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XX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应包含内容:
(一)企业所有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责任、培训计划和考核标准专篇;
(1)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企业内设部门所有人员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责任、培训计划和考核标准专篇;
(1)企业内设部门所有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
(三)企业施工项目部所有人员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责任、培训计划和考核标准专篇;
(1)企业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
(2)企业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
(四)企业和项目中的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等人员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责任、培训计划和考核标准专篇;
(1)企业和项目中的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等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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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企业和项目其他应纳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人员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责任、培训计划和考核标准专篇。
(1)企业和项目其他应纳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
建筑施工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 目的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各级领导、各部门、各项目及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进一步推动公司安全生产执行文化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领导、各部门、各在建项目部。
3 编制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201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14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3.3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7〕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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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释义
全员,指公司各级领导、各部门、各项目及各岗位人员。
5 职责分工
5.1 公司安全部负责组织制定公司领导、各部门、公司管理人员、各在建项目部、基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办法,并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与考核。
5.2 各项目负责对本单位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与考核。
6 管理要求
6.1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职责
6.1.1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统一领导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决策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重大事项。
6.1.2 贯彻落实国家、地方政府和总公司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分析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形势,研究部署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6.1.3 讨论并审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战略规划。
6.1.4 组织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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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 每年年初对上年度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本年度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指标。
6.1.6 保证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投入,并监督其有效实施。
6.1.7 每半年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例会,检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决策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工作重大事项。
6.1.8 审核、批准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及奖惩办法,定期组织考核工作。
6.1.9 组织制定公司应急预案。
6.1.10 监督各项目如实、及时报告安全生产 事故,组织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6.1.11 督促、检查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健康、安全事故隐患。
6.1.12 研究、审定公司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决定及行政责任追究决定。
6.2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
6.2.1 董事长安全生产职责
6.2.2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健康、安全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总公司健康安全环保相关的制度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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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 定期召开董事会,研究分析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形势,及时研究解决职业健康、安全工作重大事项,保障公司具备完善的安全生产条件。
6.2.3 负责组织制定公司重大安全生产决策,把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纳入中长期发展规划,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6.2.4 对公司范围内发生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指定负责人组织事故调查。
6.2.5 领导公司依靠科技进步,推动安全生产科学管理。
6.3 公司法人代表兼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6.3.1 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健康、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6.3.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健康、安全的方针、政策、法规要求,组织制定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6.3.3 按照“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全员参与”的原则,组织逐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覆盖全体员工和岗位、全部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
6.3.4 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特点,组织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实施体系化管理,将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融入到体系文件之中,积极推行和应用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法。
6.3.5 负责批准公司安全生产规划、计划、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每年年初与各项目经理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得到层层分解和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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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6 负责组织制定、审定、批准公司应急管理预案,落实应急物资与装备,提高公司有效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自然灾害等的应急管理能力。负责重大应急事件的指挥工作。
6.3.7 直接领导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例会,检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决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重大事项。
6.3.8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6.3.9 组织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制度,规范各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的频次和管理要求等。保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资金投入并有效实施,组织制定、审批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护及防止污染的规划并督促实施,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经费。
6.3.10 按照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
6.3.11 加强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组织制定、批准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监控措施和管理方案,确保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处于受控状态。
