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59号令关于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各污水处理厂、设备维修中心、辅助作业单位、外来施工作业单位。 一、有限空间作业工作职责
(一)各污水处理厂厂长是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人,负责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审批,并指定厂级安全员为作业现场安全监管人,负责对作业单位在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监管。
(二)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单位的安全责任人,对本次作业过程的安全负责,接到有限空间作业任务书后,根据作业任务和作业要求,应对作业现场进行勘察,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制定作业方案,送污水处理厂厂长共同审定。
辅助作业单位必须指定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为作业现场安全责任人,设备维修中心必须指定副主任(车间主任)为作业现场安全责任人,组织作业人员实施有限空间作业。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三)污水处理厂的工艺员负责对本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进行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检测结果与作业方的现场安全责任人共同签字确认。
(四)安全保卫部负责对公司所属污水处理厂实施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掌握有限空间作业动态,建立公司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台账。
(五)各污水处理厂在实施有限空间作业,若发生事故时,应第一时间向公司领导报告,安全保卫部按照领导的批示,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协调处理善后工作。
(六)有限空间内需动火作业时,必须到安全保卫部办理动火许可证,经分管安全的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安全保卫部将派分管消防安全的专职人员,到作业现场指导动火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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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培训
公司每年组织各污水处理厂安全责任人、厂级安全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辅助作业班班长)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由安全保卫部组织实施。
三、有限空间的范围界定
有限空间是指与外界相对隔离,进出口受限制,自然通风不良,从事非常规、非连续作业的受限空间(地下窨井、加盖工艺池、地下半密封水池、管道等均属于有限空间范畴)。
四、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一)因生产运行、维修,需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日常巡视除外),应提前一个工作日(紧急情况除外)向作业方下达有限空间作业任务通知书,填写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报厂长审批。
(二)作业方接到有限空间作业任务书后,指定作业现场安全责任人,安排作业人员,准备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防护器具(用品),特若清洁服务公司由各污水处理厂提供,维修中心自备,安全防护器材不能满足使用时,由所在污水处理厂协助提供。
(三)污水处理厂生产工艺员,负责对作业范围内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若检测指标超标,应使用移动通风机对作业环境进行通风后再检测,检测符合作业条件后,与作业方安全责任人共同对检测结果签字确认,报厂长批准后,方可实施有限空间作业。
(四)严禁未经厂长批准,未经对有限空间内实施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未佩戴电动防毒防尘长管呼吸器的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内实施作业和抢险救援。
五、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准备的安全防护用品 (一)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 (二)电动防毒防尘长管呼吸器。 (三)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 (四)便携式医用供氧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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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应急医药箱。
(六)竹梯、绳缆、通风机、照明设施等。
(七)配备安全隔离防护器材,临时安装安全警示标志。 六、作业中的工作措施
(一)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电动防毒防尘长管呼吸器,安全帽、安全带,系安全绳。
(二)作业方必须指派3名以上安全监护人,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监护,要明确与作业人员的联络信号,保持与作业人员作业过程中联系。
(三)作业超过30分钟时,作业人员应离开有限空间休息,视情况继续作业或另派作业人员。作业停止超过30分钟后,需再次进入作业时,应重新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符合作业条件时,方可进行作业。
七、作业结束时的工作措施
(一)作业完毕,立即清理作业现场,清点工具、器材是否带出作业场所。 (二)清点人数,确保作业人员安全撤离。
(三)厂安全监管人和作业方现场安全责任人,共同签字确认本次有限空间作业结束。
八、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一)有限空间需动火作业时,应提前向安全保卫部通报,办理动火许可证,经公司分管安全的领导批准后,安全保卫部派人到作业现场,协助动火作业。
(二)动火作业时,严格按电焊、气割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做好隔离防护(作业单位准备ABC2KG灭火器2具),防止因焊接、气割的钢花溅落引起火灾事故。
九、有限空间范围内作业的其它规定
(一)有限空间范围内严禁拨打和接听手机(防止因静电引发爆炸事故)。 (二)有限空间范围内作业,使用的照明电器,电压不能大于36V,必须符合防爆、防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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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呼吸道、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的人员、女性职工不得从事该区域内的施工、维修作业。
