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概述 1.1工程介绍 1.1.1工程概况
荣乌高速公路在国家高速公路网的编号为G18。它东至西横贯山东、河北、天津、山西、内蒙古五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是我国北部地区东西向主通道,是西北部地区通往环渤海湾地区的出海通道之一。 本项目是荣成—乌海高速公路河北徐水至涞源(晋冀界)段,位于河北省保定市西北部,是河北省高速公路网中横三、纵五和线三的一部分,也是保定地区的重要通道、是打通晋煤东运、冀北农副产品西运的通道,是适应交通需求不断增持的需要。
总之本项目的建设是实现中央加速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战略。加强渤海湾区域经济交流与合作,进而推动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猫尔岩分离式隧道为一座上、下行分离的四车道高速公路特长隧道。左线起讫桩号ZK61+030-ZK63+363,总长2333m,右线起讫桩号YK60+978-YK63+360,总长2382m。本隧道出口段设置-3%超高。 隧道左线纵面为坡度为0.5%的单向上坡,隧道左线纵面也位于坡度为0.5%的单向上坡段。
按新奥法组织施工,隧道工程施工开挖的出渣、进料采用无轨运输方式,实施掘进(钻、爆、装、运)、喷射混凝土(拌、运、锚、喷)、
衬砌(拌、运、灌、捣)等三条机械化作业线,针对本座公路隧道地质条件差的情况,施工中采用“短进尺、弱爆破、少扰动、早喷锚、勤量测、早封闭”等施工技术措施,并根据现场监控测量结果及时修正设计参数,调整施工方案和指导隧道施工,确保安全,达到均衡高效生产、优质工程,按期完成投资任务,早日竣工验收和交付国家运营。
进口桩号:ZK61+030—ZK61+035 YK60+978—YK60+983 出口桩号:ZK63+358—ZK63+363 YK63+357—YK63+360 洞口工程全长18米 路基自K59+500-K61+030共计250000方 1.1.2质量标准:合格。 1.1.3要求工期:2013年8月至2015年12月。 1.1.4技术要求: ⑴ 爆破必须保证周围一切人员、设施的安全完好。
⑵ 爆后路基要按照设计图纸的位置及尺寸保证边坡平顺、稳定。 ⑶ 控制爆破残碴的粒径,保证爆破后的运输与工程监理使用。 ⑷ 挖方边坡挖至距坡面2米范围内必须采用预裂、光面等小型和松动爆破,严禁采用大爆破法施工以保证边坡稳定。坡面应按挖方分级逐级一次爆破成型,成型后突出坡面的孤石禁止采用小炮碎解,应以人工凿平。 1.2编制依据
⑴ 招投标文件及相关图纸; ⑵ 现场勘察和调查获得的资料; ⑶ 本公司所具备的技术管理水平、施工能力、设备设施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⑷《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⑸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规程》(JGJ33-2001) 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
境保护法》 ⑺《爆破技术人员安全技术考核标准》 ⑻《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监理工程师论坛http://bbs.job2299.com/ ⑼《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 ⑽《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33—95) ⑾《公路测量规范》(JTJ061—99) ⑿《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TJ71—98) ⒀《公路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G F80/2004) 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001—97) 1.3编制原则
1.3.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生产、安全规程及施工范围要求,对于特殊的生产作业明确需要采取的安全措施; 1.3.2选用高效、先进、可靠的施工设备完成本工程; 2 施工准备
2.1 爆破工程项目组织机构
2.1.1本项目设立如下爆破施工组织机构:
2.1.2 项目经理部人员职责及权限 2.1.2.1项目经理 :
⑴ 负责贯彻执行甲方要求,正确、有效、高效主持全面工作。 ⑵ 负责制定并落实本项目部的各项目标与指标。
⑶ 负责本项目部的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的管理,建立并保持施工程序,