6.3.12 重大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应急预案制定具体的救助方案并及时施救。同时,组织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报告。主持重大事故的公司内部调查和对责任者的处理工作,制定防范措施,审查、批准重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6.3.13 应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职业病防护、防治污染和消防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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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4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确保公司所有员工按照要求参加相应的健康安全环保培训。
6.3.15 履行“质量、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中的相关职责。
6.4 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职责
6.4.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健康、安全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单位健康安全环保相关的制度与要求。
6.4.2 在对党员、群众进行思想教育工作的同时,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党员、群众的健康安全环保意识。
6.4.3 参与公司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决策,并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保证党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的贯彻执行。
6.4.4 发挥各级党组织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保证监督作用,教育广大党员成为遵章守纪的模范。
6.4.5 协助行政组织开展职业健康、安全先进经验的总结推广工作,要求职能部门在开展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员等评比中,应把安全生产工作业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
6.4.6 支持工会、团委等开展职业健康、安全宣传和竞赛活动。
6.4.7 履行“质量、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中的相关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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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分管质量健康安全环保工作的公司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6.5.1 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是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协助公司总经理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总公司有关健康安全环保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健康安全环保相关要求,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管理领导责任。
6.5.2 贯彻落实国家和总公司健康安全环保管理方针、理念、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与相关要求,组织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通过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业绩,积极推行和应用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法与良好,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现代化。
6.5.3 组织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与考核,做到层层落实。
6.5.4 按照国家和总公司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健全公司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符合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6.5.5 组织制定、审定公司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和目标指标。
6.5.6 切实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断改善职业健康、安全条件。
6.5.7 负责定期组织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分析公司的健康安全环保工作形势,剖析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研究制定对策和措施。
6.5.8 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制度,规范各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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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的频次、控制管理原则、分级管理模式、分级管理内容等。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落实专项治理经费和专职负责人,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6.5.9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制定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监控措施和管理方案,确保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处于受控状态。
6.5.10 负责组织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与环保教育、培训与考核工作。
6.5.11 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奖惩与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加大安全生产奖惩力度,严肃事故调查处理,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6.5.12 组织制定、审查公司安全生产规划并督促实施,督促检查安全生产费用计划的执行情况。
6.5.13 按照总经理要求,组织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公司员工死亡事故、重大健康安全环保事故等进行调查,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制定防范措施。负责审查公司重大健康安全环境事故内部调查处理报告。
6.5.14 负责督促检查各所属单位、各项目组及时如实报告各类安全生产事件和隐患;负责督促检查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主管部门及时如实报告事故。
6.5.15 组织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总结推广,及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表彰工作。
6.5.16 履行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的相关职责。
6.6 分管生产工作的公司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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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 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司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并对公司的健康、安全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
6.6.2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保证员工健康和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各项生产工作,保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投入和安全生产条件,统筹组织公司生产过程中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的落实。
6.6.3 负责组织生产系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健康、安全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总公司健康安全环保相关制度与要求,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公司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6.6.4 组织督促分管业务内各级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各生产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6.6.5 组织分管业务内的职业健康、安全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对分管业务内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实施督办。
6.6.6 督促检查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6.6.7 定期组织召开分管业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分析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经验与不足,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6.6.8 指定相关部门或负责人参加所分管业务的事故调查处理。
6.6.9 履行“质量、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中的相关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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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分管战略规划与节能减排工作的公司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6.7.1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司投资项目、装备设施、战略规划、节能减排和新能源板块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6.7.2 负责组织分管业务系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健康、安全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总公司健康安全环保相关的制度与要求,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分管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6.7.3 在组织制定公司总体规划和生产建设计划时,将健康安全环保工作规划纳入公司总体规划和年度生产建设计划中。
6.7.4 统筹组织公司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完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保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6.7.5 确保公司投资建设项目的安全、职业病防护、防治污染和消防设施的“三同时”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6.7.6 督促检查分管业务内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6.7.7 负责主持公司节能减排工作。
