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墓碑记明代:张溥 五⼈者,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义⽽死焉者也。⾄于今,郡之贤⼠⼤夫请于当道,即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且⽴⽯于其墓之门,以旌其所为。呜呼,亦盛矣哉! 夫五⼈之死,去今之墓⽽葬焉,其为时⽌⼗有⼀⽉⽿。夫⼗有⼀⽉之中,凡富贵之⼦,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死,死⽽湮没不⾜道者,亦已众矣;况草野之⽆闻者欤?独五⼈之皦皦,何也? 予犹记周公之被逮,在丙寅三⽉之望。吾社之⾏为⼠先者,为之声义,敛赀财以送其⾏,哭声震动天地。缇骑按剑⽽前,问:“谁为哀者?”众不能堪,抶⽽仆之。是时以⼤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鹭,公之逮所由使也;吴之民⽅痛⼼焉,于是乘其厉声以呵,则噪⽽相逐。中丞匿于溷藩以免。既⽽以吴民之乱请于朝,按诛五⼈,⽈颜佩韦、杨念如、马杰、沈扬、周⽂元,即今之傫然在墓者也。 然五⼈之当刑也,意⽓扬扬,呼中丞之名⽽詈之,谈笑以死。断头置城上,颜⾊不少变。有贤⼠⼤夫发五⼗⾦,买五⼈之头⽽函之,卒与⼫合。故今之墓中全乎为五⼈也。 嗟乎!⼤阉之乱,缙绅⽽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有⼏⼈欤?⽽五⼈⽣于编伍之间,素不闻诗书之训,激昂⼤义,蹈死不顾,亦曷故哉?且矫诏纷出,钩党之捕遍于天下,卒以吾郡之发愤⼀击,不敢复有株治;⼤阉亦逡巡畏义,⾮常之谋难于猝发,待圣⼈之出⽽投缳道路,不可谓⾮五⼈之⼒也。 由是观之,则今之⾼爵显位,⼀旦抵罪,或脱⾝以逃,不能容于远近,⽽⼜有剪发杜门,佯狂不知所之者,其辱⼈贱⾏,视五⼈之死,轻重固何如哉?是以蓼洲周公忠义暴于朝廷,赠谥褒美,显荣于⾝后;⽽五⼈亦得以加其⼟封,列其姓名于⼤堤之上,凡四⽅之⼠⽆不有过⽽拜且泣者,斯固百世之遇也。不然,令五⼈者保其⾸领,以⽼于户牖之下,则尽其天年,⼈皆得以⾪使之,安能屈豪杰之流,扼腕墓道,发其志⼠之悲哉?故余与同社诸君⼦,哀斯墓之徒有其⽯也,⽽为之记,亦以明死⽣之⼤,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 贤⼠⼤夫者,冏卿因之吴公,太史⽂起⽂公、孟长姚公也。 译⽂ (墓中的)五个⼈,就是当周蓼洲先⽣被捕的时候,激于义愤⽽死于这件事的。到了现在,本郡有声望的⼠⼤夫们向有关当局请求,就清理已被废除的魏忠贤⽣祠旧址来安葬他们;并且在他们的墓门之前竖⽴碑⽯,来表彰他们的事迹。啊,也真是盛⼤隆重的事情呀! 这五⼈的死,距离现在建墓安葬,时间不过⼗⼀个⽉罢了。