确保施工过程处于受控状态,满足业主要求和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⑷ 负责本项目部所需资源的配备,确保本项目部具有持续性满足顾客及
自身发展要求的能力。
⑸ 对职责范围内施工质量、安全运行、环境管理负责。
⑹ 制定本项目部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应急准备、预案及相应措施。
⑺ 负责组织执行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实施
工作,以及改进与持续改进。 2.1.2.2技术负责人:
⑴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爆破设计,负责技术交底。 ⑵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组织员工培训。
⑶ 负责组织工程复检,配合顾客及相关部门做好中间检查及竣工验收。
⑷ 对施工过程中影响质量、安全、环境的问题进行处理;负责制定纠正、预防措施。
⑸ 参与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监察。
⑹ 负责对施工过程的运行状态进行控制与管理,并对相关信息进行交流与沟通。
⑺ 对竣工移交资料和归档资料做到及时、准确、全面。 2.1.2.3安全质量负责人:
⑴ 按甲方质量要求要求开展检验工作。
⑵ 负责编制安全质量检验计划和按时上报安全质量报表。 ⑶ 负责工程购进材料和设备的质量检查与验证,在施工过程中组织自检
与互检工作,对检查出的质量问题作出记录,及时报告。 ⑷ 具有代表本工程行使材料放行和否决的权利。
⑸ 督促、检查各项环境因素、安全措施的实施,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上报。
⑹ 参与事故调查与处理,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建议。 ⑺ 负责对事故、时间、不符合处理结果的验证。 2.1.2.4物资设备负责人:
⑴ 负责编制物资需求、采购计划、并对采购文件、资料进行控制与管理。
⑵ 负责物资入库、 仓储、搬运、运输、保管及防护。 ⑶ 参与物资的检验及试验并对不合格品进行控制与管理。 ⑷ 完成上级规定节能、限价、降耗的各项指标。
⑸ 负责编制机械设备的需求计划和检修计划,对机械设备运行使用
进行控制与管理。
⑹ 负责机械设备的检验、试验。 ⑺ 负责机械设备的维护与保养。
⑻ 负责按技术布置的孔位及交底组织钻孔施工; 2.1.2.5负责设备保养及检修: ⑴ 负责钻孔机械设备及人员的安全; ⑵ 按施工组织工期完成钻孔施工。 2.1.2.6网路组:
⑴ 负责检查各爆破作业子网路;
⑵ 负责主爆破网路的敷设,起爆器材的检验,确保一次准爆。 2.1.2.7安全警戒组:
⑴ 负责按设计警戒点布置警戒; ⑵ 警戒期间,警戒人员不能离岗;
⑶ 爆破发出警戒信号后,搜索警戒区,并向总指挥报告。 2.1.2.8装药组:
⑴ 负责按技术交底要求装药;
⑵ 识别好雷管段别、装药量、装药结构、堵塞长度,确保装药质量; 2.1.2.9保管员:
⑴ 对新购进的爆破器材,应逐个检查包装情况,并按规定作性能检测;
⑵ 应建立爆破器材收发帐、领取和清退制度,定期核对帐目,做到帐物
相符;
⑶ 变质的、过期的和性能不详的爆破器材,不应发放使用; ⑷ 爆破器材应按出厂时间和有效期的先后顺序发放使用
; ⑸ 总库区内不准许拆箱(袋)发放爆破器材,只准许整箱(袋)发放; 2.2技术准备
2.2.1组织施工技术人员和现场管理人眼认真地熟悉并理解设计图纸、技
术规范和技术要求。认真地学习贯彻本工程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管理要求,编写好各种施工管理和工作程序。
2.2.2在施工前必须对各级作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安全培训、交底。
2.2.3配备先进的精确较高的各类仪器、仪表,在施工前必须经效验合格后方能使用。为规范施工技术文件管理,配备高品质的计算机等办公用品。 2.3机械设备准备
2.3.1施工机械进场计划的原则:
2.3.1.1根据工程总体施工计划的同意部署配足各工序所需的机械设备,并分期分批组织机械设备进场。
2.3.1.2根据总体施工顺序,安排机械设备先后进场。
2.3.1.3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安排机械设备逐步退场,以保持项目部整洁。
2.4物质准备及临时布置 2.4.1物质准备
爆破物品向公安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按照《爆破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及当地公安机关的建议,进行药库的选址、修建、布置。在进场施工前,备足开工后半个月的施工机械所用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常用配件其它材料及时预订及制作。 2.4.2临时布置
