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集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办公室负责实施。
第四条 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计每日2次).员工应亲自打卡,不得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
第五条 如遇停电及其他特殊情况不能进行指纹录入应到办公室进行纸质考勤登记。
第六条 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 具体规定
第六条 工作时间 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第七条 迟到、早退
1、上班10分钟之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0分钟之前离开视为早退. 2、迟到早退每次罚款30元。
3、迟到早退屡次不改者,将给与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开除处理。 4、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经经理批准后酌情处理。 第八条 请假
1、请假应填写《请假单》,均由经理审批,并报备办公室。
2、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卡,应提前或事后及时到办公室进行纸质登记。 3、请假按照当日工资标准扣除。
4、请假可以用调休时间来补偿,但必须经过经理的批准,经批准的调休请假可不扣发工资. 第九条 年假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享受每年3日的年假。
2、年假需一次休完,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 第十条 旷工
1、未向经理申请并经批准者,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请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两倍工资;当月累计旷工超过一周者,扣发当月全额工资。累计旷工超过15天,公司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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