在这⼗⼀个⽉当中,⼤凡富贵⼈家的⼦弟,意⽓豪放、志得意满的⼈,他们因患病⽽死,死后埋没不值得称道的⼈,也太多了;何况乡间没有声名的⼈呢?唯独这五个⼈声名光荣显耀,为什么呢? 我还记得周公被捕,是在丁卯年三⽉⼗五⽇。我们社⾥那些道德品⾏可以作为读书⼈的表率的⼈,替他伸张正义,募集钱财送他起程,哭声震天动地。差役们按着剑柄上前,问:“在为谁悲痛?”⼤家不能再忍受了,把他们打倒在地。当时以⼤中丞职衔作应天府巡抚的是魏忠贤的党⽻,周公被捕就是由他主使的;苏州的⽼百姓正在痛恨他,这时趁着他厉声呵骂的时候,就⼀齐喊叫着追赶他。这位⼤中丞藏在厕所⾥才得以逃脱。不久,他以苏州⼈民发动暴乱的罪名向朝廷请⽰,追究这件事,杀了五个⼈,他们是颜佩韦、杨念如、马杰、沈扬、周⽂元,就是现在⼀起埋葬在墓中的这五个⼈。 然⽽,当五个⼈临刑的时候,神情慷慨⾃若,呼
喊着中丞的名字骂他,谈笑着死去了。砍下的头放在城头上,脸⾊⼀点也没改变。有位有名望的⼈拿出五⼗两银⼦,买下五个⼈的头并⽤⽊匣装起来,最终与⼫体合到了⼀起。所以现在墓中是完完整整的五个⼈。 唉!当魏忠贤作乱的时候,做官的⼈能够不改变⾃⼰志节的,中国之⼤,能有⼏个⼈呢?但这五个⼈⽣于民间,从来没受过诗书的教诲,却能被⼤义所激励,踏上死地也不回头,⼜是什么缘故呢?况且当时假托的皇帝的诏书纷纷传出,追捕同党的⼈遍于天下,终于因为我们苏州⼈民的发愤抗击,使阉党不敢再株连治罪;魏忠贤也迟疑不决,畏惧正义,篡夺帝位的阴谋难于⽴刻发动,直到当今的皇上即位,(魏忠贤畏罪)吊死在路上,不能不说是这五个⼈的功劳呀。 由此看来,那么如今这些⾼官显贵们,⼀旦犯罪受罚,有的脱⾝逃⾛,不能被远近各地所容纳;也有的剪发毁容、闭门不出,或假装疯狂不知逃到何处的,他们那可耻的⼈格,卑贱的⾏为,⽐起这五个⼈的死来,轻重的差别到底怎么样呢?因此周蓼洲先⽣的忠义显露在朝廷,赠给他的谥号美好⽽光荣,在死后享受到荣耀;⽽这五个⼈也能够修建⼀座⼤坟墓,在⼤堤之上⽴碑刻名,所有四⽅的有志之⼠经过这⾥没有不跪拜流泪的,这实在是百代难得的际遇啊。不这样的话,假使让这五个⼈保全性命在家中⼀直⽣活到⽼,尽享天年,⼈⼈都能够像奴仆⼀样使唤他们,⼜怎么能让豪杰们屈⾝下拜,在墓道上扼腕惋惜,抒发他们有志之⼠的悲叹呢?所以我和我们同社的诸位先⽣,惋惜这墓前空有⼀块⽯碑,就为它作了这篇碑记,也⽤以说明死⽣意义的重⼤,(即使)⼀个普通⽼百姓对于国家也有重要的作⽤啊。 ⼏位有声望的⼠⼤夫是:太仆卿吴因之先⽣,太史⽂⽂起先⽣,姚孟长先⽣。 注释 1.本⽂作于明崇祯元年(1628)。天启年间,宦官魏忠贤专权,⽹罗遍天下,以残暴⼿段镇压东林党⼈。天启六年(1626),派⼈到苏州逮捕曾任吏部主事、⽂选员外郎的周顺昌,激起苏州市民的义愤,爆发了反抗宦官统治的⽃争。本⽂是为这次⽃争中被阉党杀害的五位义⼠⽽写的碑⽂。⽂章议论随叙事⽽⼊,感慨淋漓,激昂尽致,题外有情,题外有旨,开⼈⼼胸。 2.蓼(liǎo)洲周公:周顺昌,字景⽂,号蓼洲,吴县(今苏州)⼈。万历年间进⼠,曾官福州推官、吏部主事、⽂选员外郎等职,因不满朝政,辞职归家。