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中国文学初期特征及先秦文学作品”看中国文学早期的发展历程 【中】骆玉明:《简明中国文学史》,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11月,2006年10月第一版第二次印刷。 【关键词】中国文学初期特征 先秦文学作品 【内容摘要】笔者以骆玉明在《简明中国文学史》(第一章至第三章)中关于中国文学初期特征的形成及先秦文学作品的论述为出发点,谈论对于中国文学初期特征以及先秦文学作品的一点浅见。 一、 内容简介 《简明中国文学史》是由骆玉明先生编写的关于中国文学历史发展的书籍。该书以中国文学发展历程为线索,从中国文学初期的特征形成开始,先秦主要文学作品等,拓展延伸到当今文学的发展走向。对于了解中国文学史,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二、 简评 本文以中国文学初期的特征形成以及先秦主要文学作品为主,通过笔者的阅读,表达笔者对此的一点浅见。笔者以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来看待文学的发展问题。 (一) 商周文化简说、古代神话、早期文学的担当者、语言文字的因素 就文学特征而言,它最初的产生,与其所处的时代背景,社会状况,物质水平等客观条件有着深刻的关系。正如骆玉明先生在《简明中国文学史》(作者:骆玉明,2004年出版,2006年第二次印刷)开篇第一章中提到的“一种文学最初的特征,是在它所从属的文化土壤中萌发和生长起来的。”他强调的是从属的文化土壤,可以理解为意识范畴之内的,精神层面之上的。然后,就我理解,在精神意识范畴之上的,应该是客观性物质性的,也就是说,文学最初特征从属的“文化土壤”是在其所处的时代背景,社会状况,物质水平基础之上的。就哲学范畴而言,我们不得不承认,一种文学,或者一种精神的产生基础是在其客观物质性的影响下生成的,这很容易理解,看待一种文学或者文学精神的产生,需要从客观物质性一面进入,保持一种客观的世界观,以多种角度,思考方式来审视文学或者文学精神的产生。远古时期,中国土地上,最初是以初民族群为主要的生存形式,而后,发展成为部落,部落又结成联盟,在这样不断的地区,种群融合中,不断形成国家形态,所谓国家形态,就我理解,与当今不同的是,人们并不能意识到国家这个概念,而是由于当时生产力水平低下,面对恶劣的自然生存环境与条件,面对不同部落种群的生存竞争或者侵扰,面对猛虎野兽的生命威胁,面对独立个体或者种群无法面对的状况下,才产生的,当时,国家这个概念,是一种群体意识,一种为了抵抗恶劣的自然环境,提高自身的生存能力和竞争能力,对抗外部侵扰等的群体意识,而不是当今社会对国家概念的理解,这是由于生产力水平等当时客观物质性所决定的,在我看来,是没有主次或者没有优劣之分的,它是一个时代的特征,也是一个时代宝贵的财富,由于这样的群体意识的出现,以及客观上种群、部落的融合,使得国家这一个概念逐渐清晰(这里的国家概念是当时的国家概念),因此,可以说,中华文化,不是能等同于黄河流域的文化,黄河流域的文化实质上是多个部落或者种群融合后,形成并发展变化的概括,这不是单纯的总和,不是不同种群或者部落文化的叠加,而是在种群或者部落文化融合的基础上,又进一步发展演变的过程,相互汲取精华而得的。正如《圣经》中,希伯来文化的演变与发展一样,它不是单一的几个不同区域的叠加或者总和,而是在内部,物质上,精神上的融会贯通。所以,正如《简明中国文学史》(作者:骆玉明,2004年出版,2006年第二次印刷)在第一章提到的,“不同地域的文化相互之间并无显著的主从关系”,“中华文明是多元并起、逐步融合的”。但是也正如骆玉明先生所说的那样,“黄河流域的文化显然占了主导地位”。夏、商、周王朝文化被看为中华文化“正统”的代表说明了这一点。造成之一点的原因,就是之前我所认为的关于人们所处的时代特征,社会状况,物质水平等客观状况。