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 空调工程。
建 设 地 点: 。
第二条 工程明细见附件(工程报价单)。
第三条 本合同所承包工程的工期按甲方的装修进度完工。
乙方按图纸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和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延误的工期,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进行调整,确定最后竣工日期,乙方应按协商好的竣工日期竣工。
第四条 付款方式
工程总造价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1、合同签定后,甲方预付工程合约内的 %(人民币:¥ 元,大写: 元正)给乙方作为定金
2、乙方主设备到场,甲方需付工程合约内的 %(人民币:¥ 元,大写: 元正)给乙方。
3、在乙方把空调安装调试好后,甲方需一次性付清合约内工程余款(即是人民币:¥ 元,大写: 元正)给乙方。
第五条、乙方要求付款形式:(二选一)
1、汇款到乙方基本银行账上,否则乙方有权不承认此笔款项。(确认款项以汇款单据或支票为准,其它一切不确认)。
2、汇款到乙方个人账上。
第六条 在工程完毕一个星期内,甲方必须派人协助乙方的工程负责人按合同进行验收。
第七条 乙方安装的空调机安装完毕后按厂家规定进行保修。
第八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九条 争议处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一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户 名: ①户 名:
账 号: 账 号:
开户行: 开户行:
②户 名: 卡 号:
财务联系人: 财务联系人:财务电话: 财务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方:
乙方: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