6.7.8 履行“质量、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中的相关职责。
6.8 分管装备设备工作的公司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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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1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司投资项目、装备设施、战略规划、节能减排和新能源板块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6.8.2 负责组织分管业务系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健康、安全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总公司健康安全环保相关的制度与要求,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分管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6.8.3 在审定、批准公司有关设备设施维修、改造方案和设备设施检修计划时,确保包含相应的职业危害防护、安全、防治污染措施内容,并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
6.8.4 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各类设施、设备、机械等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审定、批准装备、设施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并对整改情况实施督办。
6.8.5 负责主持公司重大设施、设备(包括特种设备)事故的内部调查与处理工作,决策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重大事项。
6.8.6 组织督促分管业务内各级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各生产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6.8.7 组织装备、设备(包括特种设备)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对装备、设备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实施督办。
6.8.8 督促检查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6.8.9 定期组织召开分管业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分析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经验与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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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6.8.10 指定相关部门或负责人参加所分管业务的事故调查处理。
6.8.11 履行“质量、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中的相关职责。
6.9 纪委书记安全生产职责
6.9.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健康、安全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总公司健康安全环保相关制度与要求。
6.9.2 发挥各级纪检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作用,教育党员干部起模范带头作用,带动群众查找事故隐患、遵章守纪。
6.9.3 组织纪检部门参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奖惩制度、重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等管理制度文件的审查,参与公司对安全生产事故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
6.9.4 支持职能部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纪检干部时,应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
6.9.5 负责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参与重大安全环保事故的调查,参与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6.9.6 履行“质量、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中的相关职责。
6.10 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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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1 领导工会监督公司对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维护员工职业健康安全权益。
6.10.2 组织工会依法对公司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进行民主监督,依法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
6.10.3 组织职能部门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竞赛活动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6.10.4 负责组织制定工会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参与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
6.10.5 领导工会劳动保护监督委员会和各工会分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将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列入工会重要议程,建立健全各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各级工会做好日常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6.10.6 组织员工开展遵章守纪和预防事故的宣传、劳动竞赛等活动,努力营造公司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6.10.7 领导公司工会劳动保护监督委员会工作,关心员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员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做好女工保护工作,把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工作列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
6.10.8 当发生与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权益相关的劳动争议时,组织工会参与行政仲裁和法律诉讼。
6.10.9 负责组织制定、落实公司群众性集体活动中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6.10.10 负责组织工会部门参与员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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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11履行“质量、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中的相关职责。
6.11 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6.11.1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司技术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6.11.2 在组织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时,做到安全、职业病防护、防治污染和消防设施与安全技术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符合国家或行业的相关标准与规范。
6.11.3 负责组织制定、审定安全、环保技术规程、施工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环保技术措施,负责处理和解决重大安全环保技术问题。
6.11.4 负责组织公司重大方案专家审查工作,负责公司重大方案的审定、批准。
6.11.5 加强职业危害防护、安全和环境污染防治技术管理,在分管业务范围内积极推广应用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对重大事故隐患的预防和整改提出技术方案。
6.11.6 负责组织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职业危害防护、安全和环境污染防治技术鉴定工作。
6.11.7 组织相关技术部门或负责人参加涉及技术的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鉴定、并提出技术上的改进措施。
6.11.8 履行“质量、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中的相关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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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分管其他工作的公司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6.12.1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工作,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负直接领导责任。
6.12.2 负责组织分管业务系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健康、安全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总公司健康安全环保相关制度与要求,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分管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6.12.3 在审查分管业务工作时,同时审查相关的健康安全环保事项,保障分管业务符合国家有关健康安全环保法律法规、总公司健康安全环保相关制度和要求及公司管理体系,为健康安全环保工作提供充足的资源保证。
6.12.4 组织督促分管业务内各级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6.12.5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分管业务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6.12.6 组织分管业务内安全环保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对分管业务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跟踪督办。
6.12.7 督促检查分管业务内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6.12.8 定期组织召开分管业务安全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分管业务内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分析落实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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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9 指定相关部门或负责人参加所分管业务的事故调查处理。