在远古时期,农业是人类社会生存发展的主导产业,而农业的一大显著特点就是“靠天吃饭”,由于人类当时的生产力水平低下,无法有效利用所谓的客观的天气或者自然状况,这也是农业经验积累的一个重要过程——在恶劣的条件下逐渐成熟的农业生产。而商周人要面对恶劣的自然条件,泛滥的河水带来的水患等等。另一方面,他们需要面对来自更北方游牧民族的侵扰或者武力掠夺。综上两个条件使得商周的群体意识不断增强,一同面对恶劣环境和生存竞争的要求逐渐强烈,这样的客观需要使得国家意识形态的产生出现和发展。在有历史可证的周朝,“于此同时,也就产生了中国最早的用于维护统治秩序的思想学说、礼仪制度、文化机构”。(《简明中国文学史》,作者:骆玉明,2004年出版,2006年第二次印刷)。这种观点,再一次证明了,在一种客观物质性的影响下,产生的精神的,思想的,意识形态。这种群体意识形态到维护群体的意识形态,是在群体物质生存发展过程中不断完善的,从而才有了国家意识形态中,思想学说、礼仪制度、文化机构的不断演变、发展和不断完善。这是由客观物质性的社会存在所决定的。
国家意识形态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商周文化中,存在原始信仰的气氛。这些依旧是由当时的生产力水平所决定的,对于人类当时不能解释的问题,都以一种占卜的形式来解释,充满的原始信仰的气氛,表达了人对上天的一种畏惧心理,但是也可以看出,人们在信仰的过程中,已经开始有意识的想要与自然抗衡,占卜术的本身一部分体现了人类对自然的畏惧,同时,占卜的另一个目的是为了预知并加以防范,这从另一个角度体现了远古人类想要与自然抗衡,变得强大的思想,是远古人类的思想进步的所在,这样的思想进步与其群体发展壮大是分不开的,由于人口的不断增多,群体意识随之也增强,为了维护这种国家形态,就产生了关于“君主与臣僚,祖先神与君王关系”一说。祖先神保持与天界的君臣关系,臣僚需要顺从君主,否则受到祖先的惩罚。就今天来看,这是一种精神上的信仰约束,是具有一定进步意义的,就当时的社会状况而言,臣僚尊重君主的意识,是可以有效维护当时这个国家概念的,一种精神上的信仰与约束力,是反作用与客观物质社会的,是对国家这个概念有着推动作用的。但是,这种君臣关系,只局限与某个特定的历史时期,而不是时时都是用的,这是一个时代矛盾的特殊性。以上是关于臣子要顺从君主的,君主权力来自于天的说法。在《盘庚》一说中,提到“听予一人之作猷”即服从他一个人的计划,这样的记载说明了君王的权威。但是同时,君王自己也又“惟民之承”,“奉畜汝众”,即服务与民众,使民众能好好生活。这样的说法使得君主的行为受到一定的制约,他有权力让民服从于他,也有义务服务于民,这是相互的,在这样的相互中,
得到群体利益的维护和实现,这样的说法与欧洲资本主义时期的资本主义制度思想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尤其与英国《权利法案》中,对国王权力的约束有一定的相似之处,虽然社会性质,社会意识形态截然不同,但是不同的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在某一点上是有相似的,共同的目的是为了维护一个群体的利益,实现一个群体的利益。虽然,群体之间的利益不同,或者维护这个群体利益的出发点不同,动机不同,但是,共同的是,在维护群体利益过程中,对统治者有一定的约束力,虽然,在英国《权利法案》中,国王已经没有实权,而在商周王朝,君主的权力是至高无上的,但是二者共同的是在于对于群体利益的维护,有一个共同的目的。在这个角度上,可以看的出,从远古时期,中华文化中对于维护国家利益这个概念是有一定进步意义的,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能够突出人民这个概念是进步的一种体现,我认为,在商周之后的每一个王朝对于民众利益的维护思想都是离不开商周王朝对于民众维护思想的创建的。可以说,这样的民众维护思想是中华文化的优秀思想代表,不断发展完善,直到当今也是不容忽视的。现今,社会对于人的尊重与利益的维护,可以说是延续着中华千年文化的精髓,并且在不断的完善。并且“商文化,把对鬼神,祖先的亡灵的崇拜的原始意识转化为了最初的国家意识形态”,(《简明中国文学史》,作者:骆玉明,2004年出版,2006年第二次印刷),也就是说,原先的信仰意识开始有目的有意识的为了群体共存而改变,可以说是为了维护群体共存意识而变化发展的,是人类思想进步的表现之一。
