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届世界气候大会——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暨京都议定书会议
及成果
一.普惠
(1)COP和CMP什么意思?
COPx:The Xth Session of the Conference of the Parties to the 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UNFCCC)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X次缔约方会议
CMPx:The Xth Session of the Conference of the Parties serving as the Meeting of the Parties to the Kyoto Protocol《京都议定书》第X次缔约方会议
(2)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简称UNFCCC或FCCC;
(3)京都议定书:Kyoto Protocol。全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京都议定书》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补充条款。是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由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参加国三次会议制定的。其目标是“将大气中的温室气体含量稳定在一个适当的水平,进而防止剧烈的气候改变对人类造成伤害”。 它规定从2008年到2012年期间,主要工业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基础上平均减少5.2%。
二.具体会议内容
1.COP1柏林(德国)气候会议(1995年)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NUFCCC)第1次缔约方会议:会议通过了《柏林授权书》等文件,同意立即开始谈判,就2000年后应该采取何种适当的行动来保护气候进行磋商,以期最迟于1997年签订一项议定书,议定书应明确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发达国家所应限制和减少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2.COP2日内瓦(瑞士)气候会议(1996年)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NUFCCC)第2次缔约方会议:会议就“柏林授权”所涉及的“议定书”起草问题进行讨论,未获一致意见,决定由全体缔约方参加的“特设小组”继续讨论,并向COP3报告结果。通过的其他决定涉及发展中国家准备开始信息通报、技术转让、共同执行活动等。
3.COP3京都(日本)气候会议(1997年)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NUFCCC)第3次缔约方会议:149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在大会上通过了《京都议定书》,它规定从2008到2012年期间,主要工业发达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要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其中欧盟将6种温室气体的排放削减8%,美国削减7%,日本削减6%。
4.COP4布宜诺斯艾利斯(阿根廷)气候会议(1998年)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NUFCCC)第4次缔约方会议:大会上,发展中国家集团分化为3个集团,一是易受气候变化影响,自身排放量很小的小岛国联盟(AOSIS),他们自
愿承担减排目标;二是期待CDM的国家,期望以此获取外汇收入;三是中国和印度,坚持目前不承诺减排义务。
5.COP5波恩(德国)气候会议(1999年)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NUFCCC)第5次缔约方会议:通过了《公约》附件—所列缔约方国家信息通报编制指南、温室气体清单技术审查指南、全球气候观测系统报告编写指南,并就技术开发与转让、发展中国家及经济转型期国家的能力建设问题进行了协商。
6.COP6海牙(荷兰)气候会议(2000年)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NUFCCC)第6次缔约方会议:谈判形成欧盟-美国-发展中大国(中、印)的三足鼎立之势。美国等少数发达国家执意推销“抵消排放”等方案,并试图以此代替减排;欧盟则强调履行京都协议,试图通过减排取得优势;中国和印度坚持不承诺减排义务。
7.COP7马拉喀什(摩洛哥)气候会议(2001年)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NUFCCC)第7次缔约方会议:通过了有关京都议定书履约问题(尤其是CDM)的一揽子高级别政治决定,形成马拉喀什协议文件。该协议为京都议定书附件一缔约方批准京都议定书并使其生效铺平了道路。
8.COP8新德里(印度)气候会议(2002年)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NUFCCC)第8次缔约方会议:会议通过的《德里宣言》
强调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与可持续发展仍然是各缔约国今后履约的重要任务,强调应对气候变化必须在可持续发展的框架内进行。“宣言”重申了《京都议定书》的要求,敦促工业化国家在2012年年底以前把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少5.2%。
9.COP9米兰(意大利)气候会议(2003年)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NUFCCC)第9次缔约方会议:在美国退出《京都议定书》的情况下,俄罗斯不顾许多与会代表的劝说,仍然拒绝批准其议定书,致使该议定书不能生效。为了抑制气候变化,减少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会议通过了约20条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环保决议。
10.COP10布宜诺斯艾利斯(阿根廷)气候变化会议(2004年)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NUFCCC)第10次缔约方会议:来自150多个国家的与会代表围绕《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效10周年来取得的成就和未来面临的挑战、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温室气体减排政策以及在公约框架下的技术转让、资金机制、能力建设等重要问题进行了讨论。
