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辨识、分析和控制
第一节 火灾爆炸危险
一、燃烧与火灾
(一)燃烧和火灾的定义、条件
1、燃烧是物质与氧化剂之间的放热反应,它通常同时释放出火焰或可见光。
2、火灾是指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3、燃烧和火灾发生的必要条件是同时具备氧化剂、可燃物、点火源,即火的三要素。在火灾防治中,阻断三要素的任何一个要素就可以扑灭火灾。
(二)燃烧过程和形式
1、燃烧过程
可燃物质的聚集状态不同,其受热后所发生的燃烧过程也不同。除结构简单的可燃气体外,大多数可燃物质的燃烧并非是物质本身在燃烧,而是物质受热分解出的气体或液体蒸气在气相中的燃烧。
2、燃烧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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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散燃烧、混合燃烧、蒸发燃烧、分解燃烧
(三)火灾的分类
1、按物质的燃烧特性
(1)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通常具有有机物质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灰烬。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火灾等。
(2)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柴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火灾等。
(3)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火灾等。
(4)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铝镁合金火灾等。
(5)E类火灾:指带电火灾。是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如发电机、电缆、家用电器等。
(6)F类火灾:指烹饪器具内烹饪物火灾。如动植物油脂等。
2、按照一次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受灾户数和财产直接损失金额
(1)特别重大火灾: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2)重大火灾: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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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3)较大火灾: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4)一般火灾: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注:“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四)火灾的基本概念
1、闪燃
可燃物表面或可燃液体上方在很短时间内重复出现火焰一闪即灭的现象。闪燃往往是持续燃烧的先兆。
2、阴燃
没有火焰和可见光的燃烧。
3、爆燃
伴随爆炸的燃烧波,以亚音速传播。
4、自燃
可燃物在空气中没有外来火源的作用下,靠自热或外热而发生燃烧的现象。根据热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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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不同,分为自热自燃和受热自燃。
5、闪点
在规定条件下,材料或制品加热到释放出的气体瞬间着火并出现火焰的最低温度。一般情况下闪点越低,火灾危险性越大。
6、燃点
在规定的条件下,可燃物质产生自燃的最低温度。一般情况下燃点越低,火灾危险性越大。
7、自燃点
在规定条件下,不用任何辅助引燃能源而达到引燃的最低温度。液体和固体可燃物受热分解并析出来的可燃气体挥发物越多,其自燃点越低。固体可燃物粉碎得越细,其自燃点越低。一般情况下,密度越大,闪点越高而自燃点越低。
8、引燃能(最小点火能)
释放能够触发初始燃烧化学反应的能量。影响其反应发生的因素包括温度、释放的能量、热量和加热时间。
9、着火延滞期(诱导期)
着火延滞期时间指可燃性物质和助燃气体的混合物在高温下从开始暴露到起火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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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混合气着火前自动加热的时间成为诱导期,在燃烧过程中又称为着火延滞期或着火落后期。
(五)典型火灾的发展规律
1、初起期,主要特征是冒烟、阴燃。
2、发展期,火灾热释放速率与时间的平方成正比,轰燃发生在这一阶段。
3、最盛期。
4、减弱期。
5、熄灭期,熄灭的原因可以是燃料不足、灭火系统的作用等。
(六)燃烧机理
1、活化能理论
物质分子间发生化学反应,首要的条件是相互碰撞。少数具有一定能量的分子相互碰撞会发生反应,这种分子称为活化分子。使普通分子变为活化分子所必需的能量称为活化能。
气体分子运动速度取决于温度。温度越高,气体分子运动越快,温度越低,气体分子运动越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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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过氧化物理论
气体分子在各种能量作用下可被活化。在燃烧反应中,首先是氧分子在热能作用下活化,形成过氧化物。过氧化物是可燃物质被氧化的最初产物,是不稳定的化合物,能在受热、撞击、摩擦等情况分解甚至引起燃烧或爆炸。
3、链反应理论
链式反应理论也称连锁反应理论。该理论认为:气态分子之间的作用,不是两个分子直接作用生成最后产物,而是活性分子先离解成自由基(游离基),然后自由基与另一分子作用产生一个新的自由基,新基又与分子反应生成另一新基……如此延续下去形成一系列的反应,直至反应物耗尽或因某种因素使链中断而造成反应终止。链反应通常分直链反应与支链反应两种。链式反应一般可以分为链的引发,链的发展(含链的传递)及链的终止三个阶段。
二、爆炸
(一)爆炸基本概念
1、定义
爆炸是物质系统的一种极为迅速的物理的或化学的能量释放或转化过程,是系统蕴藏的或瞬间形成的大量能量在有限的体积和极短的时间内,骤然释放或转化的现象。
2、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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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爆炸过程高速进行。
(2)爆炸点及其周围压力急剧升高(最主要特征),多数爆炸伴有温度升高。
(3)发出或大或小的响声。
(4)周围介质发生震动或邻近的物质遭到破坏。
3、分类
(1)按照能量的来源分为:物理爆炸、化学爆炸和核爆炸。
(2)按照爆炸反应相的不同分为:
A、气相爆炸,包括混合气体爆炸,气体的分解爆炸,粉尘爆炸,喷雾爆炸等。
B、液相爆炸,包括聚合爆炸,蒸发爆炸,由不同液体混合所引起的爆炸等。
C、固相爆炸,包括混合危险物质的爆炸,易爆化合物的爆炸,导线爆炸,蒸气爆炸,固相转化时造成的爆炸等。
4、破坏作用
(1)冲击波
(2)碎片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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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震荡作用
(4)次生事故
(二)可燃气体爆炸
1、分解爆炸性气体爆炸
分解爆炸性气体主要有乙炔、乙烯、环氧乙烷、臭氧、联氨、丙二烯、甲基乙炔、乙烯基乙炔、一氧化氮、二氧化氮、氰化氢、四氟乙烯等。
分解爆炸性气体在温度和压力的作用下发生分解反应时,可产生相当数量的分解热,这为爆炸提供了能量。在一定条件(温度和压力)下遇火源即会发生爆炸。分解热是引起气体爆炸的内因,一定的温度和压力则是外因。分解爆炸的敏感性与压力有关。分解爆炸所需的能量,随压力升高而降低。在高压下较小的点火能量就能引起分解爆炸,而压力较低时则需要较高的点火能量才能引起分解爆炸,当压力低于某值时,就不再产生分解爆炸,此压力值称为分解爆炸的极限压力(临界压力)。
2、可燃性混合气体爆炸
3、爆炸反应历程
(三)物质爆炸浓度极限
1、爆炸极限及其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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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极限指可燃性气体、蒸气或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或氧)在一定浓度范围内均匀混合,遇到火源发生爆炸的浓度范围。能够爆炸的最低浓度称作爆炸下限,能发生爆炸的最高浓度称作爆炸上限。影响爆炸极限的因素有:
(1)温度。混合爆炸气体的初始温度越高,爆炸极限范围越宽,则爆炸下限越低,上限越高,爆炸危险性增加。
(2)压力。在0.1~2.0 MPa的压力下,对爆炸下限影响不大,对爆炸上限影响较大。当压力大于2.0 MPa时,爆炸下限变小,爆炸上限变大,爆炸范围扩大。
(3)惰性介质。随着惰性气体含量的增加,爆炸极限范围缩小。
(4)爆炸容器。爆炸容器的材料和尺寸对爆炸极限有影响。若容器材料的传热性好,管径越细,火焰在其中越难传播,爆炸极限范围变小。当容器直径和火焰通道小到某一数值时,火焰就不能传播下去,这一直径称为临界直径或最大灭火间距。
(5)点火源。点火源的活化能量越大,加热面积越大,作用时间越长,爆炸极限范围也越大。
2、爆炸反应浓度、爆炸温度和压力的计算
(1)爆炸完全反应浓度计算
(2)爆炸温度的计算
(3)爆炸压力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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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爆炸极限计算
(四)粉尘爆炸
1、机理和特点
当可燃性固体呈粉体状态,粒度足够细,飞扬悬浮于空气中,并达到一定浓度,在相对密闭的空间内,遇到足够的点火能量,就能发生粉尘爆炸。具有粉尘爆炸危险性的物质有金属粉尘(镁粉、铝粉等)、煤粉、粮食粉尘、饲料粉尘、棉麻粉尘、烟草粉尘、纸粉、木粉、火炸药粉尘和大多数含有C、H元素及与空气中氧反应能放热的有机合成材料粉尘等。粉尘爆炸的特点:
(1)粉尘爆炸速度或爆炸压力上升速度比爆炸气体小,但燃烧时间长,产生的能量大,破坏程度大。
(2)爆炸感应期较长。
(3)有产生二次爆炸的可能性。
2、粉尘爆炸的条件及爆炸过程
(1)条件:粉尘本身具有可燃性;粉尘虚浮在空气中并达到一定浓度;有足以引起粉尘爆炸的起始能量。
(2)爆炸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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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爆炸是一种链式连锁反应,当外界热量足够时,火焰传播速度将越来越快,最后引起爆炸;若热量不足,火焰则会熄灭。
3、粉尘爆炸的特性及影响因素
粉尘爆炸极限受粉尘粒度、分散度、湿度、点火源的性质、可燃气含量、氧含量、惰性粉尘和灰分温度等的影响。一般来说,粉尘粒度越细,分散度越高,可燃气体和氧的含量越大,火源强度、初始温度越高,湿度越低,惰性粉尘及灰分越少,爆炸极限范围越大,粉尘爆炸危险性也就越大。
粉尘爆炸压力及压力上升速率主要受粉尘粒度、初始压力、粉尘爆炸容器、湍流度等因素的影响。
(五)固、液体燃烧转化为爆炸的条件
1、炸药处于密闭的状态下,燃烧产生的高温气体增大了压力,使燃烧转化为爆炸。
2、燃烧面积不断扩大,使燃速加快,形成冲击波,从而使燃烧转化为爆炸。
3、药量较大时,炸药燃烧形成的高温反应区将热量传给了尚未反应的炸药,使其余的炸药受热爆炸。
三、火灾爆炸预防基本原则
(一)防火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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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不燃溶剂代替可燃溶剂。
2、密闭和负压操作。
3、通风除尘。
4、惰性气体保护。
5、采用耐火建筑材料。
6、严格控制火源。
7、阻止火焰的蔓延。
8、抑制火灾可能发展的规模。
9、组织训练消防队伍和配备相应消防器材。
(二)防爆基本原则
1、防止爆炸性混合物的形成。
2、严格控制火源。
3、及时泄出燃爆开始时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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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切断爆炸传播途径。
5、减弱爆炸压力和冲击波对人员、设备和建筑的损坏。
6、检测报警。
四、点火源及其控制
(一)明火
1、加热用火的控制。避免采用明火设备,明火加热设备应集中布置并远离可燃、易燃物质,及时清理不留火种。
2、维修焊割用火的控制。作业前对系统和环境进行清洗或清理,配备消防器材,安全放置气焊设备,防止产生高温或电火花。
3、其他明火。禁止使用蜡烛、火柴或普通灯具照明,机动车排气管安装火花熄灭器,张贴警示标记,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
(二)摩擦和撞击
在易燃易爆场合应避免摩擦和撞击现象的发生;在有爆炸危险的生产中,机件的运转部分应该用两种材料制作,其中之一是不发生火花的有色金属材料(如铜、铝);机器的轴承等转动部分,应该有良好的润滑,并经常清除附着的可燃物污垢;输送可燃气体和易燃液体的管道应做耐压试验和气密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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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电气设备
保证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防止出现事故火花和危险温度。
(四)静电放电
控制流速,保持良好接地,采用静电消散技术,人体静电防护,增高厂房或设备内空气的湿度,其他技术。
(五)化学能和太阳能
注意防热、通风。
五、爆炸控制
(一)惰性气体保护
用惰性气体取代空气,避免空气中的氧气进入系统,就消除了引发爆炸的一大因素,从而使爆炸过程不能形成。在化工生产中,采取的惰性气体(或阻燃性气体)主要有氮气、二氧化碳、水蒸气、烟道气等。
(二)系统密闭和正压操作
(三)厂房通风
(四)以不燃溶剂代替可燃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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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危险物品的储存
1、爆炸物品不准与任何其他类的物品共储,必须单独隔离储存。
2、易燃液体不准与其他种类物品共同储存。
3、易燃气体除惰性气体外,不准和其他种类的物品共储。
4、惰性气体除易燃气体、助燃气体、氧化剂和有毒物品外,不准和其他种类物品共储。
5、助燃气体除惰性气体和有毒物品外,不准和其他物品共储。
6、遇水或空气能自燃的物品不准与其他种类的物品共储。
7、易燃固体不准与其他种类的物品共储。
8、氧化剂除惰性气体外,不准与其他种类的物品共储。
9、能引起燃烧的物品不准与其他种类的物品共储。
10、有毒物品除惰性气体外,不准与其他种类的物品共储。
(六)防止容器或室内爆炸的安全措施
抗爆容器;爆炸泄压;房间泄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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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爆炸抑制
爆炸抑制系统由能检测初始爆炸的传感器和压力式的灭火剂罐组成,灭火剂罐通过传感装置动作。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把灭火剂均匀地喷射到应保护的容器里,于是,爆炸燃烧被扑灭,控制住爆炸的发生。
六、防火防爆安全装置及技术
(一)阻火及隔爆技术
1、工业阻火器,分为机械阻火器、液封和料封阻火器。常用于阻止爆炸爆炸初期火焰的蔓延。
2、主动式隔爆装置
3、被动式隔爆装置
4、其他阻火隔爆装置
(1)单向阀又称止逆阀,止回阀。允许液体(气体)向一个方向流动,遇到倒流时即自行关闭。
(2)阻火阀门。
(3)火星熄灭器(防火罩、防火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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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化学抑制防爆装置
(二)防爆泄压技术
1、安全阀,按其结构和作用原理可分为杠杆式、弹簧式和脉冲式等,按气体排放方式分为全封闭式、半封闭式和敞开式。
2、爆破片(又称防爆膜、防爆片),防爆效率取决于爆破片的厚度、泄压面积和膜片材料的选择。
3、防爆门(窗),一般设置在使用油、气或燃烧煤粉的燃烧室外壁上,在燃烧室发生爆燃或爆炸时用于泄压,以防设备遭到破坏。泄压面积与厂房体积的比值(㎡/m³)宜采用0.05~0.22。高度最好不低于2米。
第二节 危险化学品
一、危险化学品概念及类别划分
1、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化学品。
2、分类
(1)理化危险:爆炸物、易燃气体、易燃气溶胶、氧化性气体、压力下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反应物质或混合物、自燃液体、自燃固体、自热物质和混合物、遇水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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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或混合物、氧化性液体、氧化性固体、有机过氧化物、金属腐蚀剂等16类。