等到周取代了商朝后,客观的生活方式,生活习俗等社会存在发生了改变,一个朝代的更替,往往伴随着新思想或者新文化的产生,或者说,新文化和新思想的产生是不能与朝代更替所割裂的,但是,新文化或者思想的产生与朝代更替不是绝对的必然的联系,不是谁决定谁的关系,而是相互存在影响的。正如王国维认为的:“中国政治与文化之变革,莫剧于殷周之际。”可以理解为,在政治变革的同时,伴随着文化的变革,而文化的变革又影响着政治的发展,政治是一个很广泛的词汇,无论在远古,还是当今。而文化同样是一个广泛词汇,它具有无限的包容性,一种生活方式,一种习俗,一种生活态度,都可以被看成一个时代的文化,所谓的文化,不是单纯的文学或者艺术,也就是说,远古时期的中国文学的包容性是很强的,它不单纯是文字或者音乐那么简单,而是一个王朝,甚至一个时代的综合体现,体现了当时人类的进步,人类的发展,人类的所意识到的,对世界的认识。虽然这种认识很有局限性,受到当时生产力的限制,但是,这确实人类进步的一个重要表现。所以,这样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里,中国文化形成发展,到当今,中国文化的历史包容性不是任何一个国家,或者一个地区文化所能比较的。所以说,中国文化是特殊的,它具有特殊性,它产生并发展在一个不断变迁,甚至有巨大变迁的社会状态下,朝代交替,政治、文化、思想交叉。这都是中国文化的关键因素。但是,从中可以看出一个更为特殊的情况,在远古,中国的祭祖现象不是被归结在宗教文化中的,而是被归结在了政治活动中,并且在政治活动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例如,周朝的时候,对鬼神的信仰与崇拜已经很淡薄了,前人注《礼记》有周人“是鬼神而远之”之说,周文化中,“帝”或者“上帝”与君王的祖先已经不能混为一体了,而更多时候它被成为“天”,是超越了所有宗族的,已经从一个掌控人间的形象转变成了一个监察人间的形象。它已经不是人间的主宰着,而是一个将人间主宰权力下放的形象。很明显,在《孟子·二章》中提到的“舜发于畎亩之中,傅说举于版筑之中,胶鬲举于鱼盐之中,管夷吾举于士,孙叔敖举于海,百里奚举于市。
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人恒过,然后能改;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
恒亡。
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
这就是所谓的“授‘天命’给人间合适的统治者,并在必要是改变‘天命’。”(《简明中国文学史》,作者:骆玉明,2004年出版,2006年第二次印刷)于是,“天”就从宗教领域转变成为了道德与公正的化身,这就是后来,《荀子》中说到的,“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我们可以把“天行”看作是“天”的监察行为,或者更“科学”的认为是客观的社会政治规律,然后这“天”变成了约束君主作为的一种潜在的意识,尧,桀的暴政而亡可以理解为,在“天”的监察下,尧、桀触犯了道德与公正,受到上天的惩罚,而实际上,我们可以看出,这是客观社会规律起作用的结果。但是,我们并不能用现在的眼光去看待过去人们的思想范围,而应该更清楚的认识到,作为当时的人们,以“天”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王朝发展是一个重大的进步,它不是所谓的“迷信”,而是一种以“无知”来维护群体意识的重要表现,可以说,在当时的时代,是进步的。即使现在,我们也可以经常听到所谓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样的话,其实这也是对“天”思想延续的一种表现,从古至今延续到现在,虽然,我们经常可以听到人们抱怨善人没有善报,恶人没有恶报之类的实例,但是,我们却不能忽略远古时期,人们对“天”具备的那种道德约束力的理解一直延续至今,可以说,这也是中华文化传承的表现之一。
