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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终审稿)

2020-01-21 来源:爱问旅游网


行政管理情况的调查报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MG129]

关于永登花庄镇行政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一、调查目的: 通过对花庄镇行政管理存在问题及原因剖析,为乡镇行政管理研究提供一点有益的启发。 二、调查时间: 2013年10月 三、调查对象: 花庄镇财政所工作人员、辖区居民。 四、调查方式: 1、用访谈法与被调查者直接接触了解情况;2、用文献法通过查阅相关材料等。 五、调查内容: 花庄镇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六、调查结果与分析 (一)基本情况 花庄镇以辖区内花庄村而得名。1995年建镇,位于红古区中部,东衔平安镇,西接红古乡,南濒湟水河,北邻永登县七山乡。总面积302.3平方公里全镇3724户15400人,多为汉族,少数民族有回族、土族。全镇辖2个社区,9个行政村,总耕地面积为17180.9亩。 全镇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山台、川、滩呈阶梯状,海拔在1680米—2300米之间。灌溉便利,湟水河、谷丰渠贯穿全境。农作物主要有小麦、玉米,经济作物有西甜瓜、苹果、黑瓜子、菜花、西兰花、草莓、油桃等各类瓜 果蔬菜。高效节能日光温室,高起架塑料大棚等高效农业已成规模生产。精细蔬菜种植、优质果品、高效养殖、农副产品加工与贮藏、交通运输、优质牧草种植已成为六大支柱产业,生态环境建设与上万亩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设辐射全镇。交通便利,兰海高速公路、甘青铁路以及109国道穿越全境。 近年来,在镇党委和镇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三个文明”一起抓,不断促进全镇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镇党委、政府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先后引进了一批投资大、效益好的项目,现辖区内有中央储备粮兰州直属库、兰州市花庄奶牛繁殖场、兰州市粮库、四方乙炔厂、八冶留守处、花庄油库等较有规模的国有企业19家;有玻璃厂、水泥厂、制管厂镇属企业3家;其他企事业单位64家,非公有制企业17家,有个体工商户456家。2004年预计工农业总产值达到13224万元,其中:农业总产值达到6630万元;工业总产值达到6594万元。乡镇企业增加值达706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381元。 1998年至今,先后获得市级“小康建设示范乡镇”、“计划生育先进集体”、“双拥模范镇”、“市级文明乡镇”、“区级绿化先进集体”、“无毒社区”、“五普先进集体”等近30项荣誉称号。 (二)政府工作职能 一、基础设施建设职能; 二、市场培育职能; 工作职能 三、服务职能; 四、引导发展生产职能; 五、公共事业职能; 六、社区基层组织的建设和城市管理职能。 党政办公室 经济发展办公室 党政机构设置 社会发展办公室 计划生育办公室 武装部 法人代表 单位地址 咨询电话 投诉电话 部门传真 焦爱琴 红古区花庄镇柳家村 (三)乡镇管理体制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职能转换不到位。 一是管理职能越位。管了许多本应由市场、企业和中介组织管的事。二是服务功能错位。上级将名目繁多的指标分解下达给乡镇,并签订目标考核责任状,有些指标采取“一票否决制”,与乡镇主要负责人政绩“挂钩”。三是社会职能缺位。尤其是免征农业税后,由于财力制约,大部分乡镇只能维持工作运转,无力承担公共设施建设,影响了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整体水平。 2、站所设置不合理 站所的设置大而全,而且带有计划经济体制的色彩。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要求。乡镇不论人口多少,规模大小,站所设置千篇一律,这种状况增加了财政开支,降低了工作效率。有的站所上划由上级主管部门垂管,又受乡镇属地管理,乡镇和部门之间缺乏有机配合与协作,形不成人才、资金、设施、技术的优势互补。 3、人权事权脱节 突出表现为责权分离,管用脱节。设在乡镇的站所、中心,有的职称评定在县以上部门,年度考核却在乡镇。不少站所驻在乡镇,人财物却垂直管理,形成“能看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由于乡镇和站所主管部门权责重叠交叉,乡镇责大权小或有责无权,县直部门权大责小或有权无责。 4、政事、政企不分 财权、物权为在县区业务部门,事权留在乡镇,存在着“见到人的管不到人,管到人的见不到人”和“有责任的没法管,有权管的没责任”的现象,造成乡镇职能虚化,责任增大,自主权缩小。一些站所上划后,大都承担着本行业的行政管理职能,肢解了乡镇政府的行政职权,难以发挥应有的行政效能。 5、乡镇债务多 负担较沉重。乡镇财政实际上是转移支付财政,自身没有财政能力,收钱无门,挣钱无路,要钱无缘,要想干事、干成事、不出事,实在苦恼。由于债务较多,负担较沉重,偿还难度大,不同程度地影响到乡镇的正常管理工作。同时,乡镇偿还能力有限,主要依靠县区财政加大转移支付额度。并且为了发展和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旧债尚未还清,又累欠新债,有的乡镇不得已向社会集资,向农村信用合作社借贷。花钱去路多,收钱来路少,乡镇领导穷于应对,甚至无可奈何,不能全身心地投入管理工作、服务活动和事业发展。 (四)乡镇行政管理出现的问题的原因 1、乡镇政府职能泛化,工作常错位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乡镇政府拥有7项职权,但在实际运作中,乡镇政府这7项职能被泛化,辖区内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 项事业建设无所不包,而且最重份量的工作还是“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于是安全生产、普高教育、无偿献血、征集兵员、计划生育、社会稳定、民政优抚、社保扩面、文明创建等各项中心工作无一不被交办到乡镇政府去办理、去完成,乡镇政府俨然成了一个全能型的政府。 