告的要求多次向被告提供汽车车厢,约定付款时间为次月月底。被告开始就没有依约付款。经原告多次催收,被告仅以原告朋友
购车款相抵。2007年4月,原告与被告再次以原告朋友购车款相抵之后,被告尚欠原告车厢款计人民币64171元。后来,原告多次继续向被告催收,被告均无故推诿不支付至今。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原告与被告是合法有效的加工承揽合同关系。原告已经如约交付被告定做的车厢给被告,被告理应及时依约付款。但是,被告却无理拒不支付至今。被告的行为显然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相关规定,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此致
××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
二0××年六 月 一 日
证据说明
证据名称 车厢单 证据来源证明对象 原告提供 被告尚欠原告货款计人民币64171元
证明内容1 2005年12月27日至2006年5月8日,原告向被告提供了价值人民币64171元的货物; 3 被告尚欠原告货款计人民币64171元
提交证据人签名:
提交日期:
材 料 证 据 清 单
编号 1 民事起诉状 2 原告工商营业执照 3 原告身份证 4 公函 5 授权委托书 6 代理人律师执业证及身份证 7 被告工商登记查询资料 8 车厢单 证 据 名 称 页原件或数 复印件 1 1 1 1 原件 复印件 复印件 原件 1 原件 2 复印件 1 复印件 6 复印件 9 10 11 12 13 14 15 提交证据人:
年
经办人: 月
日
月 日 年
注:提交证据人所提供的证据,须填写是原件或复印件,同时填写《证据说明》。证据纸张大小以本页为准。本清单一式两份,一份附案,一份由提交证据人收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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