“随着对神的依赖逐渐减少,关于人的行为和人际关系的准则就变得更重要了,于是有‘礼’的建设。”(《简明中国文学史》,作者:骆玉明,2004年出版,2006年第二次印刷)这个“礼”同样具有广阔的包容性,它所容纳的内容和当今所谓的“礼”的内容是无法比拟的。随着朝代的更替,“礼”所包含的内容也不断变化,从商的“祭祀礼仪”到周礼的“政治制度”、“典礼仪式”、“伦理规范”等多种内涵。“礼”中最重要的原则就是“克己”(孔子所谓的“克己复礼为仁”),这样的原则成为了君王应该遵守的原则,达到了抑制个体意识的作用,可以更好的为统治群体,维护群体利益而发挥一种所谓的“法律准则”的作用。但是,由于从那时开始就有这种抑制个体思想以维护群体利益的思想存在并发展,导致了在后来的朝代不断更替、历史不断前进的发展过程中中华文化逐渐落后,我认为,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虽然在很长一段封建时期中,中华文化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但是当到达一个生产力已经发展到一个高阶段的时候,这样的个体抑制思想已经盛行,这样的社会风气或者现象导致了先进文化、思想、物质的发明创造被严重抑制。和当时的西方相比而言,西方国家或者说整个社会风气,讲究的是崇尚个体的发展,鼓励发明创造的理念,也就说西方社会崇尚的是对个性的塑造与推崇,而我们却相反,就今天而言,当时的个体抑制是退步落后的,而就个体抑制思想最初产生时,是进步并且值得鼓励推崇的。也就说,在不同的社会状况下,需要不同的思想或者思维方式,这是历史发展的特殊性,也是不同时代所各自具有的特殊性。就当时而言,礼已经开始并发展成为了“理性的政治手段和道德意识调节社会关系”。而“‘礼’地位提高的另一种意义:它随承认一个超世的最高权威的存在从而解释了人间权力的合法性,又在客观上防止了宗教权力与政治权力的两元分化。”(《简明中国文学史》,作者:骆玉明,2004年出版,2006年第二次印刷)“学者们多认为宗教力量的强弱势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的根本区别”(《简明中国文学史》,作者:骆玉明,2004年出版,2006年第二次印刷)我认为,作为人,不可没有信仰,但是,我并不崇尚所谓的信仰宗教,但是在西方,可以说,宗教是不可缺少的、带动进步的力量。比如,最初西班牙和葡萄牙开辟世界新航路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宗教的发展需要,需要传播和弘扬宗教精神和理念,让更多的人信仰。一个民族是不能没有信仰的,宗教是一种约束力的代表,虽然高度抽象化,或者所谓“信则有,不信则无”。但是,重要的是,它约束着一个民族的行为。当
今社会有一个鲜明的例子,当然是反面的,因为宗教信仰而发起战争的例子是很多的。这也是宗教信仰的一种特殊表现。但是,我们不能说宗教信仰是不好的。在很多时候,信仰宗教对于一个民俗的发展是有进步意义的。它约束着人的行为,成为一个高度抽象的道德准则,它是一种意识的约束力,然后,意识是反作用于物质的,正确的意识能够促进客观物质的发展,也就说,正确的宗教信仰的引导,是有利于社会进步的。然后,我们明显的看到,中国文化中,对于宗教的信仰是无法与国外相比的,曾有外国学者说,“中国是可怕的,因为他们什么也不信。”其实不然,我们也是有信仰的,曾经的儒学就是信仰的一种,只是它没有随着时间的发展而延续下来,到当今已经被冷落了,虽然,近期所谓的儒学或者国学开始火爆,但是这已经不是当初的儒学或者国学了。不能与当时所比较。可以说,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的差异,很大一部分是取决于宗教信仰这一方面的。但不是全部。更不能说谁对谁错,谁好谁坏,只能说明,不同的社会信仰导致不同的结果。
