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症医学科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医疗组长负责制。由医疗组长分管医疗、教学、科研等各项具体工作。 护士由护士长管理并安排工作。
2. 重症医学科由科主任负责医疗管理和科室之间的协调,护士长具体负责护理工作和病房管理。
3. 各级医护人员必须服从科主任及护士长的管理,严格遵守ICU的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管理要求。
4. 值班医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清患者的病情、治疗等,仔细检查急救物品、药品和器械。 5. 室内急救物品,用后务必放回原处,不得外借,特殊情况下需外借时,须经护士长同意,用毕立即归还,并检查有无短缺、损坏。 6.一切仪器在工作期间,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拨动,如患者需要,需有关人员先调试,然后向主管护士交班。 严格操作规程,室内设置的各种贵重仪器,要有专人保管,定期检查维修,所有精密仪器,均有使用说明和记录。注意仪器的保护和维修,加强保卫,注意四防(防火、防盗、防爆、防电击)。
7. 各级医护人员必需参加业务学习及技能培训,达到各类医护人员职务的岗位技能要求。对住院医师实行严格且正规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8. ICU按要求统一着装,更换ICU专用鞋,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9. 室内不留家属陪伴,遇有抢救患者时经医师允许嘱家属在指定地点等候。
10. 对转出重症医学科的患者,要提前与有关科室联系,并负责将患者安全送到转入科室,同时做好交接工作。
11. 科主任任、护士长及质控员随时监控科内的质量,通过各种途径获得所有与质量有关的信息资料,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科室质量管理小组每月活动一次,由科主任、业务骨干组成,讨论相关质量问题,拟定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好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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