(2)健康危险:急性毒性、皮肤腐蚀/刺激、严重眼损伤/眼刺激、呼吸或皮肤过敏、生殖细胞致突变性、致癌性、生殖毒性、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接触、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吸入危险等10类。
(3)环境危险:危害水生环境、急性水生毒性、基本要素、急性水生毒性、生物积累潜力、快速降解性、慢性水生毒性等7类。
二、危险化学品的主要危险特性
燃烧性、爆炸性、毒害性、腐蚀性、放射性。
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一)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国际上称作化学品安全信息卡,简称CSDS或MSDS,是一份关于化学品燃爆、毒性和环境危害以及安全使用、泄漏应急处置、主要理化参数、法律法规等方面信息的综合性文件。主要用途是传递安全信息。其作用:是化学品安全生产、安全流通、安全使用的指导性文件;是应急作业人员进行应急作业时的技术指南;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处置、储存和使用各环节制订安全操作规程提供技术信息;为危害控制和预防措施的设计提供技术依据;是企业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内容,从制作之日算起,每5年更新一次。具体包括16大项近70个小项的安全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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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学品及企业标识。主要标明化学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地址、邮编、电话、应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地址等信息。
2、危险性概述。简要概述该化学品最重要的危害和效应,主要包括:危害类别、侵入途径、健康危害、环境危害、燃爆危险等信息。
3、成分/组成信息。标明该化学品是纯化学品还是混合物。纯化学品,应给出其化学品名称、通用名和商品名、分子式、相对分子质量、浓度以及化学文摘索引登记号(CAS号)。混合物,应给出每种组分及其比例,尤其要给出危害性组分的浓度或浓度范围。
4、急救措施。主要指现场作业人员受到意外伤害时,所需采取的自救或互救的简要处理方法,包括:眼睛接触、皮肤接触、吸入、食入的急救措施。
5、消防措施。说明合适的灭火剂及灭火方法和因安全原因禁止使用的灭火剂,以及消防员的特殊防护用品;并提供有关火灾时化学品的性能、燃烧分解产物以及应采取的预防措施等资料。
6、泄露应急处理。指化学品泄露后现场可采用的简单有效的应急措施、注意事项和消除方法,包括:应急行动、应急人员防护、环保措施、消除方法等内容。
7、操作处置与储存。主要是指化学品操作处理和安全储存方面的信息资料,包括:操作处置作业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安全储存条件和注意事项。
8、接触控制/个体防护。主要指为保护作业人员免受化学品危害而采用的防护方法和手段,包括:最高容许浓度、工程控制、呼吸系统防护、眼睛防护、身体防护、手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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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防护要求。
9、理化特性。主要描述化学品的外观及理化性质等方面的信息。
10、稳定性和反应活性。主要叙述化学品的稳定性和反应活性方面的信息。
11、毒理学资料。主要提供化学品的毒性、刺激性、致癌性等信息。
12、生态学信息。主要叙述化学品的环境生态效应和行为,包括迁移性、降解性、生物累积性和生态毒性等。
13、废弃处置。提供化学品和可能装有有害化学品残余的污染包装的安全处置方法及要求。
14、运输信息。主要是指国内、国际化学品包装与运输的要求及运输规定的分类和编号,包括:危险货物编号、包装类别、包装标志、包装方法、UN编号及运输注意事项等。
15、法规信息。主要是化学品管理方面的法律条款和标准。
16、其他信息。主要提供其他对安全有重要意义的信息,包括:参考文献、填表时间、填表部门、填表人、数据审核单位等。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是用文字、图形符号和编码的组合形式表示化学品所具有的危险性和安全注意事项。具体内容:名称,分子式,化学成分及组成,编号,标志,警示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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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性概述,安全措施,灭火,批号,提示向生产销售企业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生产企业名称、地址、邮编、电话,应急咨询电话。
四、危险化学品的燃烧爆炸类型和过程
(一)燃烧爆炸分类
1、危险化学品的燃烧按其要素构成的条件和瞬间发生的特点,可分为闪燃、着火和自燃3种。
2、危险化学品的爆炸按爆炸反应物质分为简单分解爆炸、复杂分解爆炸和爆炸性混合物爆炸。
(二)燃烧爆炸过程
1、燃烧
2、分解爆炸性气体爆炸
3、粉尘爆炸
4、蒸气云爆炸
五、化学品燃烧爆炸事故的危害
1、高温的破坏作用:引起火灾,高温辐射导致灼烫伤害甚至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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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爆炸的破坏作用:爆炸碎片的破坏作用,爆炸冲击波的破坏作用。
3、造成中毒和环境污染。
六、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控制和防护措施
(一)危险化学品中毒、污染事故预防控制措施
1、替代:选用无毒或低毒的化学品替代已有的有毒有害化学品。
2、变更工艺。
3、隔离:通过封闭、设置屏障等措施,避免作业人员直接暴露于有害环境中。最常用的隔离方法是将生产或使用的设备完全封闭起来,使工人在操作中不接触化学品。隔离操作是另一种常用的隔离方法。
4、通风,分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2种。
5、个体防护。
6、保持卫生,包括保持作业场所清洁和作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两个方面。
(二)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
1、防止燃烧、爆炸系统的形成:替代、密闭、惰性气体保护、通风置换、安全监测及连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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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消除点火源。能引发事故的点火源有明火、高温表面、冲击、摩擦、自燃、发热、电气火花、静电火花、化学反应热、光线照射等。具体的做法有:控制明火和高温表面;防止摩擦和撞击产生火花;火灾爆炸危险场所采用防爆电气设备避免电气火花。
3、限制火灾、爆炸蔓延扩散的措施包括阻火装置、防爆泄压装置及防火防爆分隔等。
七、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与运输安全
(一)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技术与要求
1、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不得运输危险化学品。
2、托运危险物品必须出示有关证明,在指定的铁路、公路交通、航运等部门办理手续。托运物品必须与托运单上所列的品名相符。
3、危险物品的装卸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4、危险物品装卸前,应对车(船)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扫,不得留有残渣,对装有剧毒物品的车(船),卸车(船)后必须洗刷干净。
