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目的
为保障员工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怀,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使公司的福利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已与公司本部签订劳动合同、且已转正的员工。 第三条 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六险一金)
凡与本公司签订合同的员工(包含试用期员工),均依法参加国家规定的六大保险,即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凡是本公司正式员工(转正后)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规定的一定比例(工资总额的6%—12%)进行购买. 第四条 节日礼品
元旦节、端午节、中秋节、三八妇女节、国庆节等节日,公司发放节日礼品。 第五条 生日祝贺
每位员工生日,享受生日礼金。 第六条 结婚祝贺
员工结婚,享受结婚礼金。 第七条 生育祝贺
女员工生育,或男员工配偶生育,公司委托部门负责人或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进行走访慰问,给予礼金.
第八条 生病看望
员工或员工的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遭遇重大疾病者,公司委托部门负责人或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到医院进行走访慰问,并给予慰问金. 第九条 丧葬慰问金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子女)丧葬,每次
给予慰问金。 第十条 体检
每年公司统一提供一次常规体检的机会,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一条 团队活动费
在工作或非工作时间,公司将定期组织团建等相关活动,费用由公
司承担。
第十二条 通讯及交通补贴
员工根据岗位级别,享受不同等级的通讯补助和交通补助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行政人事部 二0一五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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