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设计新规:十二层以上住宅要不少于两部电梯
发表时间:2012-08-06 来源:泉州晚报
泉州一小区隐患电梯被叫停续 两类人不宜住高层
泉州东方花园2部隐患电梯被叫停 200住户上楼难
核心提示
“高层住宅楼用水是不是要安装加压泵?”“住高层,遇到急救担架进不了电梯怎么办?”“感觉物业公司管理得不好,可以更换吗?”本报近期连续关注高层生活给业主们带来的喜怒哀乐。昨日,又有不少住户致电本社24小时热线96339,希望进一步了解高层住宅到底需要哪些软硬件配套。
□本报记者 黄雅珊
硬件 1日起要求配套担架电梯 救急有保障
前段时间,家住东方花园城17层的业主陈阿姨很郁闷,水龙头里流出来的水只有一点点,她看着干着急,后来才知道水的二次加压设备出了故障。“住这么高,碰到没水,那真是够郁闷”,她说,就算楼下有水,即便有电梯,一桶一桶地往上送,日子也没法过。
毋庸置疑,市民瞄上高层住宅,是为了更好地享受高层生活。那么,为了保障高层住户的需求,国家对高层住宅的硬件配备是否有特殊的要求呢?
“与其说是硬性配套要求,不如说是我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后,市民渴望高层生活也能越来越好。”泉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勘查设计与科技科工作人员蔡先生介绍,有关住宅的硬件配备设施要求并非一成不变,相关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推出新的规范,比如从8月1日起,由住建部与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新版《住宅设计规范》规定,12层及12层以上的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以满足急救病人时的要求。
蔡先生说,高层住宅楼由于高度一般都超过市政自然水压的供水高度,因此均需要设置二次加压设备,考虑到水质的卫生情况及为了防止生活用水二次污染情况的发生,普通的高层住宅楼均已取消屋顶生活水箱而改为二次加压后直供。当然,对于超高层住宅楼来讲,供水系统需采用其他的技术和设备。
软件 开发商物业要提前交接 力避互相推诿
“房子建得比较早,水改、电改改不成,这是房地产开发商遗留的问题,但我们只能找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又解决不了,折腾死我们了。”一小区的业主高女士希望能尽快享受一户一表,以免公摊水电费用扯不清楚,但至今未能实现。
昨日,记者从住建部门了解到,《泉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新建物业承接查验工作的通知》已于7月1日开始实行,这样一来,房地产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互相推诿的情况就能有所改善,“对维护业主、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都有好处。”因为这个通知出台后,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交付使用15日前,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完成承接查验工作,承接查验的内容包含竣工验收资料、技术资料(包括共用设施设备清单、消防设施合格证、电梯准许证等)以及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准许使用文件等相关资料。
众所周知,高层的软件要求不单取决于物业管理水平,也和业主的素质息息相关。住建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只有物业的管理水平和业主的素质同时提高,才能为高层生活添彩。
应急 高层起火重自救 地震时就近躲避
住高层遇到紧急状况,比如起火或者地震该怎么办呢?
记者从消防部门了解到,目前我市最高的消防云梯能达到78米的高度,即便如此,消防部门还是提出,若在高层楼里遇到起火,最重要的是先自救。每个人对自己工作、学习或居住的高层建筑的结构及逃生路径应熟悉,务必留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楼梯方位等,在逃生时保持镇静,明辨方向,迅速撤离,切不可使用电梯。如果没有专门设施,而安全通道又已被堵,救援人员不能及时赶到,可利用身边的绳索或床单、窗帘、衣服等自制简易救生绳,并用水打湿,沿绳缓慢滑到下面楼层或地面。
据悉,地震时,高层逃生应遵循就近躲避的原则,注意保护头部。在室内可暂时躲避在坚实的家具旁或墙角、厨房、卫生间等承重墙较多、跨度较小的地方,要注意立即灭火断电,防止烫伤触电和发生火情。特别要牢记的是,不要滞留床上;不可跑向阳台;不可跑到楼道等人员拥挤的地方去;不可跳楼;不可使用电梯,地震若来时在电梯里应尽快离开,如果门打不开要抱头蹲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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