5、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禁忌物料不得混运;禁止用电瓶车、翻斗车、铲车、自行车等运输爆炸物品。运输强氧化剂、爆炸品及用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时,不得用铁底板车及汽车挂车;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温度较高地区装运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危险物品,要有防晒设施;放射性物品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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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运输搬运车和抬架搬运,装卸机械应按规定负荷降低25%的装卸量;遇水燃烧物品及有毒物品,禁止用小型机帆船、小木船和水泥船承运。
6、运输爆炸、剧毒和放射性物品,应指派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
7、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运输危险物品的行车路线,必须事先经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不可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
8、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悬挂“危险品”标志。
9、运输散装固体危险物品,应根据性质,采取防火、防爆、防水、防粉尘飞扬和遮阳等措施。
10、禁止利用内河以及其他封闭水域运输剧毒化学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目的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时,托运人应当向公安部门提交有关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运输始发地和目的地、运输路线、运输单位、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经营单位和购买单位资质情况的材料。
11、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托运人交付托运时应当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并告知承运人。
12、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应当对其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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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核合格,船员经海事管理机构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二)危险化学品储存
1、基本要求:
(1)储存危险化学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
(2)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置的专门的危险化学品仓库中。经销部门自管仓库储存危险化学品及储存数量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
(3)危险化学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4)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5)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2009)的规定。
(6)危险化学品储存方式分为三种:隔离储存,隔开储存,分离储存。
(7)根据危险化学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储存。 各类危险化学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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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物、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2、分类储存的安全技术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1999)、《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5-1999)、《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6-1999)等标准分别规定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要求、储量的限制以及不同类别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要求。
3、包装安全要求
Ⅰ类包装:货物具有较大危险性,包装强度要求高。
Ⅱ类包装:货物具有中等危险性,包装强度要求较高。
Ⅲ类包装:货物具有危险性小,包装强度要求一般。
八、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安全要求
(一)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条件和要求
1、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经营场所,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储存设施;
2、从业人员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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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4、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5、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剧毒品的经营
略
九、泄漏控制与销毁处置技术
(一)泄漏处理
1、泄漏源控制:利用截止阀切断泄漏源,在线堵漏减少泄漏量或利用备用泄料装置使其安全释放。
2、泄漏物处理:现场泄漏物要及时地进行覆盖、收容、稀释、处理。
(二)火灾控制
1、灭火一般注意事项
(1)正确选择灭火剂并充分发挥其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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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注意保护重点部位。
(3)防止复燃复爆。
(4)防止高温危害。
(5)防止毒害危害。
2、几种特殊化学品火灾扑救注意事项
(1)扑救气体类火灾时,切忌盲目扑灭火焰,在没有采取堵漏措施的情况下,必须保持稳定燃烧。
(2)扑救爆炸物品火灾时,切忌用沙土覆盖,另外扑救爆炸物品堆垛火灾时,水流应采用吊射,避免强力水流直接冲击堆垛。
(3)扑救遇湿易燃物品火灾时,绝对禁止用水、泡沫、酸碱等湿性灭火剂扑救。
(4)扑救易燃液体火灾时,比水轻又不溶于水的液体可用普通蛋白泡沫或轻泡沫扑救,水溶性液体最好用抗溶性泡沫扑救。
(5)扑救毒害和腐蚀品的火灾时,应尽量使用低压水流或雾状水,遇酸类或碱类腐蚀品最好调制相应的中和剂稀释中和。
(6)易燃固体、自燃物品火灾一般可用水和泡沫扑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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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废弃物销毁
1、固体废弃物的处置
(1)危险废弃物:固化/稳定化方法。
(2)工业固体废弃物:填埋。
2、爆炸性物品的销毁
爆炸法、烧毁法、溶解法、化学分解法。
3、有机过氧化物废弃物处理
分解、烧毁、填埋。
十、危险化学品对人体的侵入途径、危害、抢救及防护用品选用原则
(一)毒性危险化学品
1、毒性危险化学品侵入人体的途径
呼吸道、皮肤、消化道。
2、工业毒性危险化学品对人体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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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激、过敏、窒息、麻醉和昏迷、中毒、致癌、致畸、致突变、尘肺。
3、急性中毒的现场抢救
(1)救护者现场准备。
(2)切断毒性危险化学品来源。
(3)迅速脱去被毒性危险化学品污染的衣服、鞋袜、手套等,并用大量清水或解毒液彻底清洗被毒性危险化学品污染的皮肤。
