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2)】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因作业中的内容或数字与作业上有所不同,请同学们在抄时认真核对一下再抄写
作业一: 分析案例(每小题50分)
第一题:【案情】 王某,男,44岁,某医院职工。
王某得知其妻刘某有了婚外情即怀恨在心,欲致其于死地。2001年12月19日,王某自制了一个定时爆炸装置。12月21日上午,王某将爆炸装置定好时间后谎称要去登山游玩,带着刘某一起爬上了一座游人云集的山头。中午12点左右,王某将用报纸包好放在塑料袋中伪装成午餐的爆炸装置让刘某拿着,然后以上厕所为名离开刘某。12点30分左右,定时爆炸装置发生爆炸,刘某被炸身亡,刘某周围的游人一死三伤。王某被抓获后主动交代,2000年2月因与吴某发生争执而将吴某扎伤,经查属实。吴某的伤情为轻微伤。
【问题】 对王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罚(处理原则)?为什么?
答:对王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爆炸罪。
1、王某构成爆炸罪。王某为了杀害刘某,实施爆炸,造成1死亡3伤,其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因而构成爆炸罪,而不是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王某非法制造爆炸物的行为本已构成犯罪,但由于该行为与爆炸行为之间具有牵连关系,依照处理牵连犯的原则,应依照爆炸罪处罚而不实行数罪并罚。 2、根据刑法第115条规定,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3、此前实施的盗窃罪,因情节轻微,又有自首情节,可以免除刑事责任。
第二题 【案情】 谢某,男,26岁,XX市公交公司XX路车队司机。
2004年10月14日早上7时许,谢某驾驶121路1234号车搭载20余名乘客驶近XX中学门前的公
交车站时,同样要在此停靠上下乘客的一辆120路车正在前面靠边行驶准备进站。
为了抢在120路车前面进站,谢某加大油门,驾车从120路车左侧超越,然后向右猛打方向盘冲向车站。此时,在站上候车的50余名乘客正迎向车子走来准备上车。谢某立即采取紧急制动措施。但由于谢某的车速度快、惯性大,车下乘客躲闪不及,以致13人被撞倒刮伤受伤。同时,急刹车导致车内乘客跌倒或与车内设施发生碰撞,造成9人受伤。经鉴定确认,受伤乘客中4人重伤,6人轻伤,11人轻微伤。谢某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问题】 对于谢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罚(处理原则)?为什么?
答:1、谢某构成交通肇事罪。谢某为抢道,实施了超车的行为,主观上出自故意,以致13人被撞倒刮倒受伤,并与XX路车发生碰撞,造成9人受伤。
2、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刑法学(2)作业2 案例分析(每小题50分)
第一题 【案情】 某,女,33岁,无业。
2003年6月20日,胡某捡到一个钱包,包内有一张名字为吴女士的身份证。胡某便用自己的照片以吴女士的名字制作了一张假的身份证,然后到银行办了一张同名行用卡。6月26日,胡某持该卡在某商场刷卡购买了约5600元的物品。经查,胡某1998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000年3月刑满释放。
【问题】 对胡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罚(处理原则)?为什么?
答:1、胡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客观上实施了伪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主观上出自故意,因而构成伪造居民身份证罪。胡某伪造公民身份证的目的是为了实施信用卡诈骗,但由于其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骗取
财物的数额没有达到法定的数额,因而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2、根据刑法第195条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3、之前触犯的故意伤害罪,构成累犯,应从重处罚。
第二题 【案情】 赵某,男,17岁,辍学在家。
对赵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罚(处理原则)?为什么?
答:1、构成盗窃枪支罪,因已年满16周岁,符合该罪的犯罪主体要件;
2、构成绑架罪,为主犯,根据刑法239条规定,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3、构成故意杀人罪。赵某在妨害公务行为过程中致人死亡,符合想象竞合犯特征, 应按照从一重罪处断原则,以故意杀人罪认定处理,根据刑法第232条规定,应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作业三: 分析案例(每小题50分)
第一题: 【案情】 任某,男,17岁,某校高中二年级学生。
任某特别喜欢玩电子游戏。2012年暑假期间,任某将父母给他的1000多元学费拿来玩游戏花了个精光。由于学费没了着落,任某又不敢再向父母要,于是动起了盗窃的邪念。8月25日晚上11点,任某“全副武装”,带着手电筒、照相机、匕首、胶带纸等,进入某学校宿舍区后,翻墙进入302室王某家中行窃,不料惊醒了王某,随后他用匕首威胁王某不许出声,并将王某手脚用胶带纸捆绑好,继而用实现备好的相机拍下王某的裸体照,警告其不得报案,否则将予以“曝光”。任某在王某家中共搜的现金人民币3000余元。
答:任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构成盗窃罪是没有疑问的,这里涉及到一个转化行为,他用匕首威胁王某不许出声,并将王某手脚用胶带纸捆绑好,这里使用了暴力,是明目张胆的抢劫行为。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 但是任某没有年满十八周岁,作为未成年人,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也是相应的处罚原则,罪责刑相适应。 未成年人责任承担能力跟成年人有明显区别。
第二题:【案情】胡某,男,59岁,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16年2月至2017年4月间,胡某的公司以废物利用的名义从国外一家公司进口了1600余吨被淘汰的电视机电脑手机等电子**品进行拆解。回收之后的剩余物资和处理过程中**生的废水等被以随意倾倒排放焚烧等方式进行了处理,结果导致周边村庄群众百余人呼吸道疾病集中爆发,一百余亩耕地以及附近的地下水被严重污染,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恶劣的社会影响。经查,胡某2014年5月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问题】对胡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理(处理原则)?为什么?
答:一、严重违反环保法,污染环境,情节严重,且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依据刑法和环保法进行定罪量刑; 二、胡某本就处于缓刑期间,又犯新罪,数罪并罚,加重处罚
刑法学(2)作业4
分析案例(每小题50分) 第一题:
【案情】 陈某,男,48岁,××海关关长。
【问题】 对陈某、朱×、方××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罚(处理原则)?为什么?
答:1、陈某犯受贿罪,根据刑法第385条之规定,应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可并处没收财产。构成滥用职权罪,徇私弊,情节严重,根据刑法第397条之规定,应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
期徒刑。对陈某应以受贿罪与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
2、朱某构成受贿罪,为斡旋受贿行为,根据刑法第385条规定,应判一年以上七 年以下有期徒刑。朱某又构成介绍贿赂罪,根据刑法第392条之规定,应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对朱某应以受贿罪和介绍贿罪数罪并罚。
3、方某所在的公司构成单位行贿罪和走私普货物、物品罪,方某作为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应以两罪数罪并罚。根据刑法第393条规定,犯单位行贿罪,应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根据刑法第153条规定,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情节特别严重,应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题: 【案情】 许某,男,38岁,某市市委办公室主任。
【问题】 对许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理(处理原则)?为什么?
答: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非法利益,也以受贿罪论处。本案中,许某主观上出自故意,客观上非法收受了别人的财物,总值人民币160万余元,并通过市委组织部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构成受贿罪。有关部门应责令许某退回财物,并按适当程序,取消3位请托人提升的职务,同时给予许某行政处分。根据刑法第385条规定,应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2、许某的同居行为构成重婚罪。根据刑法第258条规定,应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3、对许某应以受贿罪和重婚罪数罪并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