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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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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XX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内部资料 注意保密

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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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甲方的若干商业秘密,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现就保密及竞业限制等事项签订如下协议:

一、保密协议 1.1 术语的定义

1.1.1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甲方及关联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1.2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既包括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所有或持有的商业秘密,也包括虽属于第三方所有或持有,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

1.1.3 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 配方、工艺流程、制作方法、操作方法、控制方法、测试方法、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1.1.4 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 生产成本、负债情况、重大诉讼、谈判底线、标底及标书内容、行销计划、发展战略、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等等。

1.1.5甲方及其关联方依照法律或有关协议规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1.2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2.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的研发等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创造的效益给予奖励,甲方就乙方承担的保密义务按月支付保密费。

1.2.2 乙方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商业秘必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和过失)。

1.2.3 乙方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或为故意或过失使甲方受到任何方面的损失或负面影响;不得擅自披露、使用商业秘密、制造再现商业秘密的器材、取走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物件;乙方不得刺探非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直接或间接向甲方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商业秘密;不得或来允许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商业秘密;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商业秘密的文件或副本;对因工作保管、触的有关不得甲方的或甲方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将将公司甲方的任何资料进行复印、打印、传送或带出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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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乙方如果发现商业秘密初步泄露或自已过失泄露, 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露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1.2.5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生产产项目和研发项目的设计与开发,并将生产、经营、研发的成果、资料等交予甲方, 甲方拥有完成的所有权和处置权。乙方明确:在甲方工作期间,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属甲方资产,均归甲方所有。

1.2.6乙方无论保种原因离职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的(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并不得擅自使用。

1.2.7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公布的所有保密制度。 1.3违约责任

1.3.1乙方违反保密规定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进行赔偿,其赔偿额不少于月应发平均工资的5倍,同时一次性收回已向乙方发放的保密费。

1.3.2 因乙方泄露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甲方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竞业限制协议 2.1 乙方义务

2.1.1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行业。 2.1.2乙方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2年内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不向上述单位提供技术、业务咨询和技术服务,也不组建或参与组建、或参股这样的单位。上述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同行业、与本公司有竞争关系且本公司认为已经成为或者可能成为竞争对的各类企业。

2.1.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2年内都不得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经营,上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是指与甲方商业秘密直接相关的、可能与甲方构成竞争关系的企业。

2.2甲方义务

2.2.1甲方在乙方离职后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并依法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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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补偿费的月支付额的计算公式为:乙方离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应发工资*30%。其中:月平均应发工资不包括加班费、奖金、福利、劳保等。

2.2.3竞业限制补偿金按季支付,由甲方于每季末支付至乙方银行卡上。 2.3违约责任及其他

2.3.1 乙方不履行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全年工资(离职前12个月的工资之和)的5倍。

2.3.2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归还甲方。

2.3.3乙方因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3.4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2.3.5员工应向甲方单位书面提供其本人银行账户用于甲方支付竞业限制偿金,同时乙方应在每个季度内向甲方提供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证明。

2.3.6 员工未提供银行账户或提供错误的,员工拒绝、放弃或不领竞业限制补偿金的,由员工自行承担损失,且在此期间不免除员工的竞业限制义务。 三、其他事项

3.1 双方一致同意对本协议补充、修改时,以书面方式签订补充或变更协议。 3.2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理解本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3.3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或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依法向合同签订地提起仲裁或诉讼。

3.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 南京江宁开发区 签订。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盖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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