中西文化的差异性是很容易理解的。但是,即使在同一块土地上也有这明显的文化差异,这就是所谓的文化的区域特点。黄河流域与长江流域就有着不同文化,而黄河流域的不同地段也有着不同的文化,长江流域河段也是如此。这都是和当地客观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等等紧密相关的。不同的社会存在决定了不同的社会意识。不同的区域又有着不同的矛盾特殊性。所以,这是没有所谓的先或者后,好或者不好之分的,因为各自矛盾不相同,所以不能以一个区域的标准去衡量另一个地区的文化是否先进或者利弊的。但是,正是区域的各自特点,导致了中华文化的丰富多样性的特点。这是世界任何一个国家或者地区都不能相比的。由于在中国这片土地上存在着不同的部落,种族和后来的王朝频繁更迭的特殊状态,才有了丰富的中华文化,深厚而源远流长的中华文化。这是历史特殊性所导致的。 再说,由于对个体思想的抑制和对群体意识的推重与尊重,导致了中国的神话与西方神话的差别。“在远古社会中 神话关涉的范围要远出于文学之外。”(《简明中国文学史》,作者:骆玉明,2004年出版,2006年第二次印刷)就我理解这句话而言,我认为,神话在远古时期,所包含的内容实为广阔,就今天而言,神话只是文学范畴内的一种文学创作形式,而远古时期,神话涉及到政治领域,文化领域,思想领域等,对但是人的思维有一定的影响和引导作用。最初的神话,可以理解为,是人类社会生产力不够发达,科学技术不够发达的情况下,人类面对不能解释的自然现象时所运用的一种解释方式,也是对上天表达畏惧与崇敬的。这对于当时人类是具有进步意义的,就当今而言,人类依然面对很多不能够运用科学解释的现象,但是,当今人类已经不再用神话来解释不能说明的现象,在某一方面,人们因为科学知识的进步而忽略了对自然的敬畏之情,导致了当今自然与人类不能和谐长远的发展,就远古时期和当今而言,这可以说也是某种意义上的退步。以上的关于神话范畴的诸多看法,都是源于对群体意识的崇尚、对个体意识的抑制。而更明显的则是,西方则反之,西方崇尚对个体意识的推崇,从而在西方的所谓真正的“神话故事”中,我们明显的体会到神话故事中,更多的是对个体或者某个英雄人物细腻的描写,细致到心理活动来刻画人物形象,虽然它是一个神话人物,具有超出常人的功能或者特点,但是无论是什么神话人物,共同的都是一个普通人的心理,或者是一个时代赋予它的普遍的英雄心理,这是时代赋予的,而不是神话赋予的,这样的英雄反映了当时人类社会的生活情感、矛盾冲突,于是形成了真正意义上的“神话文学”,这才是一种文学体裁,是不同于中国神话的。也就是说,中国神话与西方神话文学之所以不同,就在于群体意识与个体意识的不同倾向。所以,有人说,中国是没有神话文学的。虽然,我们拥有“盘古开天”、“女娲补天”、“精卫填海”等等神话传说,但是,这样的神话故事要体现的是一种群体观念。举例,比如所谓的“孟姜女哭长城”这个传说,可以以“中国的神话”来定义,故事虽然是以一个弱女子的寻夫,丧
夫,泣夫为发展线索,可以整个故事要突出的是一个时代的残酷特点,是一个时期社会状况,君主决策给百姓带来灾难的残酷现实,要强调的就是群体意识——维护群体意识。所以说,就此看来,中国神话与西方神话文学是无法相提并论的。这是两个在不同层面上发展起来的文化形式。但是,这就是各自的文化特点,是中国文化的一大特点。这就是中国文化偏重与群体理念而西方则偏重于个人情感。这种远古就形成的文化特点,至今仍然影响着中国文化的发展。引导着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发展的不同特点及方向。客观来讲,这没有什么好与不好,先进与落后之分。这是个特征。如果正确的引导与运用,中华文化的复兴也是指日可待的。