东林党⼈魏⼤中被逮,途经吴县时,周顺昌不避株连,曾招待过他。后周顺昌被捕遇害。崇祯年间,谥忠介。 3.郡:指吴郡,即今苏州市。当道:执掌政权的⼈。 4.除魏阉废祠之址:谓清除魏忠贤⽣祠的旧址。除,修治,修整。魏阉,对魏忠贤的贬称。魏忠贤专权时,其党⽻在各地为他建⽴⽣祠,事败后,这些祠堂均被废弃。 5.旌(jīng):表扬,赞扬。 6.去:距离。墓:⽤作动词,即修墓。 7.皦(jiǎo)皦:同“皎皎”,光洁,明亮。这⾥指显赫。 8.丁卯三⽉之望:天启七年(1627)农历三⽉⼗五⽇,此处属于作者笔误,实际应为天启六年(1626)丙寅年。 9.吾社:指应社。⾏为⼠先者:⾏为能够成为⼠⼈表率的⼈。 10.声义:伸张正义。 11.缇骑(tíjì):穿桔红⾊⾐服的朝廷护卫马队。明清逮治犯⼈也⽤缇骑,故后世⽤以称呼捕役。 12.堪:忍受。 13.抶(chì)⽽仆之:谓将其打倒在地。抶,击。仆,使仆倒。 14.“是时”句:这时做苏州巡抚的⼈是魏忠贤的党⽻。按,即⽑⼀鹭。⼤中丞,官职名。抚吴,做吴地的巡抚。魏之私⼈,魏忠贤的党徒。 15其:指⽑⼀鹭。呵:呵斥、责骂。 16.噪⽽相逐:⼤声吵嚷着追逐。 17.匿于溷(hùn)藩:藏在厕所。溷,厕所。藩,篱、墙。 18.按诛:追究案情判定死罪。按,审查。 19.傫(lěi)然:聚集的样⼦。 20.詈(lì):骂。 21.脰(dòu):颈项,头颅。函之:⽤棺材收敛他们。 22.⼤阉:指魏忠贤。 23.缙绅:也作“搢绅”,指古代缙笏(将笏插于腰带)、垂绅(垂着⾐带)的⼈,即⼠⼤夫。缙,同“搢”,插。绅,⼤带。 24.编伍:指平民。古代编制平民户⼝,五家为⼀“伍”。 25.曷:同“何”。 26.矫诏:假托君命颁发的诏令。 27.钩党之捕:这⾥指搜捕东林党⼈。钩党,被指为有牵连的同党 28.株治:株连惩治。 29.逡(qūn)巡:欲进不进、迟疑不决的样⼦。 30.“⾮常”⼆句:⾮常之谋,指篡夺帝位的阴谋。猝(cù)发,突然发动。 31.圣⼈:指崇祯皇帝朱由检。投缳(huán)道路:天启七年,崇祯即位,将魏忠贤放逐到凤阳去守陵,不久⼜派⼈去逮捕他。他得知消息后,畏罪吊死在路上。投缳,⾃缢。投,掷、扔。缳,绳圈,绞索。 32.抵罪:因犯罪⽽受相应的惩罚。 33.“⽽⼜有”⼆句:还有剃发为僧,闭门索居,假装疯颠⽽不知下落的。 34.辱⼈贱⾏:可耻的⼈格,卑贱的⾏为。 35.暴(pù):显露。 36.赠谥美显:指崇祯追赠周顺昌“忠介”的谥号。美显:美好荣耀。 37.加其⼟封:增修他们的坟墓。 38.百世之遇:百代的幸遇。 39.户牖(yǒu):指家⾥。户,门。牖,窗。 40.⾪使之:当作仆⾪⼀样差使他们。⾪,名词⽤作状语,像对待奴仆那样。 41.屈:使屈⾝,倾倒。 42.扼腕墓道:⽤⼿握腕,表⽰情绪激动、振奋或惋惜。 43.明死⽣之⼤:表明死⽣的重⼤意义。 44.匹夫:指平民,这⾥指五义⼠。社稷:国家。 45.冏(jiǒng)卿:太仆卿,官职名。因之吴公:吴默,字因之。 46.太史:指翰林院修撰。⽂起⽂公:⽂震孟,字⽂起。 47.孟长姚公:姚希孟,字孟长。 ⽂⾔现象 通假字 1.其为时⽌⼗有⼀⽉尔。“有”同“⼜”,⽤于整数与零数之间。“⽌” 同“只”,不过 “尔”同“⽿”罢了 2.夫⼗有⼀⽉之中,
