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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车驾驶十八不准行为

2020-09-11 来源:爱问旅游网


叉车驾驶十八不准

一、 不准无证驾驶

二、 不准酒后驾车

三、 不准未经检查开车

驾驶前检查发动机油、液压油、柴油及冷却液、电解液等液位是否在允许范围内,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增添后方可使用;须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是否完好。

四、 不准未经预热启动:启动叉车时,应先进行预热,等预热指示灯灭了之后再启动

五、 不准未运行平稳开动叉车:发电机起动约20秒钟,平稳运行后,再开动叉车。

六、 不准带故障驾驶:发现叉车有报警灯亮、异常声音等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本部门主管安排处理,叉车工不得私自拆修。

七、 不准载人驾驶:行车时,叉车工应拒绝他人上车。

八、 不准超高驾驶

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若货叉上的货物很高,影响前进的视野,叉车应后退行驶(前进行驶不得同时运输两板啤酒、不得超出十块垛板迭高、不得超出五包麦芽迭高,短距离移位除外。)

九、 不准货叉悬空离人:货叉悬空时,司机不准离开叉车。

十、 不准超载驾驶:林德叉车装载货物重量不得超过1.8吨,大宇叉车装载货物重量不得超过2.5吨。

十一、 不准私用驾驶: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如驾车去食堂吃饭、出去买东西、干私活、非规定工作范围内未经部门负责人认可的帮忙等。

十二、 不准擅自教他人驾驶:未经公司安排,叉车工不准擅自教他人驾驶叉车。

十三、 不准未经批准开出厂门: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叉车不得开出厂门。

十四、 不准盲目朝人推进货物:朝人推进货物时,应鸣喇叭,等对方应声,再慢慢推进。

十五、 不准停车走人不拔钥匙:防止他人驾驶,造成不良后果。

十六、 不准货叉下面站人:货叉悬空时,货叉下面不准站人。

十七、 不准赤膊、穿拖鞋、凉鞋开车。

十八、 行驶过程中不准升高或降低货物,货叉应距地面200mm左右。

****有限公司发布

2006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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