当然,这样的文化背景导致了中国远古时期“早期文学担当者”中,以巫、史为主,也没有“诗人”这一个职业。就而言,诗人的出现可以说是后来人们的定义,大多数文学作品的出现,与政治是紧密相连的,这是个很特别的情况,与西方完全不同。这在于这个社会的状况,战争频繁,政治动荡等一系列客观条件。使得当时文学与史学相通的,并且互相促进发展,最后导致了“文史相融”这个现象,例如,司马迁的《史记》,既是一部珍贵的史学作品,记录历史,又是一部具有很高文学成就,很好文采的文学著作。这个例子能够深刻的说明“文史相融”这个现象。也是随着这一现象的出现和发展,导致“文学正在以某种方式成为上层社会生活的重要内容”(《简明中国文学史》,作者:骆玉明,2004年出版,2006年第二次印刷)。所以说,中国早期“诗人”并非以其文学修养或者文字功力而成为诗人的,而是政治化,社会化的著称,与西方不同。就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而言是截然不同的创作理念和状态。所以,二者并不能相提并论,所以说,在文学成就方面,中国诗人往往是被忽略的对象。导致现在人们认为,这是一个不需要诗人的年代。但是,如果一个时代没有诗人,这个时代是残缺的。虽然,米兰·昆德拉在他的小说《生活在别处》中,叙说一个关于卑劣的诗歌年代与诗人诞生的话题。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一个时代,是不可以没有诗人的。
再说关于“语言文字因素”这一话题。文字赋予文学的美感,中国文字音节的特殊性使得中国文字,文学艺术的美感与外国文字,文学不同,这也是中文、优秀中文文章或者诗句不易被翻译成为外文的一个原因,外文中的意思不能与中文中的对偶或者押韵等形式所相等同,更不能用单纯词汇来使读者通晓中文词句或者字眼的本身的意项,这是中文的一大优势也是劣势,使得优秀的文章、诗句无法传扬开来,对当今有重要影响,比如,在诺贝尔文学奖中,至今还没有中国作家(除华人作家——高行健)的身影,但是这并不能说明中国文学的落后,在面对中华文字的特殊性的同时,也应看到中文翻译者的文学、文化理解偏差或者不足,要想传播中华文化,光靠作家创作也是不够的。 人们追求语言美,是一种普遍现象,中外都存在,比如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中的文字与语言,讲究音调音韵之美,但英文词句的韵是无法与中文字或词的意项相比较的,不同的物质文化基础与自然客观环境、社会状况导致不同的语言文化背景,从而使得中、西文化差异明显,这并不分先后或者优劣,应在对比中进一步认知文学的广阔性,地域性,包容性等特点。
(二)《诗经》与《楚辞》
《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分为《风》、《雅》、《颂》。就《诗经》最初的作用而言,它并不是所谓的纯粹的中国北方诗歌,而是融合了北方音乐与舞蹈的作品。它的表现形式,多是以音乐和舞蹈的形式来表现的。可以理解为,《诗经》是具有音乐美的,也就说,中国古典文学中的诗歌是饱含音乐艺术成分的,它不是简单的文字的拼凑、堆积。而是融合了当时音乐艺术和舞蹈艺术的一种特殊的诗歌。这与外国诗歌不同。
《诗经》的作者成分很复杂,产生的地域也很广。就北方而言,黄河流域的每一个河段都拥有不同的民族风俗习惯,这样的地域差别使得《诗经》中体现了不同地区的不同民风特点,极大的促进了后人对远古时期人类生产生活的了解,同时更是极大的丰富了《诗经》的内容,使得《诗经》成为经典,这与作者成分复杂、产生地域广是密不可分的。这也使得北方诗歌的风格突出,《诗经》中的诗歌创作,是古人从物质丰富到精神丰富的一个重要过程,标志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与提高。《诗经》是由后人收集汇总并保存下来的重要文学作品。古人对于《诗经》的汇总与收集有两种不同的解释,一为“采诗”说,认为周王朝派有专门的采诗人到民间搜集歌谣,以了解政治和风俗的盛衰利弊;一为“献诗”说,认为各国的歌谣是在天子巡狩时由诸侯献给天子的。