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质量管理体系
全程医疗质量控制系统由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的院、科两级管理组织组成。
(一)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由院领导、专家教授、医务科、护理部负责人组成,院长任主任,院长是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医务部)作为常设的办事机构。其职责分述如下:
1、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
(1)教育各级医务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增强质量意识。保证医疗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2)审校医院内医疗、护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制定各项质量评审要求和奖惩制度。
(3)掌握各科室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质量情况。及时制定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4)对重大医疗、护理质量问题进行鉴定,对医疗护理质量重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5)定期向全院通报重大医疗、护理质量情况和处理决定。
(6)对院内有关医疗管理的体制变动,质量标准的修订进行讨论,提出建议,提交院长办公室审议。
2、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职责
(1)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接受主管院长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对医院全程医疗质量进行监控。
(2)定期组织会议收集科室主任和质控小组反应的医疗质量问题,协调各科室质量控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3)抽查各科室住院环节质量,提出干预措施并向主管院长或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汇报。
(4)收集门诊和病案质控组反馈的各科室终末医疗质量统计结果,分析、确认后。通报相应科室人员并提出整改意见。
(5)每季度向医院提出全程医疗质量量化考核结果,以便与绩效工作挂钩。
(6)定期编辑医疗质量简报和不良医疗质量文件在院内部网上公布。
(二)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职责
科室是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主任是科室医疗质量的第一责任者,科室质控小组责任如下:
(1)各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由科主任或副主任、护士长和其他相关人员3-5人组成。
(2)结合本专业特点及发展趋势,制定及修订本科室疾病诊疗常规、药物使用规范并组织实施,责任落实到个人,与绩效工作挂钩。
(3)定期组织各级人员学习医疗、护理常规,强化质量意识。
(4)参加医疗质控办公室的会议,反映问题。收集与本科室有关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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