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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QC制程检验作业指导书

2023-01-16 来源:爱问旅游网
澳蓝特IPQC制程检验作业指导书

制 定 澳蓝特 IPQC制程检验 作业指导书 文件编号 ATLANTIC-02 批次 版本版次 总页数 A/1 2页 审核 编制 生效日期 2016年9月26日 修订日期 2016年9月26日 1、目的:

制程产品质量控制,减少批量出错,控制在生产制程中的产品成本。

2、适用范围:

在生产制程的所有在制产品的检验。

3、职责和权限:

3.1 品管部IPQC负责对制程的所有产品的检验。

3.2 生产部对IPQC检验不合格产品进行返工或重做,并及时对出现不合格产品的工序做出改善措施。

3.3 品管部IPQC对不合格品作出明确隔离标识,有权阻止不合格品流入下工序,有权要求出现不合格品的工序停产改善。

3.4 品管部IPQC根据检验情况如实填写《过程检验表》、《不合格品反馈单》和《检验总结》。

4、检验规定:

4.1 IPQC按《GB-2828抽样方案》对在制品进行抽检。

4.2 IPQC根据样板、《制程检验标准》、《门板/柜身检验标准》、《产品材料构成表》、《材料配置明细表》等进行检验。

5、作业内容:

参照相应检验标准和订单要求进行抽检,抽检时做好首检和末检。

5.2 生产部各工序在完成本工序工作时,应经IPQC在此工序中完成相应的检验工作,在生产流程单上签名确认盖上QC OK章放行后,才能流入下道工序。

5.3 IPQC在检验中发现不合格品应做好隔离,放上不合格标识牌,不得让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并及时反馈到相应的工序或责任部门,作出相应的返工或重做处理;在发现批量出错时应及时要求该工序停产改善,上报品管主管,品管主管协同生产及时处理。 5.4 对经生产返工或重做处理的产品,IPQC应及时做好复检,确认合格后放行,流入下道工序。

5.1 IPQC在相应生产制程中的工序进行巡回检验,依照《GB-2828抽样方案》或按

5.5 IPQC须对已检验的产品在《过程检验表》做好记录,以便追溯;对不合格及时出具《不合格品反馈单》交车间主管返工或重做处理,品管主管每周将不合格状况反馈到相关责任部门,要求相关部门作出相应的纠正改善措施,同时跟踪纠正改善措施的有效性。 5.6 每周IPQC应对本周的检验工作进行总结,填写《检验总结》;每批量生产检验完成后IPQC要填写《检验总结》,品管主管对《检验总结》进行审核,将相关信息反馈到相关部门,有严重的不合格项要对相关部门发出《纠正及预防措施表》,并跟进检查执行纠正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纠正及预防措施 品管主管审核 返工重做 不合格品反馈单 工序生产 制程检验 不合格品标识隔离 OC OK放行 过程检验报告 检验总结 品管统计 6、记录:

6.1 《过程检验表》 6.2 《不合格品反馈单》 6.3 《检验总结》 6.4 《纠正及预防措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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