为了更好的开展工作,拟在施工地点附近布设项目办公室及临时宿舍、机械设备停放区、施工材料堆放区。(见附图一) 3 施工技术措施 3.1工程概况
荣乌高速公路路基石方爆破工程需要爆破段主要为灰质白云岩,爆破地
貌为丘陵,地表强风化,局部有亚粘土。深挖段爆破深度在7米~10多米不等。植被包括低矮灌木和开垦的山上梯田,地形起伏较大。深挖路堑段拟按台阶高度分层分段多作业面同时开挖的施工方案,施工中采用宽孔距、小排距的布孔方式、深孔微差爆破技术,先拉通路堑主槽,两侧边坡预留的2m以上宽的岩体不爆,作为中部主爆体的隔墙,以减少大爆破对边坡的损伤,同时预留的岩体光面爆破时,可以根据主爆体的爆破情况和岩石性质更准确地选择爆破参数,提高边坡的光爆效果。 3.2爆区划分
根据线路爆破路基石方量将本标段划分为一个爆区:K59+500~K61+030,约250000m3;
根据线路爆破隧道现场的实际情况,将隧道石方开挖划分为两个爆区:猫尔岩隧道左洞230000m3;猫尔岩隧道右洞250000m3。 3.3路基明挖主爆区控制爆破参数
采用潜孔钻机垂直钻孔,钻孔直径d=115mm。 ⑴ 底盘抵抗线W底=2.7m。
⑵ 第一排炮孔间距a=mW底=1×2.7=2.7m;以后排炮孔间距为3.5 m; ⑶ 炮孔排距b=0.9a~1.0a,取3.0m。 ⑷ 钻孔深度L=H+h=12.0m。
⑸ 单位体积耗药量q:考虑路堑上、下部石质坚硬程度不等,一般路堑上
部石质较软取0.25kg/m3~0.32kg/m3,路堑下部取0.30kg/m3~0.39kg/m3,每个炮孔装药量Q=q×a×b×L(kg)。根据炮孔的不同深度及孔网参数,计算不同炮孔内的装药量。
⑹ 装药结构:施工中选用2号岩石铵梯炸药,采用连续装药结构。使药量
均匀分布在炮孔长度上,炮孔底部1m左右为加强段。起爆药包用2个同段的毫秒雷管,反向捆在炸药药卷上,放在距孔底30cm处。 ⑺ 堵塞长度:3.5m,最小堵塞长度不得小于3.0m,采用粘土和细砂的混 合物堵塞。
⑻ 起爆方式:采用排间微差顺序起爆。 3.4爆破器材的选择
根据本工程的地质资料和施工特点,决定选取2#岩石铵锑炸药,非电导爆
管雷管比较安全、经济,光面爆破选用导爆索。采用电容式高能激发笔起爆系统。 3.5边坡光面爆破参数
⑴ 最小抵抗线W根据边坡预留岩体的情况取值1.0m~2.0m,边坡顶留层不宜过大,否则正常的药量无法克服岩石阻力,容易造成欠挖。 ⑵ 炮眼直径d=100mm,按照放坡角度钻倾斜孔,就光爆炮眼间距取100cm~120cm。
⑶ 光面爆破单位体积耗药量q=0.2kg/m3~0.3kg/m3,每个炮孔装药量:Q=q
(kg),最大每孔装药量为6.3kg,线装药密度为0.36kg/m~0.69kg/m,线装药密度应该进行严格控制,以防药量过大而损伤边坡。
⑷ 装药结构采用不耦合间隔装药法。施工中选用直径Φ32mm的2号岩石铵梯炸药,不耦合系数为3.13,装药时将炸药间隔捆装在竹片上,再装入炮孔,炮孔堵塞长度1.5m。
⑸ 光爆炮孔采用导爆索传爆,保证各药包同时起爆,以减少飞石和爆破震动。 3.6施工工艺的控制
爆破施工一般顺序为:施工测量→标定炮孔位置→钻孔→炮孔检查→爆破器材准备→装药→联结爆破网络→布设安全岗哨→炮孔堵塞→
爆破覆盖→警戒→起爆信号→起爆→消除瞎炮、处理危石→解除警戒→爆破效果分析及资料记录。 3.7钻爆 3.7.1布孔
炮孔标定必须按照设计好的爆破参数准确地在爆破体上进行标识,不能随意变动设计位置。布孔前应先清除爆破体表面积土和破碎层,根据施工测量确定的边坡线,从边坡光爆孔开始标定,然后进行其他孔位的布置,布孔完成后,应认真进行校核,实际的最小抵抗线应与设计的最小抵抗线基本相符。 3.7.2钻孔
在钻孔过程中,应严格控制钻孔的方向、角度和深度,特别是边坡光爆孔的倾斜度应严格符合设计要求。孔眼钻进时应留意地质的变化情况,并做好记录,遇到夹层或与表面石质有明显差异时,应及时同技术人员进行研究处理,调整孔位及孔网参数。钻孔完成后,及时清理孔口的浮碴,清孔直接采用胶管向孔内吹气,吹净后,应检查炮孔有无堵孔、卡孔现象,以及炮孔的间距、眼深、倾斜度是否与设计相符,若和设计相差较多,应对参数适当调整,如果可能影响爆破效果或危及安全生产,应重新钻孔。先行钻好的炮孔,用编织袋将孔口塞紧,防止杂物堵塞炮孔。 3.8装药 3.8.1装药
装药前,要仔细检查炮孔情况,清除孔内积水、杂物。装药过程中应严格控制药量,把炸药按每孔的设计药量分好,边装药边测量,以确
保线装药密度符合要求。为确保能完全起爆,起爆体应置于炮孔底部并反向装药。
3.8.2堵塞
堵塞物用粘土和细砂拌和,其粒度不大于30mm,含水量15%~20%(一般以手握紧能使之成型,松手后不散开,且手上不沾水迹为准)。药卷安放后应即进行堵塞,首先塞入纸团或塑料泡沫,以控制堵塞段长度(光爆孔口预留1m~1.5m,主爆孔口预留3m~3.5m),然后用木炮棍分层压紧捣实,每层以10cm左右为宜,堵塞中应注意保护好导爆管。 3.9爆破振动速度计算 V=1/3k/KQR
=0.25×150×(1/3150/25)1.5 =2.67cm/s<5cm/s 式中:V是质点震动速度,cm/s; R为距保护物爆破安全距离,取25m;
K与是与爆破条件、岩石特性有关的系数,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设计中分