(四)安全责任责任人、作业人、救援人员必须熟悉有限空间应急救援预案。 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护用品管理
(一)每年必须对电动防毒防尘长管呼吸器、便携式医用供氧器进行安全性能的检测。
(二)每半年对其他安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性能检测。
附件:1.有限空间内维修、维护作业任务书; 2.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审批表; 3.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预案; 4.便携式医用供氧器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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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有限空间内维修、维护作业任务通知书
(空间作业任务通知)第 号 作业任务下达单位 作业任务实施单位 作业任务下达时间 作业内容 作业过程中的 安全要求 作业完成时限 作业任务下达人 作业任务接收人 作业任务完成结果 对作业任务完成的验收 备注 此表一式两份,作业完成后双方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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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
(空间作业审批)第 号 作业任务下达单位 作业任务实施单位 作业地点 作业内容 作业人员 主要危险因素 采样分析数据 检测项目 含氧量 硫化氢 甲烷 一氧 化碳 填报人 有毒有害气体(浓度) 检测人 检测 时间 作业 年 月 日 时 分 开工时间 序号 确认主要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序号 1 3 5 7 作业前安全教育责任人 氧气浓度、有害气体检测结果 电器设施是否符合防爆要求 安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规定 使用通风设备 确认主要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受教育人员 测定的仪器 测定用仪器的准确可靠性 使用电动防毒长管呼吸器 通风排气情况 2 4 6 8 10 任人 9 厂作业现场安全监管人 作业单位现场安全责 厂长审批 特殊作业审批 (公司分管安全领导) 作业完工确认人和完工时间 厂安全监护人签字: 作业单位现场安全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时 分 时 分 此表一式两份,作业完成后双方存档备查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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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预案
为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能在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地组织事故处置和应急机制,保证企业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事故的影响和损失,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采取的措施
(一)进入作业场所前,要详细了解现场情况,对作业现场进行危害识别和评估,并有针对性地做好检测与防护器材的准备工作;
(二)对于作业面可能存在的电、高温及危害物质进行有效隔离; (三)采取通风净化措施,使有限空间工作条件符合要求;
(四)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佩戴电动防毒防尘长管呼吸器、安全帽、安全带、系安全绳。
(五)有限空间作业必须配备2人以上安全监护人员和救援人员; (六)强化安全意识,严格安全管理、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明确管理责任。 三、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处理
(一)发生中毒事故时,严禁未佩戴电动防毒防尘长管呼吸器的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内抢险救援(防止造成新的伤害)。 (二)中毒急救。
1.呼吸道中毒时,应迅速离开现场,到新鲜空气流通的地方。 2.经皮肤吸入中毒者,必须用大量清洁自来水洗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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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眼、耳、鼻、咽喉粘损害,引起各种刺激症状者,须分别轻重,先用清水冲洗,然后由专科医生处理。 (三)缺氧窒息急救。
1.迅速撤离现场,将窒息者移到有新鲜空气的通风处。
2.视情况对窒息者输氧,或进行人工呼吸等,严重者迅速送医院抢救。(打120急救电话)。
3.佩戴呼吸器者,一旦感到呼吸不适时,迅速撤离现场,呼吸新鲜空气,同时检查呼吸器问题及时更换合格呼吸器。
四、报警程序
(一)有限空间作业时,发生人员中毒事故,应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电话内容:报告事故地点、事故类型、事故大小、发生时间、明示行车路线,派专人在厂大门或路口引导救援车辆。
(二)立即向公司分管领导报告,并向安全保卫部通报,安全保卫部按领导的批示,应立即赶往事故现场,调查事故原因,并写出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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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便携式急救医用供氧器使用管理规定
便携式急救医用供氧器,作为有限空间作业时,发生中毒意外的紧急抢救器材。 (一)严禁将便携式急救医用供氧器作为其他用途使用。
(二)进入有限空间维修作业时,必须将便携式急救医用供氧器到现场,启动供氧设施,使其处于工作状态,以确保在发生危险因素时的紧急使用。
(三)使用便携式急救医用供氧器时,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规程操作。
(四)氧气瓶及其专用工具严禁与油脂接触,操作人员不能穿用沾有各种油脂或油污的工作服、手套以免引起燃烧。
(五)远离火源,严禁阳光暴晒。
(六)氧气减压阀要专用,安装时螺扣要上紧。
(七)开启气瓶时,操作者应站在侧面,即不要面对减压阀出口,以免气流射伤人体。不许敲打气瓶任何部位。
(八)用完气后先关闭气瓶气门,然后松掉气体流量螺杆。如果不松掉调节螺杆,将使弹簧长期压缩,就会疲劳失灵。
(九)气体将用完时,气瓶中的气体残余压力一般不应小于5兆帕/平方厘米,不得用完。
(十)气瓶必须进行定期技术检验,有问题时要及时处理。
(十一)请仔细阅读气瓶及气体减压阀的使用说明书,以得到更详细的介绍。 (十二)启用便携式急救医用供氧器后,要认真填写便携式急救医用供氧器使用登记表(记录使用时间、地点、使用原因)。
(十三)发生紧急情况时,立即使用便携式急救医用供氧器供氧。
(十四)当便携式急救医用供氧器压力小于5兆帕/平方厘米时,请及时将便携式急救医用供氧器送回安全保卫部,由安全保卫部负责统一充装。
(十五)严禁自行补充便携式急救医用供氧器的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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