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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奖励管理制度

2022-11-20 来源:爱问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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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销售奖励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销售奖励管理,激励公司销售队伍的工作积极性,提高销售团队合作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 制定销售奖励管理办法的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2、销售部门享受销售奖励应与其他部门享受公司经营奖励总体平衡 3、销售部门不再享受公司经营奖励分配 二、销售奖励比例的确定

根据房地产行业对营销抽成一般约定,公司委托的营销策划机构建议按3。5‰予以奖励销售团队。考虑到公司实际情况,现按销售额的1。5‰作为销售奖励,其组成为:销售经理0.75‰,销售人员0。75‰.

三、销售奖励结算 1、销售奖励界定

(1)一次性付款购房的,房款全额付清,并经双方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该套房屋的销售奖励按全额予以结算;

(2)按揭贷款购房(含公积金贷款)的,足额支付首付款,并经双方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在该套房屋的按揭款全额回款后,予以结算该套房屋销售奖励。

2、退、换房结算原则

(1)退房:退房情况发生时,该笔交易做无效处理,销售奖励不予结算;若销售奖励已经发放,已发该笔销售奖励从下月销售奖励(或保证金)中扣回;

(2)换房:发生换房情况时,根据前后房屋总价价差具实结算,多退少补;

已发放销售奖励大于换房后的实际销售奖励,差额部分在下次结算中扣回;已发放销售奖励小于换房后的实际销售奖励,差额部分在下次结算中补足。

四、销售奖励发放比例

房屋预售开始后,根据预售实际情况每月予以发放一定比例的销售奖励(参考加班补贴),总体上应预留销售奖励的30%作为保证金.

保证金作为用于退房、客户索赔、违反公司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等事项的经济保证。

五、销售奖励及预留保证金发放原则

(1)销售人员如中途正常离开公司,须提前7天向公司递交辞职报告,经批准并在办理好交接手续且无欠帐或违规处罚行为的,公司即按规定发放未结销售奖励(含保证金)。

(2)销售人员若因触犯国家法律,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而使公司声誉或利益受到损害,予以除名的,未领取的销售奖励(含保证金)不再发放。

(3)销售人员如未办理手续而离职的,则未领取的销售奖励(含保证金)不再发放。

六、销售人员销售奖励档次划分

销售人员销售奖励标准分三个档次:销售主管级,销售主办级,普通销售人员,每个档次标准有5~15%差别,具体由销售部经理提出分配方案并经公司领导批准确定.

七、销售奖励的申报

1、销售奖励每月申报一次,并按公司规定经审核发放。

2、销售部在申报销售奖励时必须附当月销售业绩报表及销售奖励报表。

八、其它

1、销售奖励所发生的有关税费由享受人自行承担。 2、本办法仅限于公司开发的“-———-—三期项目”.

-—--———-—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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