别取为150、1.5;k为炸药分散系数,取0.25;
Q是炸药量,kg,分段起爆时取最大一段装药量,本设计中最大单响药量为150kg。
计算知距离25m处振速2.67cm/s<5cm/s,所需保护对象远大于25米,故爆破震动不会伤及保护体。 3.10爆破网路设计
3.11爆破警戒
⑴ 爆破装药作业前,要对爆破区进行安全警戒封锁,无关人员不得进行
爆破施工现场。爆破安全警戒人员,每个警戒点两人,警戒人员除完成规定警戒任务外,还要注意自身安全,并选择在明显、同时便于警戒和相互联系的位置。
⑵ 爆破警戒区要根据《爆破安全规程》及爆破部位、规模、环境、人员
活动状况确定警戒范围和警戒点,警戒人员严格把关;爆破时用对讲
机通知附近人员,确认无任何危险情况时才能起爆,爆破的通讯联络方式、信号、标记等规定,由指挥组织商定。爆破作业时所有人员设备要撤离到警戒线以外。 ⑶ 爆破信号的规定:
第一次信号:预告信号。该信号发出后爆破警戒范围内开始清场工作。 第二次信号:起爆信号。起爆信号应在确认人员、设备等全部撤离爆破警戒区,所有警戒人员到位,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发出。起爆信号发出后,准许负责起爆的人员起爆。
第三次信号:解除警戒信号。安全等待时间过后,检查人员进入爆破警戒范围内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发出解除爆破警戒信号。在此之前,岗哨不得撤离,不允许非检查人员进入爆破警戒范围。 各类信号均应使爆破警戒区域及附近人员能清楚地听到或看到。 3.12隧道掘进爆破(采用光面爆破) 3.12.1钻爆施工
⑴ 根据工程地质条件、开挖断面、开挖方法、掘进循环进尺、钻眼机具和爆破材料等进行钻爆设计。施工严格按设计施工,并根据爆破效果及时修正有关参数。
⑵ 采用浅孔控制爆破技术,依据浅孔、密布、弱爆、循序渐进的原则进行微差控爆。
⑶ 钻爆作业必须按照爆破设计进行钻眼、装药、接线和引爆。钻眼前应绘出开挖断面中线、水平和开挖轮廓线,并根据钻爆设计标出炮眼位置,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钻眼。
⑷ 爆破施工除应对地层、结构进行监控量测外,为严格控制爆破对围岩的破坏,以及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必须对围岩爆破时的扰动范围的地震效应进行检测。 3.12.2光爆
根据围岩走向、层厚、石质等地质情况及支护施工方法,设定爆破方法如下: ⑴ III级围岩掘进
III级围岩采用正台阶法掘进。爆破器材选用2#岩石硝胺炸药,塑料导爆管非电起爆系统,毫秒微差有序起爆。III级围岩光面爆破参数见表3.12.1;III级围岩主要经济指标见表3.12.2。
⑶ 行人、行车横洞
行人、行车横洞采用全断面光面爆破施工,坚硬岩石施工采用加强掏槽爆破,严格控制周边光爆孔,确保无超欠挖。爆破作业器材选用2#岩石硝铵炸药,塑料导爆管非电起爆系统毫秒微差有序起爆。 3.3.3、控制超欠挖施工措施
⑴ 根据施工图纸和规范的要求,采用相应的施测方法,建立复核制度,勤测勤量,保证隧道中线、水平、开挖断面和几何尺寸符合设计要求。
⑵ 开挖过程中严格按设计尺寸控制开挖面、不得欠挖,最大允许超挖量拱部为15cm,边墙为10cm。当出现超欠或小规模密实,并做好回填注浆。 4 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4.1专项安全措施 4.1.1钻孔
⑴ 各种设备操作规程应挂贴在机器设备旁边,便于操作者学习。 ⑵ 暴露于机体外部的运动机构、部件或高温、高压等有可能伤人的部位,应加设安全防护装置。
⑶ 凡设有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保护装置,及安全指示装置都必须定期检查,测试和调整。 4.1.2装药
⑴ 直接接触、动用爆炸物品的所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章作业。 ⑵ 现场炸药领取必须有专人负责,爆破员按照技术交底数量、规格,到
现场保管员处领取需要的爆炸物品。
⑶ 装药前必须有专人对炮孔进行检验,待验收合格后,方准装药。 ⑷ 向孔内装填药时,用木棍或竹竿将药包轻轻送入孔底,并适当捣实。
决不允许用铁质物件进行疏通和捣实。
⑸ 装药前要封锁施工现场,50米不准有烟火,杜绝一切无关人员进入现
场,并设置醒目的警戒标志。 4.1.3填塞
填塞物要用沙土或钻屑,禁止堵塞物中有碎石块,防止搪住炮孔产生空气
间隔堵塞或爆破喷出产生远。堵塞时要用木制或竹制炮棍不时疏通炮孔、压实堵塞物,保证填塞密实质量。填塞长度不小于药包最小抵抗线,同时要保证起爆线不打折、不破损、不被踩踏。 4.1.4起爆网路
爆破网路采用电容式起爆器带激发笔引爆主网路上的传爆导爆管线,
塑料
导爆管传爆,四通元件连接各支线,形成交叉闭合环形网路。高强度非电毫秒导爆管雷管起爆炮孔中的炸药。由于一次性爆破的炸药量较大,孔数多,为了达到减小爆破震动,加大爆破段数,采用孔内孔外同时延时微差方式爆破。 4.2安全生产措施