“有”同“⼜”,⽤于整数与零数之间 3.敛赀财以送其⾏,哭声震动天地。“赀”同“资”,资财,钱财 4.蹈死不顾,亦曷故哉? “曷”同“何” ⒌ 独五⼈之皦皦 , “ 皦皦”同“皎皎”,明亮的样⼦,这⾥指名声显赫 ⒍ 断头置城上,颜⾊不少变。“少”同“稍”,⼀点⼉,稍稍 古今异义词 1.吾社之⾏为⼠先者 “⾏为”古:两个词——品⾏+成为 今:受思想⽀配⽽表现出来的活动 2.是时以⼤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 “私
⼈”古:⾃⼰⼈,此处可译为“党⽻”、“⽖⽛” 今:个⼈ 3.既⽽以吴民之乱请于朝,按诛五⼈ “按”古:考查、查究 今:压住、依靠 4.断头置城上,颜⾊不少变。 “颜⾊”古:脸⾊ 今:光的各种现象(例如红⾊、棕⾊、桃红⾊、灰⾊、绿⾊、蓝⾊和⽩⾊等),或使⼈们得以区分在⼤⼩、形状或结构等⽅⾯完全相同的物体的视觉或知觉现象 5.⼤阉亦逡巡畏义,⾮常之谋,难于猝发 “⾮常”古:异乎寻常 今:副词,⼗分,很 6.视五⼈之死,轻重固何如哉? “视”古:⽐ 今:看 7.令五⼈者保其⾸领以⽼于户牖之下 “⾸领”古:头颅 今:借指某些集团的领导⼈ 8.吴之民⽅痛⼼焉 “痛⼼”古:痛恨 今:极度伤⼼ ⒐卒以吾郡之发愤⼀击 “发愤” 古:发泄愤怒 今:决⼼努⼒ ⒑⾄于今,郡之贤⼠⼤夫请于当道 “⾄于”古:到了 今:表⽰程度、范围 “当道”古:当权者,⽂中指当地的⾏政长官今:路中间 ⒒凡富贵之⼦,慷慨得志之徒 “慷慨” 古:胸怀⼤志或情绪激昂 今:⼤⽅,不吝啬 ⒓然五⼈之当刑也,意⽓扬扬 “意⽓” 古:神情 今:意志⽓概,志趣性格 名词活⽤ 1.夫五⼈之死,去今之墓⽽葬焉 墓,名词活⽤为动词,修墓 2.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死, 疾病,名词活⽤为动词,⽣病 3. 吾社之⾏为⼠先者,为
之声义 声,名词⽤如动词,伸张 4. 是时以⼤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 抚,巡抚,当时省⼀级⾏政长官,这⾥⽤作动词,意思是抚慰。 5.缇骑按剑⽽前 前,⽅位名词作动词,上前 6. 赠谥褒美,显荣于⾝后荣,名词的使动⽤法,使……荣耀 7. 则尽其天年,⼈皆得以⾪使之 ⾪,名词作状语,像对待奴仆那样 8. 哀斯墓之徒有其⽯也,⽽为之记 记,名词动⽤,作记 9.以旌其所为 旌,名作动,表扬 形容词/副词活⽤ 1.激昂⼤义,蹈死不顾 激昂,形容词⽤如动词,激动振奋 2. 亦以明死⽣之⼤ 明,形容词⽤作动词,表明 3.