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开展游泳场馆监督检查工作
炎炎夏日,越来越多的市民将游泳场所作为避暑消费的首选,而游泳场所的卫生状况也逐渐倍受关注。为加强我镇辖区游泳场馆的监督检查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及流行,我院于7月10-17日开展对辖区内的游泳场所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本次共检查游泳场馆3间,均持有有效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配备了专职或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并配备池水循环消毒设备及余氯检测仪器。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了该游泳馆存在卫生管理制度不落实,消毒剂卫生许可批件不全或过期,池水消毒与检测记录不全,未向顾客公示游泳池水温、pH值及余氯浓度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院卫生监督员督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责令限期进行整改。
下一步,我院将对小区内游泳池进行摸底登记,督促管理者落实各项卫生措施,及时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2011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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