爆破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GB6722—2003《爆破安全规程》中的各项规定。
⑴ 对新上岗的职工、民工进行上岗前教育,经过考试合格后上岗工作,对未经培训和考试合格的人员不能上岗作业,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率要达到100%。
⑵ 安全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与主要技术工种人员,必须经过特殊工种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⑶ 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机械安全性能要求,机械设备应设专人负责,统一管理,保证机械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场内机动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⑷ 对购买的炸药进行抽检,以确保其爆炸性能,检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⑸ 炸药雷管存放在指定的临时仓库,严格按进出库规定办理;剩余炸药、
雷管当天退回公安机关指定的仓库,不在场内过夜;严格领发、清退手续,指定专人造册,做到帐物相符,不出差错,不流落社会。
⑹ 药包制作时,在指定场所进行,不准超出指定范围,制做药包应按设
计规定的药量,不准随意增减,不同重量的药包,不同段别的雷管要分别放置,防止出现差错,制作和装填药包过程中禁止烟火,场外设临时警戒人员,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⑺ 向孔内装填药时,用木棍或竹竿将药包轻轻送入孔底。 ⑻ 爆破前要检查装药联线情况,是否有漏孔和未填塞的孔,检查导线联
结是否良好,检查完毕后,上报爆破指挥人员,准备爆破。 ⑼ 爆破前所有人员、附近机械、车辆、器材一律撤至指定的安全地点;安全警戒半径取200米。
⑽ 必须仔细进行装药、堵塞、联结工作,注意每一环节,防止出现卡孔、雷管与炸药分离及折断雷管脚线等问题。雷管脚线连接时,不要过分拉紧,保持一定松驰度。
⑾ 爆破安全警戒人员,每个警戒点两人,警戒人员除完成规定警戒任务外,还要注意自身安全,并选择在明显、同时便于警戒和向互联系的位置。
⑿ 爆破的时间、地点用醒目标示牌置于施工现场出入的各主要路口;根据爆破部位、规模、环境、人员活动状况确定警戒范围和警戒点,警戒人员严格把关;爆破时用对讲机通知附近人员,确认无任何危险情况时才能起爆,爆破的通讯联络方式、信号、标记等规定,有指挥组织商定。
⒀ 爆破完毕后15分钟,指挥长派专人进入现场检查,确认安全后,向指挥长报告,方能撤除警戒,其他人员才能准许进入现场。 ⒁ 起爆过程由指定人员统一指挥。各警戒点、起爆站、指挥长之间利用对讲机联络、接受命令、报告警戒状况,起爆站根据各警戒点汇报的情况以及爆破总指挥的命令适时起爆。 ⒂ 制定相应的盲炮预防措施及盲炮处理措施。
⒃ 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管理火工品的购买、押运、储存、使用、处理等环节,制定相应措施,保证其整个过程安全使用。 4.3爆破器材的购买
持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到公安系统有关部门办理爆炸物品购买证及其运输证,持证直接向民爆器材生产企业购买所需的爆破器材。 4.4爆破器材的运输
⑴ 购买爆破器材后,可以申请由民爆器材生产企业按照申领的“爆炸物品运输证”,按指定时间、线路运输,运输到临时爆炸物品储存库。
⑵ 爆破器材运达目的地后,指派专人领取,认真检查爆破器材的包装、数量和质量;如果包装破损,数量与质量不符,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和当地县(市)公安局,并在有关代表参加下编制报告书,分送有关部门。
⑶ 不准使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自行车、摩托车和畜力车运输爆破器材。
⑷ 装卸爆破器材,应遵守下列规定:
⒊ 认真检查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清除运输工具内一切杂物; ⒉ 有专人在场监督;
⒊ 设置警卫,无关人员不允许在场; ⒋ 爆破器材和其他货物不应混装;
⒌ 雷管等起爆器材,不应与炸药在同时同地进行装卸; ⒍ 遇暴风雨或雷雨时,不应装卸爆炸器材;
⒎ 装卸爆破器材的地点,应远离人口稠密区,并设明显的标志,白天应悬挂红旗和警标,夜晚应有足够的照明并悬挂红灯;
⒏ 装卸搬运应轻拿轻放,装好、码平、卡牢,捆紧,不得摩擦、撞击、抛掷、翻滚、侧置及倒置爆破器材;
⒐ 装载爆破器材应做到不超高、不超宽、不超载;
⒑ 用起重机装卸爆破器材时,一次起吊质量不应超过设备能力的50%; ⒒ 分层装载爆破器材时,不应站在下层箱(袋)上装载另一层,雷管或