不能容于远近 远近,形容词⽤如名词,远近的百姓 4则尽其天年,⼈皆得以⾪使之 尽,副词⽤如动词,享尽 5.吾社之⾏为⼠先者,为之声义 先,形容词⽤为名词,先导、表率 动词活⽤ 1. 不敢复有株治 株,动词⽤如名词,株连治罪的事情 2.安能屈豪杰之流 屈,动词的使动⽤法,使……屈⾝ 3.众不能堪,抶⽽仆之。仆,动词的使动⽤法,使……倒下 4. 买五⼈之头⽽函之函,名词动⽤,⽤盒⼦装 变式句 (⼀)宾语前置(2句) 1.谁为哀者? 疑问句,疑问代词“谁”作宾语,宾语前置。按“为谁哀者?”顺序译 2.钩党之捕遍于天下 “之”是提宾标志,按“捕钩党于天下遍”顺序译 (⼆)定语后置(2句) 缙绅⽽能不易其志者 应按“能不易其志之缙绅”顺序翻译 四海之⼤ (三)介词结构后置(11句) (特别注明:只有介词作状语时,⽅可后置) 1.郡之贤⼠⼤夫请于当道 2.且⽴⽯于其墓之门 3.中丞匿于溷藩以免 4.既⽽以吴民之乱请于朝 5.⽽五⼈⽣于编伍之间 6.不能容于远近 7.是以蓼洲周公,忠义暴于朝廷 8.赠谥褒美,显荣于⾝后 9.列其姓名于⼤堤之上 10.令五⼈者保其⾸领以⽼于户牖之下 11.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 12.待圣⼈之出⽽投缳道路 13.显荣于⾝后 判断句 1.公之逮所由使也 2.是时以⼤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 3.即今之傫然在墓者也 4.故今之墓中,全乎为五⼈也。 5.不可谓⾮五⼈之⼒也。⾮,否定判断 6.斯固百世之遇也 固,副词表判断 7.贤⼠⼤夫者,冏卿因之吴公,太史⽂起⽂公,孟长姚公也。 被动句 1.激于义⽽死焉者也 2.予犹记周公之被逮 3.不能容于远近 4.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 ⒌钩党之捕遍于天下 省略句 1.谁为哀者 2.断头置城上 3.激昂⼤义 4.待圣⼈之出⽽投缳道路 创作背景 本⽂写的是明末天启六年(1626)三⽉苏州市民反抗阉党的⽃争。 写作特⾊ 《五⼈墓碑记》描述了明朝末年的东林党⼈和苏州⼈民不畏强暴与魏忠贤之流英勇⽃争的事迹,歌颂了其中五⼈“激昂⼤义,蹈死不顾”的英雄⽓概,揭⽰了“明死⽣之⼤,匹夫之有重于社稷”的主题思想。 本⽂描述了明朝末年的东林党⼈和苏州百姓不畏强暴与魏忠贤之流英勇⽃争的事迹,歌颂了其中五⼈“激昂⼤义,蹈死不顾”的英雄⽓概,揭⽰了“明死⽣之⼤,匹夫之有重于社稷”的主题思想。⽂章字数不多,但⽣动形象,感⼈肺腑;这除了内容真实、选材典型外,尤其体现在多种表现⼿法的综合运⽤上。全⽂以义为核⼼,成功地运⽤了记叙、议论、抒情三结合的表达⽅式。古代的墓碑记属于杂体,常将叙事、议论、抒情融为—体。 ⼀、成功地运⽤了记叙、议论、抒情三结合的表达⽅式古代的墓碑记属于杂体,常将叙事、议论、抒情融为⼀体。 本⽂即具有这样的特⾊——既记录了有关五位义⼠的⽃争史实,⼜在议论中抒发了作者爱憎分明的强烈感情。