这些说法都很难证实。(《《简明中国文学史》,作者:骆玉明,2004年出版,2006年第二次印刷》)我认为,无论是以什么方式使得这些诗歌或者歌谣保存并且广泛流传开来的,它都不再重要,即使证实了某一种《诗经》出现的说法,但是就《诗经》所造成的影响而言,它是微不足道的。我认为,《诗经》保存与流传并不是那么重要的,更重要的是,《诗经》造成的影响,在后来的三百多年后,《楚辞》的产生,受到了北方《诗经》文化的影响,虽然文风和格式与《诗经》有明显的差异,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诗经》的影响是深远的。《诗经》的另一种影响体现在,春秋中后期,《诗经》已经成为了贵族教育中普通使用的文化教材,学习《诗经》成为了贵族人士必需的文化素养。同时,《诗经》的教育也具有道德和政治意义。(《简明中国文学史》,作者:骆玉明,2004年出版,2006年第二次印刷)但是,有一个很明显的社会现象,就是,《诗经》本身的创作与后人读《诗经》并当作教育思想是有很明显差异的,某一个时代的特殊性,如汉王朝时期,使得《诗经》在进行教育的过程里被人明显的主观意识化了,也就是说,当时时代的人们为了迎合时代的特点,有主观意识的偏离了《诗经》本身创作的意义,并且有目的的修改了,这样的修改与偏离是不能用利弊来评价的,可以看作是古人为了政治统治、社会风气、伦理教化的完善而使用的一种手段,也就是说,语言文字的魅力就在于它可以营造一种社会风气,使得社会朝一个好的方面发展,这对于社会,对于国家和整个文化历史是有重要贡献的,但是不能片面的夸大了《诗经》的影响作用,而也应该看到,《诗经》被当作一种为了政治统治、社会风气、伦理教化完善的工具,而不是被当作了珍贵的文学经典,没有激发人们对于诗歌创作的情绪,没有激发人们对诗歌创作的推崇,虽然诗歌创作一直都存在,但是诗歌的高潮在早期并没有出现,在我看来《诗经》不能说是一种诗歌创作的高潮,因为它的来源复杂多样,并且是以收集的方式保存并流传,这不符合诗歌产生、发展到高潮的特点。在我看来,一种文学题材的产生与发展到高潮阶段是在当下的社会存在下产生的社会意识,并且有主观性的创作并保存,而不是在一个特殊的情况下汇总而来的。就后人来看,《诗经》是中国文学中的重要一笔,但是,站在当时古人的立场而言,《诗经》的出现,可以说是一种必然下的偶然,也就是说,地域性的诗歌、歌谣的传唱必然会产生一种诗歌创作的辐射,但是,当时的诗歌创作是偶然的,它产生与生产生活中的,是感情的自然流露,而非目的性的文学创作。而偶然性则体现在了,后人去收集汇总这些杂乱的诗歌、歌谣。使杂乱的诗歌成为了《诗经》经典。
在到三百多年后产生的《楚辞》,提及《楚辞》总是让人想起屈原,但是,《楚辞》绝不等于屈原,只是屈原的作品是《楚辞》出现一个创作高峰。
(三)先秦散文
先秦散文深刻体现出了社会的客观环境对文学的深刻影响,各诸侯纷争,各诸侯国争霸,使得思想、文学方面百家争鸣。这是客观社会条件作用于思想文学界的后果,很有趣的现象是中国先秦的政治家都具有文学家(散文家)的
特质,或者有诗人的天赋,使得在思想方面,春秋战国突出,也充实了中国的先秦文学(散文)。也可以说,中国政治与文学有着特殊的联系,是西方任何国家不存在的特殊现象。
总结:
从整个章节来看,无论什么样的文学形式或者特征,都是由于客观的社会条件或者环境导致的。反过来,一定的文学形式或者特征,以及文学风格会影响社会环境。以此来看,这是一个循环过程。也就是说,中国文学的产生,是一定的社会条件下产生并发展的,并且反作用于社会本身。文学本身是不能自行产生的,就像一朵花的种子最初孕育在泥土中一样,只有在合适的土壤条件下,才能生成幼苗,然后慢慢成长,最后长成一朵花,而花朵本身就如文学一样,不但吸收着社会土壤中的养分,也反作用于社会土壤,使得社会土壤更加完善,不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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