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 动 合 同 书
(农民工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名称: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 (以下称“甲方”) 住 所: 湖北省襄樊市胜利街77号 法定代表人:
劳动者姓名: (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省(自治区、市) 市
县(区) 乡(镇) (街)
邮政编码:□□□□□□
家庭住址: 省(自治区、市) 市
县(区) 乡、镇(街、路) 村 组(号)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紧急状态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劳动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复印件 粘 贴 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集体合同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一、合同期限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月(天)。
二、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一)甲方聘用乙方从事 (管理或工人)岗位工作,具体负责 (二级单位名称) (工程项
目名称) (装臵或车间) (具体工作任务) (岗位、工种)施工任务。
(二)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
(三)乙方的工作地点:
公司各相关岗位(施工现场)所在地 。 (四)因工作需要并与乙方协商后,甲方可变更乙方工作岗位。 三、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一)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具体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在正常出勤并提供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具体标准按公司工资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二)甲方于每月15日前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工资以货币的形式委托银行代发,工作时间在一个月以内的员工可发放现金。遇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支付工资的,应书面向员工说明情况并及时补发。如遇休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据其施工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经协商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四)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休假日工作的,应安排乙方补休或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员工不享受加班加点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甲方按照襄樊市有关规定,依法为乙方缴纳综合保险。其有关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襄樊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 甲方应按照国家和行业劳动卫生、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需的劳动工具、劳动保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二) 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技术、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乙方应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三) 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等各项规章制度,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对甲方管理人员漠视职工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进行检举和控告。
七、劳动纪律
甲方可以依法制定企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对乙方实行管理。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八、甲乙双方约定条款
九、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和变更
(一) 合同的终止、解除和变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给予经济补偿的,按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办法的规定向乙方支付。
十、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襄樊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襄樊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规定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均属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与本合同等同。
(二)本合同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照法律、法规执行。
(四)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委托合同首部的“紧急状态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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