其中⽂章的第⼆部分记叙了苏州市民为蓼洲周公伸张正义与阉党⽃争的始末。这⼀部分看似单纯记叙,但我们能从中领略到作者对五位义⼠的敬慕热爱之情和对阉党的刻⾻仇恨。如:⽂章的第三部分是论五⼈⽃争及其牺牲的意义。在议论中兼有记叙和抒情。⽐如记缙绅的“易志”,写阉党的“不敢复有株治”,魏忠贤的畏罪⾃缢,⾝居⾼爵显位的阉党受惩治时表现的可耻⾏为等等。 这样写既能把要记叙的⼈物事件交代清楚,让那些⽃争的场⾯历历再⽬,使⼈受到感染,⼜能把这⼀事件所起的作⽤揭⽰出来,以达到表彰英烈、激励后⼈的⽬的。⽂章字数不多,但⽣动形象,感⼈肺腑;这除了内容真实、选材典型外,尤其体现在多种表现⼿法的综合运⽤上。 ⼆、成功地运⽤了层层对⽐的⼿法,把⼈物的特点描绘得更为突出鲜明 ⒈以“富贵之⼦,慷慨得志之徒”的病死,与“草野之⽆闻者”的就义进⾏对⽐——⼀个名字从此湮没,⼀个却如此光明显耀。2.以读诗书受古训的缙绅,与“⽣于编伍之间”“素不闻诗书之训”的五位义⼠进⾏对⽐——⼀个易志,⼀个⾼风亮节。3.⽤“⾼爵显位”之⼈不择⼿段苟全性命的卑劣⾏为,与五⼈从容就义进⾏对⽐——⼀个辱⼈贱⾏,⼀个仗义牺牲。运⽤这样的对⽐⼿法所起的作⽤:⼀是揭⽰了达官贵⼈的种种丑态,反衬出五⼈⼤义凛然、不畏强暴、临难不苟的⾼尚品格。⼆是为议论提供了⽣动有⼒的论据,加强了⽂章的感染⼒和说服⼒。三是加强了⽂章的⽓势和逻辑的⼒量。这三个对⽐,层层深⼊,由低层(五⼈与⼀般“富贵之⼦”)到中层(五⼈与缙绅),进⽽到⾼层(五⼈与⾼官显爵),五义⼠牺牲的价值、死后产⽣的巨⼤影响等深刻意义,以“义”为核⼼,⽰了“死⽣之⼤”。 (《五⼈墓碑记》⼀⽂成功运⽤对⽐⼿法,来突出五义⼠牺牲的光荣,写得极为⽣动有⼒。第⼆段把五⼈的死同富贵之⼦的死进⾏对⽐,突出五⼈之死的伟⼤。第五段把五⼈的表现同缙绅的所作所为对⽐,突出五⼈不畏强暴的⽃争精神!第六段把五⼈的死同⾼爵显位抵罪后的丑⾏对⽐,突出五⼈之死的意义重⼤。最后,作者假设五⼈保其⾸领与光荣⽽死后的影响对⽐,突出五⼈荣于⾝后的显要。这样反复对⽐,使⼈物形象更加突出,也强化了⽂章的主题。) 主题思想 这篇⽂章运⽤对⽐、反衬的⼿法来加强艺术效果。第⼀、⼆两段以“富贵之⼦,慷慨得志之徒”的“死⽽湮没不⾜道者”和“‘草野之⽆闻者”同五⼈“⽴⽯于其墓之门,以族其所为”对⽐;第五段以缙绅的改变初志、趋炎附势同五⼈的⼤义凛然、蹈死不顾对⽐;第四、六段以⾼爵显位者⼀旦抵罪后的卑贱⾏径同五⼈的英勇就义,谈笑以死对⽐;第六段以五⼈“列其姓名于⼤堤之上,凡四⽅之⼠⽆不有过⽽拜且泣者”,同假若五⼈“保其⾸领”、“以⽼于户牖之下”、“⼈皆得以⾪使之”对⽐,处处反衬出五义⼠美好⾼尚的内⼼世界。 赏析 本⽂是为五位普通的平民百姓树碑⽴传的⽂字,探讨了⽣死价值这样重⼤的问题。全⽂以\"义\"为核⼼,成功地运⽤了记叙、议论、抒情三结合的表达⽅式。作者⾸先肯定五⼈之死是“激于义”,开篇抓住⼀个“义”字。五⼈是为义⽽⽣,为义⽽争,最后为义⽽献⾝。