6.12.10 履行“质量、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中的相关职责。
6.13 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6.13.1 安全部安全生产职责
6.13.1.1 健康安全环保部是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工作的综合监管部门,对各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
6.13.1.2 贯彻执行国家及总公司关于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制度与要求。
6.13.1.3 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
6.13.1.4 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日常运行与持续改进工作。
6.13.1.5 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行绩效考核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6.13.1.6 参与新建、扩建、改建投资项目的安全、职业病防护、防治污染和消防设施的"三同时"监督管理,确保其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6.13.1.7 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级承包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13.1.8 负责公司的职业病防治与劳动保护监督与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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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1.9 负责组织公司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各类专项检查,制定并监督各所属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6.13.1.10 负责制定公司级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组织中高层管理干部安全生产培训,指导、监督各项目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制定与执行。
6.13.1.11 负责组织协调公司的健康安全环保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公司应急管理制度。
6.13.1.12 负责对项目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服务。
6.13.1.13 负责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文件的审查工作。
6.13.1.14 负责组织公司《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办理工作。
6.13.1.15 组织相应等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6.13.1.16 负责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政府部门和总公司、海油工程公司等上级单位的工作协调。
6.13.1.17 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安全生产费用计划及实施工作。
6.13.1.18 负责各类安全生产事件的上报、统计、汇总与分析工作。
6.13.1.19 会同工会等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管理先进经验,营造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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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1.20 组织开展健康安全环保管理工具、管理方法的研究和应用,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和良好作业实践。
6.13.2 其他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6.13.2.1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部门和所辖业务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保工作全面负责,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包括:生产安全管理、装备安全管理、质量安全管理、技术安全管理、经营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项目安全管理、分包安全管理和人员行为等。
6.13.2.2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相关法规标准规范及总公司相关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本业务范围内的相关管理制度。
6.13.2.3 组织制定本部门及管辖业务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督促检查落实。
6.13.2.4 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文件的建立及持续改进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在本部门的有效实施。
6.13.2.5 及时传达、贯彻、执行总公司和公司有关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制度及相关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所辖业务范围内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相关健康安全环保管理工作。
6.13.2.6 负责定期识别、收集所辖业务范围内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相关法规标准规范,组织所辖业务范围管理制度、流程及实际操作的合规性评价,组织所辖业务范围内相关岗位人员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相关法规标准规范的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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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2.7 定期对本部门办公场所的消防、设备、安全用电等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安全隐患。
6.13.2.8 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岗位安全/环保资质培训及其他日常安全生产教育,保存相关培训记录。
6.13.2.9 按照相关法规及公司规定组织制定、完善所辖业务范围内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6.13.2.10 负责按照相关规定组织本部门所辖业务事故的上报、调查与处理。
6.13.2.11 履行“质量、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中的相关职责。
6.14 安全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6.14.1 安全部是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工作的综合监管部门,对其他单位的职业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
6.14.2 贯彻执行国家及总公司关于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制度与要求。
6.14.3 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
6.14.4 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日常运行与持续改进工作。
6.14.5 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行绩效考核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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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6 参与新建、扩建、改建投资项目的安全、职业病防护、防治污染和消防设施的“三同时”监督管理,确保其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6.14.7 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分包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14.8 负责公司的职业病防治与劳动保护监督与协调工作。
6.14.9 负责组织公司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各类专项检查,制定并监督各项目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6.14.10 负责制定公司级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组织中高层管理干部安全生产培训,指导、监督各项目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制定与执行。
6.14.11 负责组织协调公司的健康安全环保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公司应急管理制度。
6.14.12 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文件的审查工作,对工程项目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服务。
6.14.13 组织相应等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6.14.14 负责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政府部门和海油工程公司等上级单位的工作协调。
6.14.15 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安全生产费用计划及实施工作。
6.14.16 负责各类安全生产事件的上报、统计、汇总与分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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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17 会同工会等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管理先进经验,营造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文化氛围。
6.14.18 组织开展健康安全环保管理工具、管理方法的研究和应用,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和良好作业实践。
6.14.19 履行公司“质量、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中的相关职责。
6.15 部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6.15.1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和所辖业务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保工作全面负责,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包括:生产安全管理、装备安全管理、质量安全管理、技术安全管理、经营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项目安全管理、分包安全管理和人员行为等。