硝化甘油类炸药分层装载时不应超过二层。
⑸ 爆破器材从生产厂运出或从总库向分库运送时,包装箱(袋)及铅封应保持完整无损。
⑹ 同车运输两种以上的爆破器材时,应遵守《爆破安全规程》相关规定。
⑺ 装卸和运输爆破器材时,严禁携带烟火和发火物品。 ⑻ 装运爆破器材的车,在行驶途中应遵守下列规定: ⒉ 押运人员应熟悉所运爆破器材性能;
⒉ 非押运人员不应乘坐; ⒊ 按指定路线行驶;
⒋ 车用帆布覆盖,并设明显的标志;
⒌ 不准在人员聚集的地点、交叉路口、桥梁上(下)及火源附近停留;
中途停留时,应有专人看管,不准吸烟、用火,开车前应检查码放和捆绑有无异常;
⒍ 车完成运输后应打扫干净,清出的药粉、药渣应运至指定地点,定期 进行销毁。
⑼ 用人工搬运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⒈ 不应一人同时携带雷管和炸药;雷管和炸药应分别放在专用背包(木箱)
内,不应放在衣袋里;
⒉ 领到爆破器材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地点,不应乱丢乱放; ⒊ 不应提前班次领取爆破器材,不应携带爆破器材在人群聚集的地方停 留;
⒋ 一人一次运送的爆破器材数量不超过: 雷管,5000发;
拆箱(袋)运搬炸药,20 kg; 背运原包装炸药 一箱(袋); 挑运原包装炸药 二箱(袋)。
⒌ 用手推车运输爆破器材时,载重量不应超过300kg,运输过程中应采取
防滑、防摩擦和防止产生火花等安全措施。 4.5爆破器材的贮存
⑴ 爆破器材应贮存在专用的爆破器材库里;特殊情况下,应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当地县(市)公安机关批准,方准在库外存放。 ⑵ 贮存爆破器材的单位设置爆破器材库,应报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当地
县(市)公安机关审查同意,方可建库;库房建成并经验收合格发给“爆破器材贮存许可证”后,方准贮存爆破器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应非法贮存爆破器材。
⑵ 爆破器材库,应符合以下条件: ⒈ 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范;
⒉ 配备符合要求的专职守卫人员和保管员; ⒊ 有较完善的防盗报警设施; ⒋ 具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5.爆破器材宜单一品种专库存放。若受条件限制,同库存放不同品种的爆
破器材则应符合有关的规定。
⑷ 库房建立后,任何单位不应在爆破器材库的危险区域内修建任何建(构)筑物。
⑸ 库房应整洁、防潮和通风良好,杜绝鼠害。
⑹ 进入库区严禁带烟火及其他引火物,进入库区不应穿带钉鞋和易产生静电衣服,不应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开启炸药雷管箱。 ⑺ 库区的消防设备、通讯设备、警报装置和防雷装置,应定期检查。 ⑻ 库区应昼夜警卫,加强巡逻,无关人员不应进入库区。
⑼ 爆破器材库房的管理,应建立健全严格的责任制、治安保卫制度、防火制度、保密制度等,宜分区分库分品种贮存,分类管理。 ⑽ 作为临时性爆破器材库和临时性存放爆破器材,应设置在不受山洪、滑坡和危石等威胁的地方, 允许利用结构坚固但不住人的各种房屋、土窑和车棚等作为临时性爆破器材库。 临时性爆破器材库应符合下列规定: ⒈ 库房宜为单层结构; ⒉ 库房地面应平整无缝;
⒊ 墙、地板、屋顶和门为木结构者,应涂防火漆;窗、门应为有一层外包铁皮的板窗、门;
⒋ 宜设简易围墙或铁刺网,其高度不小于2m; ⒋ 库内应有足够的消防器材;
⒍ 库内应设置独立的发放间,面积不小于9平方米; ⒎ 应设独立的雷管库房。
⑾ 在地面作业地点存放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⒈ 运至作业地点的爆破器材,应有专人看管;
⒉ 作业地点只应存放当班作业所需的爆破器材;大型爆破,可存放本次工程所需的爆破器材;雷管或起爆体不应和炸药存放在一起;
⑿ 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应及时向主管部门及公安机关报告。 4.6爆破器材的加工、使用
⑴ 使用爆炸物品的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爆破员作业证的。
⑶ 爆破器材加工时,要设立安全警戒区,严禁无关人员进行加工现场。
⑶ 遇大风、雷雨、大雾天气,应停止作业,人员设备撤离到安全区域。
⑷ 爆破作业剩余的爆破器材,完成装药任务后,要及时返还到保管人员手中,使用数量要登记清楚。 ⑸ 爆破装药现场不得用明火照明。 4.7雨季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雨季施工做好防雷措施,雷雨天停止施工作业。 5 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5.1质量管理制度
