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木买卖合同协议书
Jenny was compiled in January 2021
杉木买卖合同
(出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木材买卖协议:
一、甲方愿意将本人购买的杉木转让给乙方,山上的面积约 亩共 株杉木,共计人民币一万六千元整(¥16000元),砍伐证申请书由甲方负责办理。
二、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能把转让给乙方的杉木转卖他人,如果甲方转让给他人,乙方要甲方赔偿违约金一万元。
三、合同签订之日起杉木有效期八年(自2014年农历7月至2022年农历7月止),如办理不了砍伐证的可需要延长时间至办理砍伐证批准为此。
四、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砍伐指标手续,甲方保证本人所有出售给乙方的杉树四界线清楚,无山地林权纠纷;若出现纠纷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负责全部赔偿。在乙方对杉木的砍伐、运输期间,甲方必须负责与乙方协调解决一切与村民出现的各种问题纠纷,确保乙方对杉木的砍伐、运输等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甲方还负责做好治安工作,如发生偷盗木材或其他阻挠等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的损失。
五、未尽事宜或出现纠纷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的,任何一方有权申请仲裁或向从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签字、按手印之日起立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2014年7月 日 2014年7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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