6.15.2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相关法规标准规范及总公司相关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本业务范围内的相关管理制度。
6.15.3 组织制定本单位及管辖业务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督促检查落实。
6.15.4 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文件的建立及持续改进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在本单位的有效实施。
6.15.5 及时传达、贯彻、执行总公司和公司有关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制度及相关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所辖业务范围内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相关健康安全环保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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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6 负责定期识别、收集所辖业务范围内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相关法规标准规范,组织所辖业务范围管理制度、流程及实际操作的合规性评价,组织所辖业务范围内相关岗位人员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相关法规标准规范的培训工作。
6.15.7 定期对本单位办公场所的消防、设备、安全用电等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向主管单位报告安全隐患。
6.15.8 负责组织本单位人员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岗位安全/环保资质培训及其他日常安全生产教育,保存相关培训记录。
6.15.9 按照相关法规及公司规定组织制定、完善所辖业务范围内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6.15.10 负责按照相关规定组织本单位所辖业务事故的上报、调查与处理。
6.15.11 履行公司“质量、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中的相关职责。
6.16 公司管理人员通用安全生产职责
6.16.1 贯彻落实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岗位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保工作负管理责任。
6.16.2 严格履行本岗位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职责,贯彻执行本岗位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确保本岗位各项工作符合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6.16.3 认真学习本岗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业务知识,按要求参加本岗位各类安全生产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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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培训及岗位资格培训。
6.16.4 严格遵守公司办公室安全管理、办公电气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对本岗位工作范围内和办公区域发现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履行报告义务。
6.16.5 负责识别、收集、学习和贯彻所辖业务范围内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相关法规标准规范。
6.16.6 进入施工现场、船舶、海上油田设施工作时,自觉接受相关的安全生产培训,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6.16.7 履行公司“质量、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中的相关职责。
6.17 各在建项目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6.17.1 各在建项目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6.17.1.1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等安全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监督检查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体系,保证安全生产投入,优化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6.17.1.2 贯彻落实公司健康安全环保管理理念,严格执行公司管理体系要求,认真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安排,加强风险管理工作,严格履行自身所肩负的安全环保职责,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6.17.1.3 各项目经理是本单位健康安全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全面负责。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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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经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健康安全环保管理工作。
6.17.1.4 负责按照法规要求组织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费用预算编制与计提工作,保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资金投入并有效实施,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6.17.1.5 组织制定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和考核办法,大力推动各业务系统和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确保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和责任在本单位得到层层分解与落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6.17.1.6 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程标准,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的要求,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的建设活动,并持续巩固达标成果,实现全面达标、本质达标和动态达标。
6.17.1.7 全面落实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的主体责任,建立班组长专项培训长效机制,每年保证覆盖所有班组长。把分包商班组长纳入班组长安全培训范围,统筹安排、分类指导。
6.17.1.8 通过推动班前会、现场作业安全行为准则、扎实开展各类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及班前(后)会等,进一步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本单位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促进本单位的安全文化建设。
6.17.1.9 在继续严格执行JSA制度的基础上,通过推行标准化作业施工管理方法,明确高风险作业过程中有关施工方案、施工人员、施工设备、防护措施等具体要求,并结合作业许可管理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对高风险作业施工过程中的风险管理,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及责任人,持续降低施工过程中的风险程度,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6.17.1.10 依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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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建质[2010]164号),制定并实施本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确保现场带班负责人与作业人员同时上班、同时下班。
6.17.1.11 在第一季度前,组织一次全面的风险辨识与评估工作,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一个以上较大风险源,组织制定并实施管理方案,以逐步降低与消除作业过程风险。
6.17.1.12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的识别工作及生产经营活动法律法规合规性评估工作,确保本单位的相关管理制度及生产经营活动符合相关法规标准要求。
6.17.1.13 按照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行要求,认真组织各类重大施工方案和风险分析报告的审查审批工作,做到严格把关。
6.17.1.14 每月组织召开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例会,分析总结本月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月安全生产工作;针对严重事故、重大险情或重大隐患等重大安全问题,应立即组织召开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如发现本单位不能解决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报告公司相关单位、相关领导寻求解决。
6.17.1.15 经理、队长和安全管理人员每周至少一次指导、检查本单位班前(后)会实效性和JSA落实情况,并保留相关检查记录。
6.17.1.16 负责组织本单位的综合检查、专项检查、重大作业检查、日常检查、重大活动检查和季节性检查。各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本单位的综合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并根据生产和季节特点,定期组织各类专项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6.17.1.17 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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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名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超出其职责范围的,应当立即逐级上报;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应采取防范措施,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暂时停止使用、停工或停产。
6.17.1.18 依据公司《培训管理程序》,认真抓好员工和分包商技术、技能和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知识培训,建立健全员工和分包商安全生产培训档案。