11.COP11蒙特利尔(加拿大)气候变化会议(2005年)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NUFCCC)第11次缔约方会议暨《京都议定书》(CMP)第1次缔约方会议: 2005年2月16日,《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本次会议为期12天讨论关于运行的细节问题,包括灵活机制的履行程序等。灵活机制的讨论主要包括联合履约监督委员会问题和清洁发展机制理事会的建议。2005年11月,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市举行的COP11达成了40多项重要决定。其中包括启动《京都议定书》新二阶段温室气体减排
谈判。本次大会取得的重要成果被称为“蒙特利尔路线图”。
12.COP12内罗毕(肯迪亚)气候变化会议(2006年)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NUFCCC)第12次缔约方会议暨《京都议定书》(CMP)第2次缔约方会议:大会取得了2项重要成果:一是达成包括“内罗毕工作计划”在内的几十项决定,以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二是在管理“适应基金”的问题上取得一致,将其用于支持发展中国家具体的适应气候变化活动。
13.COP13巴厘岛(印尼)气候变化会议(2007年)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NUFCCC)第13次缔约方会议暨《京都议定书》(CMP)第3次缔约方会议:会议着重讨论《京都议定书》一期承诺在2012年到期后如何进一步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致力于在2009年年底前完成“后京都”时期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新安排的谈判并签署协议。会议最终通过了“巴厘岛路线图”。巴厘岛路线图是指一方面,签署《京都议定书》的发达国家要履行《京都议定书》的规定,承诺2012年以后的大幅度量化减排指标;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和未签署《京都议定书》的发达国家(主要指美国)则要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采取进一步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此谓“双轨”谈判。“巴厘路线图”设定了两年的谈判时间,即2009年年底的哥本哈根大会完成2012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新安排的谈判。
COP14波兹南(波兰)气候变化大会(2008年)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4次缔约方会议《京都议定书》第4次缔约方会议:八国集团领导人就温室气体长期减排目标达成一致,并声明寻求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
公约》其他缔约国共同实现到2050年将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至少一半的长期目标,并在公约相关谈判中与这些国家讨论并通过这一目标。同时会议总结“巴厘岛路线图”一年来的进程,正式启动2009年谈判进程。按照工作计划,明年3月底、4月初、6月初分别在德国波恩举行会议,明年6月各方将拿出谈判文本,8月或9月还将召开一次气候峰会,以便最终在12月的哥本哈根会议上取得成果。
COP15哥本哈根(丹麦)世界气候大会(2009年12月7日至8日)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COP15第15次缔约方会议暨《京都议定书》第5次缔约方会议:商讨《京都议定书》一期承诺到期后的后续方案,即2012年至2020年的全球减排协议。经过马拉松式的艰难谈判,大会分别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缔约方大会决定的形式发表了不具法律约束力的《哥本哈根协议》。《哥本哈根协议》维护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就发达国家实行强制减排和发展中国家采取自主减缓行动作出了安排,并就全球长期目标、资金和技术支持、透明度等焦点问题达成广泛共识。大会授权《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两个工作组继续进行谈判,并在2010年底完成工作。这是继《京都议定书》后又一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全球气候协议书,被喻为“拯救人类的最后一次机会”。
COP16坎昆(墨西哥)世界气候大会(2010年)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6次缔约方会议暨《京都议定书》第6次缔约方会议:一是在《京都议定书》下,确定发达国家缔约方在2012年后第二承诺期的减排指标;二是在《公约》长期合作行动特设工作组下,没有参加《京都议定书》的发达国家应该承担与其他发达国家可相比的减排指标。本次会议推动气候谈判进程继续向前,向国际社会
发出了积极信号。
COP17德班(南非)世界气候大会(2011年)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7次缔约方会议暨《京都议定书》第7次缔约方会议:“绿色气候基金”是德班气候大会核心议题。一是落实2010年墨西哥《坎昆协议》的成果,启动“绿色气候基金”,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二是关于续签《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谈判。
COP18多哈(卡塔尔)世界气候大会(2012年)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8次缔约方会议暨《京都议定书》第8次缔约方会议:最终就2013年起执行《京都议定书》(简称《议定书》)第二承诺期达成了一致;第二承诺期以8年期限达成一致。大会还通过了有关长期气候资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长期合作工作组成果、德班平台以及损失损害补偿机制等方面的多项决议。加拿大、日本、新西兰及俄罗斯已明确不参加《议定书》第二承诺期。
COP19华沙(俄罗斯)世界气候大会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9次缔约方会议暨《京都议定书》第9次缔约方会议:通过了德班平台、资金、损失损害补偿机制一揽子决议。
COP20利马(秘鲁)世界气候大会
COP21巴黎(法国)世界气候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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