(4)若毒性危险化学品经口引起急性中毒,对于非腐蚀性毒性危险化学品,应迅速用1/5000的高锰酸钾溶液或1%~2%的碳酸氢钠溶液洗胃,而后用硫酸镁溶液导泻。对于腐蚀性毒性危险化学品,一般不宜洗胃,可用蛋清、牛奶或氢氧化铝凝胶灌服,以保护胃黏膜。
(5)令中毒患者呼吸氧气。若患者呼吸停止或心跳骤停,应立即施行复苏术。
4、一些毒性物质污染的处理
清除有毒化学品污染的措施,主要是用有一定压力的水进行喷射冲洗,或用热水冲洗,也可用蒸气熏蒸,或用药物进行中和、氧化或还原,以破坏或减弱其危害性。对粘稠状的污染物,如油漆等不易冲洗时,可用沙搓和铲除。对渗透污染物,如联苯胺、煤焦油等,经洗刷后再用蒸气促其蒸发来清除污染。
(二)腐蚀性危险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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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蚀性物品接触人的皮肤、眼睛、肺部、食道等,会引起表皮细胞组织发生破坏作用而造成灼伤,而且被腐蚀性物品灼伤的伤口不易愈合。内部器官被灼伤时,严重的会引起炎症,如肺炎,甚至会造成死亡。
(三)放射性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
1、对中枢神经和大脑系统的伤害:虚弱、倦怠、嗜睡、昏迷、震颤、痉挛,可在两天内死亡。
2、对肠胃的伤害:恶心、呕吐、腹泻、虚弱和虚脱,症状消失后可出现急性昏迷,通常可在两周内死亡。
3、对造血系统的伤害:恶心、呕吐、腹泻,但很快能好转,经过约2—3周无症状之后,出现脱发、经常性流鼻血,再出现腹泻,极度憔悴,通常在2—6周后死亡。
(四)劳动防护用品选用原则
从危险化学品对人体的侵入途径着眼,劳动防护用品应防止其由呼吸道、暴露部位、消化道等侵入人体。
第三节 危险和有害因素辨识
一、危险、有害因素的分类
(一)按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进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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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的因素:心理、生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行为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2、物的因素:物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化学性危险和有害因素;生物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3、环境因素:室内作业场所环境不良;室外作业场所环境不良;地下(含水下)作业环境不良;其他作业环境不良
4、管理因素:职业安全卫生组织机构不健全;职业安全卫生责任制未落实;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不完善;职业安全卫生投入不足;职业健康管理不完善;其他管理因素缺陷
(二)参照事故类别进行分类
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
(三)按职业健康分类
粉尘、放射性物质、化学物质、物理因素、生物因素、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职业性肿瘤的职业危害因素、其他职业危害因素
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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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观经验分析方法
对照、经验法;类比方法
(二)系统安全分析方法(事件树、事故树)
三、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
(一)厂址
从厂址的工程地质、地形地貌、水文、气象条件、周围环境、交通运输条件、自然灾害、消防支持等方面分析、识别。
(二)总平面布置
从功能分区、防火间距和安全间距、风向、建筑物朝向、危险有害物质设施、动力设施(氧气站、乙炔气站、压缩空气站、锅炉房、液化石油气站等)、道路、贮运设施等方面进行分析、识别。
(三)道路及运输
从运输、装卸、消防、疏散、人流、物流、平面交叉运输和竖向交叉运输等几方面进行分析、识别。
(四)建(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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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厂房的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耐火等级、结构、层数、占地面积、防火间距、安全疏散等方面进行分析、识别。
从库房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耐火等级、结构、层数、占地面积、安全疏散、防火间距等方面进行分析、识别。
(五)工艺过程
1、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设计阶段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
2、安全现状综合评价可针对行业和专业的特点及行业和专业制定的安全标准、规程进行分析、识别
3、根据典型的单元过程(单元操作)进行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
(六)生产设备、装置
对于工艺设备可从高温、低温、高压、腐蚀、振动、关键部位的备用设备、控制、操作、检修和故障、失误时的紧急异常情况等方面进行识别。
对机械设备可从运动零部件和工件、操作条件、检修作业、误运转和误操作等方面进行识别。对电气设备可从触电、断电、火灾、爆炸、误运转和误操作、静电、雷电等方面进行识别。另外,还应注意识别高处作业设备、特殊单体设备(如锅炉房、乙炔站、氧气站)等的危险、有害因素。
(七)作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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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识别存在各种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部位。
(八)安全管理措施
可以从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日常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识别。
第四节 一、锅炉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
1、使用许可厂家的合格产品
2、登记建档
3、专责管理
4、建立制度
5、持证上岗
6、照章运行
7、定期检验
8、监控水质
特种设备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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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报告事故
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附件
(一)锅炉安全附件
1、安全阀
2、压力表
3、水位计
4、温度测量装置
5、保护装置(超温报警和联锁保护装置;高低水位警报和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超压报警装置;锅炉熄火保护装置)
6、排污阀或放水装置
7、防爆门
8、锅炉自动控制装置
(二)压力容器安全附件
1、安全阀,分为全启式安全阀和微启式安全阀。根据安全阀的整体结构和加载方式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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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为:静重式、杠杆式、弹簧式、先导式。主要故障:泄漏、到规定压力时不开启、不到规定压力时开启、排气后压力继续上升、排放泄压后阀瓣不回座。
2、爆破片,是一种非重闭式泄压装置。又称爆破膜或防爆膜。其特点:结构简单、泄压反应快、密封性能好、适应性强。
3、安全阀与爆破片装置的组合
安全阀与爆破片装置并联组合时,爆破片的标定爆破压力不得超过容器的设计压力。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应略低于爆破片的标定爆破压力。
安全阀进口和容器之间串联爆破片:爆破片先作用,安全阀后作用。
安全阀出口侧串联爆破片:安全阀先作用,爆破片后作用。
4、爆破帽
5、易熔塞
6、紧急切断阀
7、减压阀
8、压力表,分为液柱式、弹性元件式、活塞式和电量式四大类。