6.17.1.19 按照公司《应急管理预案》要求,组织健全本单位应急预案,监督、指导所属站队、班组等基层施工组织单位完善现场处置方案;每年至少组织修订一次本单位应急预案,并报安全部备案;落实应急资源,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应急物资配备和完好情况检查;组织制定本单位年度应急培训和演练计划,年度内至少组织两次综合应急演练,并为应急培训和应急演习的顺利实施提供充分保障;监督、检查本单位应急管理情况,及时解决应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6.17.1.20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工作,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应编制审核计划,确定审核负责人、审核范围、审核依据等,审核计划和审核结果报安全部。
6.17.1.21 及时、如实地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事件、隐患和环境污染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教育并按照本单位和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6.17.1.22 加强对承包商安全生产资格预审、合同管理,以及承包商入场前人员、设备审查和作业过程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和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承包商月度例会、“约谈”和承包商安全生产绩效月度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承包商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和激励机制;严禁使用不具备国家和企业规定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承包商和分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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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1.23 确保本单位设施、设备(包括特种设备)和工具管理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组织建立本单位特种设备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设备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定期组织设施、设备(包括特种设备)和工具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本单位特种设备台帐和安全技术档案;确保特种设备的备案、验收、注册登记、定期检验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对所有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并定期进行演练;以设备设施完整性为重点组织设备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17.1.24 负责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消防器材配备充足、有效;明确所属范围内的消防重点部位并建立档案;定期组织消防专项检查,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组织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6.17.1.25 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和总公司及公司对职业健康管理的各项要求;完善落实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控措施;定期组织本单位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工作;确保本单位员工上岗前、在岗和离岗职业健康体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员工健康监护档案。
6.17.1.26 确保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消防、职业病防护和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17.1.27 负责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法律法规、总公司及公司对环境保护的各项要求;负责组织制定实施本单位的污染物减排和可持续发展工作计划。组织完善落实本单位环保与减排措施;负责本单位环境监测工作及污染物排放超标整改措施的制定与落实。
6.17.1.28 履行公司“质量、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中的相关职责。
6.17.2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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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2.1 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健康、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6.17.2.2 负责国家和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要求在本项目的贯彻落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分解项目安全管理职责。
6.17.2.3 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执行与考核工作,做到层层落实。
6.17.2.4 组织制定本项目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和考核办法,确保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和责任在项目运行期间得到层层分解与落实,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6.17.2.5 按照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行要求,认真组织各类重大施工方案和风险分析报告的审查、审批、交底工作,确保重大风险作业的安全实施。
6.17.2.6 确保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职业病防护、防治污染和消防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17.2.7 负责严格履行工程项目合同中的安全生产条款,认真制定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合理配置安全生产资源,并满足顾客(业主)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6.17.2.8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6.17.2.9 组织召开本项目月度、周例会时,分析总结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阶段的安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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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工作;针对严重事故、险情或重大隐患等,应立即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6.17.2.10 根据工程项目特点,组织科学地编制施工方案,正确处理工程进度、经济效益与安全生产工作之间的关系,在保证安全、环保的前提下组织项目各项工作。
6.17.2.11 负责组织制定、审定、批准项目安全生产计划和应急计划,并组织实施。
6.17.2.12 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提供支持。
6.17.2.13 组织本项目员工和承包商技术、技能和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知识培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档案。
6.17.2.14 负责组织项目风险分析及高风险作业JSA(工作安全分析),并组织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
6.17.2.15 对项目的供方(承包商、外部劳务)的安全生产管理负总包管理责任。在分包工程时要严格承包商安全生产资质审核,依法签订合法的分包合同,确保合同中具备完整的健康、安全条款;负责项目执行过程中对承包商安全生产管理的检查与考核;审查承包商施工组织设计(PEP)、安全生产计划和应急计划,经常组织对供方的安全生产检查,确保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6.17.2.16 负责组织本项目月、周安全生产检查,并根据生产和季节特点,定期组织各类专项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6.17.2.17 按照要求落实应急资源,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应急物资配备和完好情况检查;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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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实施本项目应急培训和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应急演练,监督、检查本项目应急管理情况,及时解决应急管理中存在的事项。
6.17.2.18 及时、如实地报告安全生产事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事故调查。
6.17.2.19 履行公司“质量、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中的相关职责。
6.17.3 技术人员安全生产通用职责
6.17.3.1 贯彻落实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岗位各项技术工作的职业健康、安全负直接责任。
6.17.3.2 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进行工程和技术方案设计,在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包含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风险控制措施。
6.17.3.3 负责技术措施和技术方案的安全生产交底工作。
6.17.3.4 负责监督、指导技术方案中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
6.17.3.5 进入施工现场、船舶、海上油田设施工作时,自觉接受相关的安全生产培训,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6.17.3.6 必要时参与相关事故的调查分析,为事故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6.17.3.7 履行公司“质量、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中的相关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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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4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6.17.4.1 检查、监督、督促管辖区域全体人员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等相关要求和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
6.17.4.2 了解项目生产工艺中相关安全生产专业知识,监督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参与安全生产计划或应急预案的制订和审核。
6.17.4.3 负责编制本单位或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并监督、检查、跟踪执行情况。
6.17.4.4 负责对工程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特种作业的跟踪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处理。