这就使读者联想起孟⼦的名⾔──“⽣,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者不可得兼,舍⽣⽽取义者也。”可以说,本⽂是对孟⼦名⾔的⽣动诠释。 明代⼤奸⾂、⼤宦官魏忠贤⽆恶不作,杀害了许多正直之⼠。东林党⼈与之进⾏了坚决的⽃争。这是⼀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苏州市民旗帜鲜明地站在东林党⼈⼀边,⽤鲜⾎和⽣命捍卫正义。五⼈是苏州市民的优秀代表。作者⽤饱蘸感情的笔墨,叙述了五⼈的动⼈事迹,歌颂了平民英雄的⾼尚品质。 “然五⼈之当刑也,意⽓扬扬,呼中丞之名⽽詈之,谈笑以死。断头置城上,颜⾊不少变。”⼤义凛然,惊天地,泣⿁神!语⾔简练⽣动,铿锵有⼒。 作者为了突出五⼈的英雄⾏为,运⽤对⽐的⼿法加以表现。“⼤阉之
乱,缙绅⽽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有⼏⼈欤?”在阉党横⾏天下,炙⼿可热之时,多数⼈采取了苟且偷安的做法,甚⾄助纣为虐,为虎作伥。⽽五⼈⾯对阉党的淫威,⽆所畏惧,视死如归。应该说,⼀般的⽼百姓对阉党的倒⾏逆施可以不管,因为他们不在其位。但五⼈以“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境界投⼊到对阉党的⽃争中去,并且慷慨赴死,义⽆反顾。这不能不说是⼀种⾼尚的精神。⽽那些⾝在政位,吃民膏、喝民⾎的“缙绅”,却在阉党的淫威下屈服了,变节了。作者问道:“⽽五⼈⽣于编伍之间,素不闻诗书之训,激昂⼤义,蹈死不顾,亦曷故哉?”这⼀问,多少缙绅⽆地⾃容?“⼗年浩劫”期间,林彪、“四⼈帮”专横跋扈,“缙绅⽽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有⼏⼈欤?”张志新,⼀个普通⼥⼲部,坚持真理,宁死不屈,表现了⼀个共产党⼈的铮铮铁⾻。也有许多⼈投靠“四⼈帮”,出卖良⼼,出卖⼈格。历史是如此惊⼈地相似。 张溥认为:“⼤阉逡巡畏义,⾮常之谋难于猝发,待圣⼈之出⽽投缳道路,不可谓⾮五⼈之⼒也。”作者认识到了平民百姓的作⽤,这是⾮常可贵的。读此段,读者可能会联想到鲁迅先⽣在《记念刘和珍君》中所写的句⼦:“我⽬睹中国⼥⼦的办事,是始于去年的,虽然是少数,但看那⼲练坚决,百折不回的⽓概,曾经屡次为之感叹。⾄于这⼀回在弹⾬中互相救助,虽殒⾝不恤的事实,则更⾜为中国⼥⼦的勇毅,虽遭阴谋秘计,压抑⾄数千年,⽽终于没有消亡的明证了。倘要寻求这⼀次死伤者对于将来的意义,意义就在此罢。”这样的⽂章都是⽤⼼,不,是⽤⽣命写成的。张溥若知三百年后有⼀鲁迅君执⼔⾸般的笔尖写慷慨之情,不知作何感想? 第五段是本⽂最精彩的⼀段。本段夹叙夹议,反复对⽐,将⽂章的中⼼升华到⼀个理性的⾼度。作者将“⾼爵显位”的辱⼈贱⾏,与五⼈的嘉节懿⾏⽐照论述,从⽽提出“轻重固何如哉”的问题让读者思考。