9、液位计(液面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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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温度计
三、锅炉压力容器使用安全技术
(一)锅炉启动步骤
1、检查准备
2、上水,上水温度最高不超过90℃,水温与筒壁温差不超过50℃。对水管锅炉,全部上水时间在夏季不小于一小时,在冬季不小于两小时。
3、烘炉
4、煮炉
5、点火升压
6、暖管与并汽
(二)锅炉正常运行中的监督调节
1、锅炉水位的监督调节
锅炉水位应经常保持在正常水位线处,并允许在正常水位线上下50mm内波动。水位的调节常与气压、蒸发量的调节联系在一起。锅炉在低负荷运行时,水位应稍高于正常水位,以防负荷增加时水位降得过低;锅炉在高负荷运行时,水位应稍低于正常水位,以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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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荷降低时水位升得过高。
2、锅炉气压的监督调节
调节锅炉气压就是调节其蒸发量,而蒸发量的调节是通过燃烧调节和给水调节来实现的。根据负荷变化,增减锅炉的燃料量、风量、给水量来改变锅炉蒸发量,使气压保持相对稳定。
3、气温的调节(锅炉负荷、燃料及给水温度的改变,过热器本身的传热特性)
4、燃烧的监督调节
燃烧调节的任务:使燃料燃烧供热适应负荷的要求,维持气压稳定;使燃烧完好正常,尽量减少未完全燃烧损失,减轻金属腐蚀和大气污染;对负压燃烧锅炉,维持引风和鼓风的均衡,保持炉膛一定的负压,以保证操作安全和减少排烟损失。
5、排污和吹灰
排污:保持受热面内部清洁,避免锅水发生汽水共腾及蒸汽品质恶化。
吹灰:避免积灰影响锅炉传热,降低锅炉效率,产生安全隐患。
(三)停炉及停炉保养
1、正常停炉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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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停燃料供应,随之停止送风,减少引风;与此同时,逐渐降低锅炉负荷,相应地减少锅炉上水,但应维持锅炉水位稍高于正常水位。对于燃气、燃油锅炉,炉膛停火后,引风机至少要继续引风5分钟以上。锅炉停止供汽后,应隔断与蒸汽母管的连接,排气降压。为保护过热器,防止其金属超温,可打开过热器出口集箱疏水阀适当放气。降压过程中,应连续监视锅炉,待锅内无气压时,开启空气阀,以免锅内因降温形成真空。
2、紧急停炉次序
立即停止添加燃料和送风,减弱引风;与此同时,设法熄灭炉膛内的燃料,对于一般层燃炉可以用砂土或湿灰灭火,链条炉可以开快挡使炉排快速运转,把红火送入灰坑;灭火后即把炉门、灰门及烟道挡板打开,以加强通风冷却;锅内可以较快降压并更换锅水,锅水冷却至70℃左右允许排水。因缺水紧急停炉时,严禁给锅炉上水,并不得开启空气阀及安全阀快速降压。
紧急停炉是为防止事故扩大,不得不采用的非常停炉方式,有缺陷的锅炉应尽量避免紧急停炉。
3、紧急停炉的情况
(1)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的下部可见边缘;
(2)不断加大向锅炉进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3)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4)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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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6)设置在汽空间的压力表全部失效;
(7)锅炉元件损坏,危及操作人员安全;
(8)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9)其他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4、停炉保养,主要指锅内保养,即汽水系统内部为避免或减轻腐蚀而进行的防护保养。常用的保养方式有:压力保养、湿法保养、干法保养和充气保养。
(四)压力容器安全操作
1、基本要求:平稳操作、防止超载。
2、压力容器运行期间的检查
(1)工艺条件:检查操作压力、操作温度、液位是否在安全操作规程规定的范围内,容器工作介质的化学组成是否符合要求。
(2)设备状况:检查各连接部位有无泄漏、渗透现象,容器的部件和附件有无塑性变形、腐蚀以及其他缺陷或可疑迹象,容器及其连接道有无振动、磨损等现象。
(3)安全装置:检查安全装置以及与安全有关的计量器具是否保持完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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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压力容器的紧急停止运行
停止运行情况:容器的操作压力或壁温超过安全操作规程规定的极限值,而且采取措施仍无法控制,并有继续恶化的趋势;容器的承压部件出现裂纹、鼓包变形、焊缝或可拆连接处泄漏等危及容器安全的迹象;安全装置全部失效,连接管件断裂,紧固件损坏等,难以保证安全操作;操作岗位发生火灾,威胁到容器的安全操作;高压容器的信号孔或警报孔泄漏。
(五)压力容器的维护保养
1、保持完好的防腐层
2、消除产生腐蚀的因素
3、消灭容器的“跑、冒、滴、漏”,经常保持容器的完好状态
4、加强容器在停用期间的维护
5、经常保持容器的完好状态
四、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修安全技术
(一)锅炉定期检验
1、锅炉定期检验类别:外部检验、内部检验、水压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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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锅炉定期检验周期
外部检验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内部检验一般每两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一般每六年进行一次。
3、锅炉定期检验内容
(1)外部检验:包括锅炉管理检查、锅炉本体检验、安全附件、自控调节及保护装置检验、辅机和附件检验、水质管理和水处理设备检验等方面;检验方法以宏观检验为主,并配合对一些安全装置、设备的功能确认。
(2)内部检验:检验锅炉承压部件是否在运行中出现影响安全的缺陷,对于高温承压部件还应进行金属监测,检验材质劣化情况;检验承受锅炉本身质量的主要支撑件是否有过热、过烧、变形等现象;检验燃烧设备是否有烧损、变形,炉拱、保温是否有脱落,炉排是否有卡死,燃油、燃气锅炉是否有漏油、气现象;检验成型件和阀体的外部件是否有明显缺陷;检验安全附件是否有明显缺陷。
(3)水压试验:检查是否有泄漏或异常现象;检查所有参加水压试验的承压部件表面、焊缝、胀口等处是否有渗漏、变形,以及管道、阀门、仪表等连接部位是否有渗漏。
4、锅炉定期检验结论
外部检验结论:允许运行;监督运行;停止运行
内部检验结论:允许运行;整改后运行;限制条件运行;停止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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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压试验结论:合格;不合格
(二)锅炉检验检修前的准备工作
1、锅炉检修前,要让锅炉按正常停炉程序停炉,缓慢冷却,把被检验锅炉上的各种门孔打开。
2、风、烟、水、汽、电和燃料系统必须可靠隔断;将被检验锅炉上蒸汽、给水、排污等管道,与热力系统和其他运行中锅炉相应管道的通路隔断,并切断电源。被检验锅炉的燃烧室和烟道,要与总烟道或其他运行锅炉相通的烟道隔断。烟道闸门要关严密,并于隔断后进行通风。隔断用的盲板要有足够的强度,以免被运行中的高压介质鼓破。隔断位置要明确指示出来。对于燃油、燃气的锅炉还须可靠地隔断油、气来源,并进行通风置换。
3、检验部位的人孔门、手孔盖全部打开,并经通风换气冷却。
4、拆除妨碍检查的汽水挡板、分离装置及给水、排污装置等锅筒内件,炉膛及后部受热面清理干净,露出金属表面。
5、清理锅炉内的垢渣、炉渣、烟灰等污物;拆除受检部位的保温材料。
6、根据检验检修需要搭设必要的脚手架。
7、准备好安全照明和工作电源。
(三)检验检修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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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意通风和监护。
2、注意用电安全。
3、禁止带压拆装连接部件。
(四)压力容器定期检验
1、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类别
年度检查;全面检验
2、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周期