6.17.4.5 负责所辖区域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交底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6.17.4.6 参加本单位、工程项目组JSA(工作安全分析)工作,并监督、跟踪各项安全生产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
6.17.4.7 坚持按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相关规定,做好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纠正和消除人、机、物及环境方面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对违章违纪责任者有处罚建议权,及时向责任单位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并跟踪整改情况。
6.17.4.8 对危及人员及设备的隐患要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组织排除,对重大隐患或险情有权停止施工,并随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
6.17.4.9 参加本单位发生事故、事件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做好记录,并按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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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4.10 按照业主、公司或上级要求编制各类安全生产管理信息报表、报告、总结等,并按时上报。
6.17.4.1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基础管理资料档案,文件和资料的管理符合公司管理体系要求。
6.17.4.12 履行公司“质量、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中的相关职责。
6.17.5 队长安全生产职责
6.17.5.1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队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6.17.5.2 负责在本队贯彻执行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和相关安全生产要求,严格劳动纪律,严格按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施工,严禁违章指挥或强令冒险作业。
6.17.5.3 实施现场带班制度,确保现场带班负责人与作业人员同时上班、同时下班。
6.17.5.4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总结分析本队的安全生产工作,纠正生产过程中的违章行为,及时整改存在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
6.17.5.5 贯彻现场安全行为准则,监督检查各班组每天班前(后)会,定期检查《班前会讲话卡》填写情况。
6.17.5.6 负责本队新员工、转岗、复岗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监督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负责作业许可制度规定的危险作业许可证检查与监督工作;负责教育员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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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5.7 组织保护事故现场和人员抢救工作。在向上级报告事故的同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协助安全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对因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缺陷而造成的事故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6.17.5.8 负责组织本单位JSA(工作安全分析)工作,组织相关措施的贯彻执行。
6.17.5.9 负责本单位员工在规定范围内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并进行监督检查。
6.17.5.10 对所辖范围内的违章作业负管理责任。
6.17.5.11 负责按照相关规定组织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掌握和了解各工序、工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对事故隐患和上级检查出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6.17.5.12 履行公司“质量、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中的相关职责。
6.17.6 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6.17.6.1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班组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6.17.6.2 负责国家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在本班(组)的贯彻执行,及时制止“三违”(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操作规程)行为。
6.17.6.3 服从上级领导和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安全生产。
6.17.6.4 实施现场带班制度,确保现场带班负责人与作业人员同时上班、同时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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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6.5 贯彻落实现场安全行为准则,按照《班前会安全管理规定》认真组织班前(后)会,坚持“三工”(工前交待、工中检查、工后讲评)制度,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6.17.6.6 负责本班组生产设备、工具、安全防护用品、消防器材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保持完好,督促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设备、工具、灭火器材等。
6.17.6.7 认真做好日常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行为,对现场发现的各类隐患及时整改或上报。
6.17.6.8 负责本班组新员工、转岗、复岗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工作;组织本班组操作规程学习和日常安全培训,不断提高班(组)成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6.17.6.9 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
6.17.6.10 对本班组成员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盲目蛮干甚至不听指挥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负直接管理责任;对班组工作质量负责,对由于班组工作质量引起的安全事故负管理责任。
6.17.6.11 履行公司“质量、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中的相关职责。
6.17.7 操作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6.17.7.1 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本岗位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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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7.2 按规定配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在施工过程中贯彻落实现场安全行为准则,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同时有责任劝阻他人的违章作业。
6.17.7.3 积极参与班前会(后)会,自觉学习职业健康、安全与环保知识和操作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6.17.7.4 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做到及时消除。
6.17.7.5 在发生事故时,保护现场,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
6.17.7.6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和技术工种人员应积极参加专业技能培训,掌握本岗位操作技能和安全技能,按要求持证上岗。
6.17.7.7 对施工现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有权建议改进;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行为,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越级检举和报告。
6.17.7.8 对因违反相关管理制度,违章操作、盲目蛮干或不听指挥,造成他人或自己人身伤害事故或财产损失事故承担直接责任;对本人工作质量负责,对因本人工作质量引起的安全生产事故负责。
6.17.7.9 履行公司“质量、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中的相关职责。
6.18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与奖惩
6.18.1 公司按照年度《健康安全环保责任书》及考核办法,对各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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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进行考核;各项目依据本单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对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与经济责任制考核同步进行。
6.18.2 对重大事故负有失职、渎职或负有领导责任的,按照《重大安全环境污染责任事故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6.18.3 公司员工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员工违纪处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18.4 依据《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对因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导致安全、环保事故的责任人进行处理。
6.18.5 依据《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良好,安全生产绩效突出或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或奖励。
7 附 则
本办法由安全部负责解释。公司同各级政府/公司主管部门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及公司签署发布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中所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同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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