制定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保证工程施工质量满足要求。 5.2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及质量通病的防治办法 ⑴ 技术负责人长驻工地,严把施工质量关;
⑵ 上岗工人、管理人员均持证上岗,并具有丰富的施工经验; ⑶ 定期对工程质量作全面检查,并对重点部位作全面分析,在施工过程中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
⑷ 所有施工工序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检查验收,并得到验收,未、经
签认不得进行下一步施工;
⑸ 凡发现质量不符合设计、合同、甲方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的,坚决勒令重新施工,并追究质量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⑹ 技术主管负责现场的技术指导和协调,记录数据,反复检测试验,实现最佳的工程效果。 6 工期保证措施
⑴ 提高上岗人员的素质,熟悉工作任务、工程要求、各项规章制度和操 作规程。
⑵ 实行岗位责任制,各项施工指标落实到班组,奖优罚劣,重奖重罚。
⑶ 各种机械设备加强维修保养,保证使用率和完好率,满足工程要求。
⑷ 采用各种方式(精神的和物质的)调动广大施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加班加点、奋力拼搏(歇人不歇机),确保进度要求。 ⑸ 现场施工的检查、监督和施工的科学管理,及时协调各工序施工关系,出现矛盾或遇到问题及时解决,杜绝窝工。
⑹ 做好各种材料、零配件的后勤保障,满足工程施工要求。 ⑺ 注意与当地政府和业主有关职能部门、工点附近单位和居民搞好关系,创造一个良好的内外部环境;并取得政府和业主职能部门的关照和支持,以及附近单位和当地居民的谅解,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⑻ 严格按照网络计划控制每道工序时间,做好工序与工序之间的衔
接。
7 文明施工办法和环境保护措施 7.1文明施工办法
⑴ 加强安全标准工地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对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调动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安全标准工地建设,并按安全标准建设要求去作,做到文明施工。
⑵ 建立健全各级各类人员安全岗位责任制,要将岗位责任制挂在相关人员的办公室内,(项目经理部要统一挂在会议室内),并将安全责任制贯彻到每一个相关部门和个人。
⑶ 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标准和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项目经理部要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挂在操作者作业时能看到的位置。 ⑷ 对新上岗的职工、民工进行上岗前教育,经过考试合格后上岗工作,对未经培训和考试合格的人员不能上岗作业,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率要达到100%。
⑸ 安全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与主要技术工种人员,必须经过特殊工种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⑹ 施工作业人员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作业标准,提高安全操作能力和安全意识与防护能力。
⑺ 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机械安全性能要求,机械设备应设专人负责,统一管理,保证机械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场内机动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⑻ 施工现场要设立统一工程简介牌,安全标语口号牌,各个作业地点和机械设备与配电设施等处要挂安全警示牌,经常警示作业人员注
意安全。
⑼ 施工现场配置足够安全设施,高空作业必须挂安全网,作业人员要系安全带,手持电动工具要按规定时间进行检修,使用时要安漏电保护器。 7.2环境保护措施 7.2.1意外爆炸
如果炸药发生意外爆炸,则会产生较大的噪声、毒气和震动,并会危害人民财产和生命安全,为防止和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特在以下几各方面制定措施如下: ⑴ 炸药库方面