压力容器一般应当于投用满3年时进行首次全面检验。下次的全面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本次全面检验结果确定: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3到6年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应当监控使用,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累计监控使用时间不得超过3年。此外,在一些特殊条件下,全面检验周期应当适当缩短。
(五)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内容与结论
1、年度检查内容
对使用单位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压力容器本体及运行状况检查;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检查。检查方法以宏观检查为主。安全阀一般每年至少检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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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度检查结论
允许运行;监督运行;暂停运行;停止运行
3、全面检验内容
宏观(外观、结构以及几何尺寸)、保温层隔热层衬里、壁厚、表面缺陷、埋藏缺陷、材质、紧固件、强度、安全附件以及其他必要的项目。检验方法以宏观检查、壁厚测定、表面无损检测为主。
4、全面检验结论
新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划分为1、2、3级三个等级;在用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划分为2、3、4、5级四个等级。
(六)准备工作与安全注意事项
1、压力容器检验检修前的准备工作
(1)影响全面检验的附属部件或者其他物件,应当按检验要求进行清理或者拆除。
(2)为检验而搭设的脚手架、轻便梯等设施必须安全牢固(对离地面3m以上的脚手架设置安全护栏)。
(3)需要进行检验的表面,特别是腐蚀部位和可能产生裂纹性缺陷的部位,必须彻底清理干净,母材表面应当露出金属本体,进行磁粉、渗透检测的表面应当露出金属光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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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被检容器内部介质必须排放、清理干净,用盲板从被检容器的第一道法兰处隔断所有液体、气体或者蒸汽的来源,同时设置明显的隔离标志。禁上用关闭阀门代替盲板隔断。
(5)盛装易燃、助燃、毒性或者窒息性介质的,使用单位必须进行置换、中和、消毒、清洗,取样分析,分析结果必须达到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取样分析的间隔时间,应当在使用单位的有关制度中做出规定。盛装易燃介质的,严禁用空气置换。
(6)人孔和检查孔打开后,必须清除所有可能滞留的易燃、有毒、有害气体。
(7)高温或者低温条件下运行的压力容器,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缓慢地降温或者升温,使之达到可以进行检验工作的程度,防止造成伤害。
(8)能够转动的或者其中有可动部件的压力容器,应当锁住开关,固定牢靠。
(9)切断与压力容器有关的电源,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
(10)如果需现场射线检测时,应当隔离出透照区,设置警示标志。
2、检验检修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1)注意通风和监护。
(2)注意用电安全。在容器内检验而用电灯照明时,照明电压不应超过24V。容器内严禁采用明火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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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禁止带压拆装连接部件。
(4)检验时,使用单位压力容器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到场配合,协助检验工作,负责安全监护。
(七)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测技术
1、宏观检查,是对在用承压类特种设备进行内、外部检验常用的检验方法。分为直观检查、量具检查两种。
2、无损检测,是在不损伤被检工件的情况下,利用材料和材料中缺陷所具有的物理特性探查其内部是否存在缺陷的方法。
(1)射线检测:可以获得缺陷直观图像,定性准确,对长度、宽度尺寸的定量也较准确;检测结果有直接记录,可以长期保存;对体积型缺陷检出率高;适宜检验厚度浇薄的工件;适宜检验对接焊缝;检测成本高、速度慢;射线对人体有害。
(2)超声波检测:对面积性缺陷的检出率较高;适宜检验厚度较大的工件;适用于各种试件;检验成本低、速度快,检测仪器体积小、质量轻,现场使用方便;检测结果无直接见证记录;对位于工件厚度方向上的缺陷定位较准确;材质、晶粒度对检测有影响。
(3)磁粉检测:适宜铁磁材料探伤;可以检出表面和近表面缺陷;检测灵敏度很高,可以发现细小的裂纹以及其他缺陷;检测成本很低,速度快;工件的形状和尺寸有时因难以磁化而对探伤有影响。
(4)渗透检测:除了疏松多孔性材料外任何种类的材料的表面开口缺陷都可用渗透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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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形状复杂的部件也可用渗透检测;一次操作可完成几个方向的缺陷检测;形状复杂的缺陷也可容易地观察到显示的痕迹;不需大型设备,十分方便现场检测;试件表面粗糙度对检测结果影响大,探伤结果易受操作人员技术水平的影响;可以检出表面张口的缺陷;检测程序多,速度慢;检测灵敏度低,材料较贵,成本高;有些材料易燃、有毒。
(5)涡流检测:检测速度很快;可以揭示尺寸变化和材料特性;很难发现工件深处的缺陷;缺陷的类型、位置、形状不易估计;不能用于绝缘材料的检测。
(6)声发射探伤法:是一种动态无损检测方法;能连续监视容器内部缺陷发展的全过程。
(7)磁记忆检测:可以准确地推断工件的应力集中区。
3、测厚
4、化学成分分析,分为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法和化学分析法两种。
5、金相检验
6、硬度测试
7、断口分析
8、耐压试验,即液压试验(水压试验)和气压试验。
9、气密试验,又称为致密性试验或泄漏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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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爆破试验
11、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有拉力试验、弯曲试验、常温和低温冲击试验、压扁试验。
12、应力应变测试,方法有电阻应变测量法(电测法)、光弹性方法、应变脆性涂层法和密栅云纹法。
13、应力分析
14、基于使用评价(安全评定)15、基于风险的检验
五、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
1、使用许可厂家的合格产品
2、登记建档
3、安全管理制度
4、技术档案
5、作业人员
6、定期检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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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使用单位还应进行起重机的自我检查、每日检查、每月检查和年度检查。
六、起重机械使用安全技术
(一)吊运前的准备
1、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2、检查清理作业场地,确定搬运路线,清除障碍物;室外作业要了解当天的夭气预报;流动式起重机要将支撑地面垫实垫平,防止作业中地基沉陷。
3、对使用的起重机和吊装工具、辅件进行安全检查;不使用报废元件,不留安全隐患;熟悉被吊物品的种类、数量、包装状况以及周围联系。
4、根据有关技术数据进行最大受力计算,确定吊点位置和捆绑方式。
5、编制作业方案。
6、预测可能出现的事故,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选择安全通道,制定应急对策。
(二)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技术
