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物中毒报告制度(1)
学校食物中毒报告制度(一)
为保证食物中毒事故的有效处理,稳定学校教学秩序及社会安定,根据教育部14号文精神,特制定本校食物中毒报告制度,以备紧急之用。
一、停止供餐:立即停止学校食堂供餐。
二、及时报告:
(1)条件
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症状。
(2)程序
发现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应即刻上报区教育局、卫生局。
(3)内容
①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时间;
②学校的校名、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
③供应单位的名称、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
④目前状况和紧急处理措施;
⑤报告时间和报告人。
三、救治病人:协助卫生机构救治患者,做好登录,通知家长。
四、保护现场:保留造成或导致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五、配合调查: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六、控制事态: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包括
教学秩序。
七、保险介入:同时通知保险机构介入。
**学校
感谢您的阅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