⒉ 爆破器材入库时,保管员必须认真清点数目,检查包装,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⒉ 库房内爆破器材做到摆放整齐、合理、劳稳、通风、便于搬运。 ⒊ 严禁超储和将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混放,严禁有其他物品堆放,保持清洁通风良好。
⒋ 守库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严禁爆破器材丢失被盗,经常对库房的防火、防盗、防雷、通风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消除库区的不安全隐患。
⒌ 失效、变质、超过有效期的爆破器材,要及时汇报进行妥善处理。 ⒍ 库房保管员要经过严格培训,考核合格方能上岗。 ⑵ 运输方面
⒈ 应持有公安局填发的爆炸物品运输证,车辆应挂有危险品标识,
禁止在人多的地方、桥头、叉路口停留。
⒉ 禁止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和摩托车运送爆炸物品。
⒊ 在斜坡道用汽车运送爆炸物品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km/h。 ⒋ 使用畜力车运输爆炸物品时必须使用经过训练的牲口,车辆应安有制动闸,装载量不能超过正常载重量的一半,且有专人押送。 ⒌ 禁止爆炸物品与其他货物混运 ⒍ 禁止炸药和雷管混运。
⒎ 严禁摩擦,撞击、抛掷爆炸物品。 ⒏ 应有专人押运,非押运员不准乘车。 ⒏ 雷雨天气,禁止运送装卸爆炸物品。
⒑ 炸药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边缘,雷管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二层。
⒒ 分层装载炸药时不准站在下层箱(袋)装上层箱(袋)。 ⒓ 一人一次送爆炸物品时不得超过: 拆箱(袋)运搬爆炸药20kg 背运原包装炸药一箱(袋) 挑运原包装炸药二箱(袋) ⑶ 起爆药包加工
⒈ 不同雷管不同药包都要挂牌存放。 ⒉ 加工药包要严格计量。 ⒊ 严禁在爆破器材堆放场所进行加工药包,药包加工人员之间要有一定距离,有隔离防护的不小于1.5m,无隔离防护的不小于3.0m。
⒋ 加工场地要有明显标识,现场50m内严禁一切明火,加工人员不得穿化纤衣服,禁止带火种进入加工现场。 ⑷ 联线方面
⒈ 严格按设计网络联线,杜绝漏联,同时注意保护好网络。 ⒉ 非电起爆所用四通必须用专用工具封口。
⒊ 电雷管在使用前应逐一检查,同一起爆网络上各支路药包并联的电雷管数量应相同。
⒋ 电起爆网络的所有导线的接头,均应按电工接线法连接,并用绝缘胶布缠好;在潮湿有水地区,应避免导线接头接触地面或浸泡在水中。 ⑸ 盲炮处理
⒈ 现场人员发现盲炮或怀疑有盲炮应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⒉ 处理盲炮时,无关人员不得在场,并在危险区边界设警戒,危险区内禁止进行其他作业。 ⒊ 禁止直接拉出起爆药包。
⒋ 电力起爆法发现盲炮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将爆破网络短路。
⒌ 盲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收集残余的爆破器材。 7.2.2噪声 ⑴ 爆破噪声控制
⒉ 合理安排有噪声施工,确保排放总量不超标。 ⒉ 敏感地区采用围帘或板棚围护,减少噪声排放。
⒊ 加强施工设备的保养,确保其平稳运行,减少噪声排放。 ⒋ 机械设备更新时,选购环保型、低噪声产品,减少噪声排放。 ⒌ 在市内及对噪声敏感地区施工时,夜间应不安排有钻孔施工,特殊情况下,应征得环保部门同意,并应通告相关方和取得谅解。 ⒍ 严禁裸露爆破。 ⒎ 严禁夜间爆破。
⒏ 爆破器材的运输、储存、保管、搬运、使用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的相关条款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以防止和杜绝意外爆炸事件的发生。 ⒐ 敏感地区爆破,应采用予裂爆破,减少噪声排放。
⒐ 敏感地区的大型爆破可采用微差爆破,控制一次起爆药量。 ⒒ 敏感地区的爆破可采用润湿的草帘子和荆笆加以覆盖,以减少爆破噪声。
⒓ 敏感地区的大型爆破可采用微差爆破,控制一次起爆药量。 ⒔ 采用合理的装药量和装药结构,以减少用药量。 ⑵ 机械噪声
⒈ 合理安排有噪声施工,确保排放总量不超标。 ⒉ ⒉ 敏感地区采用围帘或板棚围护,减少噪声排放。 ⒊ 加强施工设备的保养,确保其平稳运行,减少噪声排放。 7.3有毒烟尘排放的控制措施和管理
7.3.1敏感地区的大型爆破可采用微差爆破,控制一次起爆药量。 7.3.2敏感地区的爆破可采用润湿的草帘子加以覆盖,利用水来吸收
有毒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