认真交接班,对吊钩、钢丝绳、制动器、安全防护装置的可靠性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1、开机作业前,应确认处于安全状态方可开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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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车前,必须鸣铃或示警;操作中接近人时,应给断续铃声或示警。
3、司机在正常操作过程中,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不得利用打反车进行制动;不得在起重作业过程中进行检查和维修;不得带载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或带载增大作业幅度;吊物不得从人头顶上通过,吊物和起重臂下不得站人。
4、严格按指挥信号操作,对紧急停止信号,无论何人发出,都必须立即执行。
5、吊载接近或达到额定值,或起吊危险器(液态金属、有害物、易燃易爆物)时,吊运前认真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试吊,确认没有问题后再吊运。
6、起重机各部位、吊载及辅助用具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应满足安全要求。
7、有下述情况时,司机不应操作:起重机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和损伤;吊物超载或有超载可能,吊物质量不清;吊物被埋置或冻结在地下、被其他物体挤压;吊物捆绑不牢,或吊挂不稳,被吊重物棱角与吊索之间未加衬垫;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作业场地昏暗,看不清场地、吊物情况或指挥信号。在操作中不得歪拉斜吊。
8、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控制器置零,关闭总电源。重新工作前,应先检查起重机工作是否正常,确认安全后方可正常操作。
9、有主、副两套起升机构的,不允许同时利用主、副钩工作(设计允许的专用起重机除外)。
10、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每台起重机都不得超载。吊运过程应保持钢丝绳垂直,保持运行同步。吊运时,有关负责人员和安全技术人员应在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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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露天作业的轨道起重机,当风力大于6级时,应停止作业;当工作结束时,应锚定住起重机。
(三)司索工安全操作技术
1、准备吊具。对吊物的重量和重心估计要准确,如果是目测估算,应增大20%来选择吊具;每次吊装都要对吊具进行认真的安全检查,如果是旧吊索应根据情况降级使用,绝不可侥幸超载或使用已报废的吊具。
2、捆绑吊物。对吊物进行必要的归类、清理和检查,吊物不能被其他物体挤压,被埋或被冻的物体要完全挖出。切断与周围管、线的一切联系,防止造成超载;清除吊物表面或空腔内的杂物,将可移动的零件锁紧或捆牢,形状或尺寸不同的物品不经特殊捆绑不得混吊,防止坠落伤人;吊物捆扎部位的毛刺要打磨平滑,尖棱利角应加垫物,防止起吊吃力后损坏吊索;表面光滑的吊物应采取措施来防止起吊后吊索滑动或吊物滑脱;吊运大而重的物体应加诱导绳,诱导绳长应能使司索工既可握住绳头,同时又能避开吊物正下方,以便发生意外时司索工可利用该绳控制吊物。
3、挂钩起钩。吊钩要位于被吊物重心的正上方,不准斜拉吊钩硬挂,防止提升后吊物翻转、摆动;吊物高大需要垫物攀高挂钩、摘钩时,脚踏物一定要稳固垫实,禁止使用易滚动物体做脚踏物。攀高必须佩戴安全带,防止人员坠落跌伤;挂钩要坚持“五不挂”,即起重或吊物重量不明不挂,重心位置不清楚不挂,尖棱利角和易滑工件无衬垫物不挂,吊具及配套工具不合格或报废不挂,包装松散捆绑不良不挂等,将不安全隐患消除在挂钩前;当多人吊挂同一吊物时,应由一专人负责指挥,在确认吊挂完备,所有人员都离开站在安全位置以后,才可发出起钩信号;起钩时,地面人员不应站在吊物倾翻、坠落可波及的地方;如果作业场地为斜面,则应站在斜面上方(不可在死角),防止吊物坠落后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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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斜面滚移伤人。
4、摘钩卸载。吊物运输到位前,应选择好安置位置,卸载不要挤压电气线路和其他管线,不要阻塞通道;针对不同吊物种类应采取不同措施加以支撑、垫稳、归类摆放,不得混码、互相挤压、悬空摆放,防止吊物滚落、侧倒、塌垛;摘钩时应等所有吊索完全松弛再进行,确认所有绳索从钩上卸下再起钩,不允许抖绳摘索,更不许利用起重机抽索。
5、搬运过程的指挥。无论采用何种指挥信号,必须规范、准确、明了;指挥者所处位置应能全面观察作业现场,并使司机、司索工都可清楚看到;在作业进行的整个过程中(特别是重物悬挂在空中时),指挥者和司索工都不得擅离职守,应密切注意观察吊物及周围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发出指挥信号。
七、起重机械检验检修安全技术
(一)起重机械检验
1、检验类别:首次检验;定期检验。
2、检验周期
(1)塔式起重机、升降机、流动式起重机每年1次。
(2)轻小型起重设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缆索起重机、桅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旋臂起重机、机械式停车设备每2年1次,其中吊运熔融金属和炽热金属的起重机每年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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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检验内容
(1)定期检验的内容
A、技术文件审查,作业环境和外观检查,司机室检查。
B、金属结构检查。
C、检查起重机械大车、小车轨道是否存在明显松动,是否影响其运行;检查电气与控制系统,液压系统,主要零部件。
D、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检查。
E、性能试验:空载试验,额定载荷试验。
(2)首次检验的内容
除了定期检验内容外,还应附加下列检验项目:
A、产品技术文件:起重机械设计文件、产品技术文件、安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合格证明、产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B、性能试验:静载荷试验;动载荷试验。
4、检验结论:合格、复检合格、不合格和复检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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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检验前的准备工作
略
(二)起重机械检修
1、检修前的准备工作
(1)应制定设备检修作业方案。
(2)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3)检修作业使用的各种工器具应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4)检修作业使用的器材设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5)对检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铁蓖子、盖板等应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6)检修现场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7)应将检修现场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8)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9)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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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检修作业个体防护装备要求
2、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1)机械设备检修的安全要求
略
(2)电气设备检修的安全要求
A、保证安全距离。
B、清理作业现场。
C、断电防护。
D、防止外来侵害。
E、集中精力。
F、谨慎登高。
G、防火措施。
H、防止群体作业相互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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