2、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条块分割,权力与责任不对称 目前,乡镇的机构设置主要分三大类:一是乡镇政府的直属部门,有内设机构党政办、农业办、社会服务发展办、社会经济发展办、土地管理办、计划生育办、维稳综治办共七大办,有武装、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有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两个直属事业中心,上述机构和人员的人、财、物权归乡镇政府直接管辖。二是双重管理的半垂直站所,主要有公安派出所、司法所,这类站所党团关系在乡镇,考核和人事任免征求乡镇意见,但经济权、人事决定权、业务领导权由县级职能部门管辖。三是完全垂直的站所,主要有工商所、卫生院、林业站、财政所、交管站、兽医站、粮管所、供电所、邮政支局、电信支局、国税分局、地税分局、国土资源所、广播电视站等,占了乡镇机构的大部分,这类站所人、财、物三权均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控制。以上三类机构在乡镇同时并存的关系统称为条块分割关系。由于这种条块分割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屡次乡镇机构改革中的“垂直运动”,使到有执法权、处罚权的职能站所向上垂直,分割肢解了乡镇权力结构,弱化了乡镇政府的治理功能,乡镇政府对他们是看得见,管不着,指不动。但与垂直站所工作直接相关的责任却没有被垂直,而是留给乡镇政府,导致了乡镇政府变得责任大、权力小、能力差。 3、乡镇干部政绩考评机制不科学,考核不符合实际 一是考核评比检查项目多如牛毛。内容涵盖党务、政务、村务、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建设等等。二是考核指标不切实际。如农村合作医疗、林权制度改革等工作,上级有关政策文件要求尊重农民意愿,不得强迫命令等,但在实际考核时却又以人口覆盖率、林改面积覆盖率等硬性指标作唯一考核标准。三是“一票否决”制过滥。现时对乡镇政府实行一票否决的有计划生育、维稳信访、安全生产、财政税收等多项,“一票否决”制过多过滥,使乡镇领导干部思想负担长期处于高压状态,为避免“一票否决”而造假、而请客送礼、而粗暴执法等违法行政现象时有发生。 4、乡镇财政来源有限,乡镇财政举步维艰 一是由于山区乡镇区位劣势,工业经济基础薄弱,财政税收税源有限,且增长缓慢。二是分税制抽取了乡镇那本来就少得可怜的税收的大部分,使乡镇本级财政来源和积累更为有限。三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没有足额到位,不能满足山区乡镇的正常运转需要。基于以上三点,大多数乡镇的财政都是入不敷出,根本不能算是一级独立财政,根本担负不起保运转促发展的重任,乡镇财政运行举步维艰,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公共服务根本无钱落实。 七、讨论与建议 针对该镇行政管理出现的问题,应相应从四个方面进行着手解决: (一)科学界定乡镇政府职能 对乡镇政府的改革,目前已有多种声音,一种是主张撤消乡镇政府,实行乡镇自治;另一种是主张改乡镇政府为县政府的派出机构;还有一种是主张强化乡镇政府职能,优化服务。笔者认为,在目前《宪法》和《地方组织法》对乡 镇政府的设置还未修改的前提下,宜采用强化乡镇政府职能的观点,对乡镇政府在体制内进行改革,科学界定职能。 (二)理顺条块分割的乡镇行政关系 要采取县乡改革联动的方式,理顺县与乡镇、乡镇与站所、乡镇与县级职能部门的关系。要按照责权利统一的原则明确界定县、镇两级政府的事权,把一些专业性强、非强制性手段不能治理的行政事务,如交通、安全、环保、工商、税收等,交由县级政府统管,以县级政府职能部门及其派驻站所管理为主,并相应减少乡镇政府所负的责任。而对一些非由乡镇政府管理不可的社会公共事务,如计划生育、民政优抚、农业水利、林政管理等,则实行以乡镇政府管理为主,强化乡镇政府行政责任,相关职能站所划归乡镇政府直接管辖,同时赋予乡镇政府相应行政权力,保证乡镇政府在这些领域有相应的权威进行管理。 (三)建立科学的乡镇政绩考核体系 县级政府要按照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和法治政府的要求,转变“压力型”考核机制为科学型考核机制,建立能够综合体现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实际情况的指标体系,在干部政绩评价标准上,既要看数字,又要看数字无法反映的东西;既要看“显绩”,又要看“潜绩”;既要看主观努力,又要看客观条件。在考核方式方法上要注意实行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特别是要树立群众观点,引进社会评价机制,提高群众在政绩考核中的参与程度。对一些必须考核的项目,制订考核指标要科学可行,切合实际,要慎用少用“一票否决”制,为乡镇政府减负,以减少乡镇政府违法行政冲动。 (四)完善乡镇公共财政体制 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体制,引入公共财政模式,保障乡镇基层基本预算开支,将乡镇从追求经济利益的漩涡中解脱出来。在兼顾县乡利益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到乡镇财政收入的增长潜力及财政承受能力,合理划分乡镇收支范围,按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确定收支基数,保证乡镇政府行使基本职能的财力需要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要逐步建立起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按《预算法》的要求,逐步恢复乡镇级国库。上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应集中部分财力,拿出一定的资金,对困难乡镇进行转移支付,确保困难乡镇政府能依法行政的基本财力需要,解决乡镇政府无钱办事的难题。 参考文献 1、肖唐镖、李昌金等:中国乡村报告,学林出版社,2005年12月 2、朱宇:中国乡城治理结构回顾与前瞻,黒龙江人民出版社,2006年1月 3、薄贵利: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和重点,《中国行政管理》,2009年第0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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