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石湾第四小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方 案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一日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我校有一个良好的安全环境,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区教育局红教发﹝2018﹞115 号《关于在全区开展校园安全隐患专项整的通知》的要求,经校委会研究,决定自2018年5月起至9月开展校园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行动。结合我校安全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平安校园”、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加强管理、预防为主、重在教育、切保平安”的工作方针,在上级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成立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火高忠
副组长: 周维纲 张兆龙
成 员: 李生林 李军 王军 石官英 刘玉英 王嫣以及各班班主任
三、整治重点:
(1)消防及配电设施。主要整治消防器材是否正常运行,线路是否老化。
(2)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主要领导是否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情况、安全责任清单制定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等。
(3)校园消防、用电、校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整治教室、图书馆、校园沼气厕所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排查治理用电线路、饮用水设施、水电设施等重点部位设备情况。
(4)校园周边治安情况的排摸。摸清学校周边的治安状况,及时排查安全隐患,重点针对学校周边200米范围的摆摊设点,小商小贩进行摸底及沿路的道路交通情况。
四、实施步骤:
(1)自查自纠阶段(5-6月)。全面开展校园安全隐患问题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尽快整改并将自查自纠情况与6月20日前上报教育局安全办。
(2)集中检查阶段(7-8月)。对本校园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并建立隐患台账,接受区教育局检查。
(3)督查检查阶段(9月)。接受区安委办组织的督查组对本次校园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抽查检查。
五、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分管领导亲自安排部署,成立本校园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2)切实将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严格对照近期查出的隐患问题,以有效杜绝校园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为重点,制定有效的整治方案,做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