接着,作者把五⼈的英勇就义与假设五⼈寿终正寝作对⽐,从⽽揭⽰出“亦以明死⽣之⼤,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这⼀富有进步性的观点。读者⾄此,是否联想到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的那句名⾔──“⼈固有⼀死,或重于泰⼭,或轻于鸿⽑。”五⼈之死,重于泰⼭,与⽇⽉同辉,与⼭河共存。 第六段也⽤对⽐⼿法,但以“由是观之”领头,表明它与第五段不是机械的并列关系,⽽是由此及彼、层层深⼊的关系。“是”是⼀个指代词,指代第五段所论述的事实。从第五段所论述的事实看来,仗义⽽死与苟且偷⽣,其社会意义判若霄壤。作者以饱含讽刺的笔墨,揭露了“今之⾼爵显位”为了苟全性命⽽表现出来的种种“辱⼈贱⾏”,提出了⼀个问题:这种种“辱⼈贱⾏”,和“五⼈之死”相⽐,“轻重固何如哉”?苟且偷⽣,轻如鸿⽑;仗义⽽死,重于泰⼭。这⾃然是作者希望得到的回答。 在作了如上对⽐之后,作者⼜从正反两⽅⾯论述了“五⼈”之死所产⽣的另⼀种社会效果。从正⾯说,由于“五⼈”“发愤⼀击”、“蹈死不顾”⽽挫败了浊乱天下的邪恶势⼒,因⽽“得以加其⼟封,列其姓名于⼤堤之上。凡四⽅之⼠,⽆有不过⽽拜且泣者,斯固百世之遇也”。从反⾯说,“五⼈者保其⾸领以⽼于户牖之下,则尽其天年,⼈皆得以⾪使之,安能屈豪杰之流,扼腕墓道,发其志⼠之悲哉?”应该指出:这不仅是就“五⼈”死后所得的光荣⽅⾯说的,⽽且是就“五⼈”之死在“四⽅之⼠”“豪杰之流”的精神上所产⽣的积极影响⽅⾯说的。“四⽅之⼠”“过⽽拜且泣”,“豪杰之流,扼腕墓道,发其志⼠之悲”,不正表现了对“五⼈”同情、仰慕乃⾄向他们学习的崇⾼感情吗?⽽号召⼈们向“五⼈”学习,继续跟阉党余孽作⽃争,正是作者写这篇⽂章的⽬的。 这篇⽂章题为《五⼈墓碑记》,歌颂“五⼈”当然是它的主要内容。但社会是复杂的,事物是互相联系的,要孤⽴地歌颂“五⼈”,就很难着笔。张溥在这篇⽂章中,与“五⼈”相对⽐,不仅指斥了阉党,还暴露批判了“富贵之⼦,慷慨得志之徒”和“缙绅”“⾼爵显位”等等;与“五⼈”相映衬,不仅赞美了周顺昌,还肯定了“郡之贤⼠⼤夫”。正是由于有了这⼀系列的对⽐和映衬,才充实了歌颂“五⼈”的思想内容,加强了歌颂“五⼈”的艺术⼒量。 张溥(1602~1641),明代⽂学家。初字乾度,后字天如,号西铭。直⾪太仓(今属江苏)⼈。崇祯进⼠,选庶吉⼠,⾃幼发奋读书,明史上记有他“七录七焚”的佳话。与同乡张采齐名,合称“娄东⼆张”。张溥曾与郡中名⼠结为复社,评议时政,是东林党与阉党⽃争的继续。张溥在⽂学⽅⾯,推崇前后七⼦的理论,主张复古,⼜以“务为有⽤”相号召。⼀⽣著作宏丰,编述三千余卷,涉及⽂、史、经学各个学科,精通诗词,尤擅散⽂、时论。代表作有《五⼈墓碑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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